出版時間:2003-7 出版社:中國藏學出版社 作者:盧秀璋 著 頁數:435 字數:330000
前言
《論“西姆拉會議”——兼析民國時期西藏的法律地位》,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學術專著。作者完稿后,要我作序。盛情難卻,便欣然答應。作為第一讀者,我想在這里談談我看了這部書稿后的一些感想。 世人皆知,中國是一個有數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也是一個由多民族共同組成的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國家。藏族是其中的一員,在締造、鞏固和發(fā)展這個統(tǒng)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歷史進程中,始終同其他各民族互相依存,互相促進,緊密相連,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做出過重大貢獻。今天,中國能夠成為這樣一個具有960萬平方公里面積、56個民族、13億人口的泱泱大國,正是經過漫長的歷史發(fā)展而逐步形成的。這種實際的發(fā)展和形成過程既是一種客觀的歷史存在,具有豐富的史料、古籍記載,又為諸多的考古研究所印證,可以說是一幅多姿多彩的歷史長卷。在這個長卷中,西藏居于顯要的位置,有著充實的內容。
內容概要
本書主要論述了民國初年英國政府逼迫當時的民國北京政府參加西姆拉會議的過程,在該次會議上英方代表麥克馬洪一手炮制非法的“麥克馬洪線”的情況,以及民國南京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迄未承認麥克馬洪線的歷史。同時,還從國際法角度論述了民國時期西藏地方的法律地位,用確鑿的史實有力地證明了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治中國近現(xiàn)代史及西藏地方史者皆知西姆拉會議和麥克馬洪線問題。這一問題涉及中英、中印關系,遷延已近一個世紀而未獲解決。1962年我國被迫在中印邊界進行了一場自衛(wèi)反擊戰(zhàn),就與非法的麥克馬洪線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國外已經有了若干對此問題進行研究的論著,然而,國內外都有很多人,至今并不了解事實真相。我國學者多在專題論文中或在通史類書中論及這一問題,這方面的專著在大陸一直不曾見到。 本書的出版,填補了這方面研究的一個空白。書中不僅僅論及西姆拉會議和麥克馬洪線,而且由此進一步論述了近代西藏的法律地位,對于近代以來英帝國主義侵略西藏的歷史背景及其采用的種種陰謀手段有詳細而充分的介紹,并將國際法的一些概念、原則作為論據,從法律上和事實上駁斥了“西藏獨立”的謬論,論述極為深刻。 作者引用了大量有關的著作、論文、文件、當事人的記述及中英文檔案資料,包括英國、印度和我國臺灣學者的研究成果,材料翔實,出處均在尾注中一一注明。尤為難得的是,作者還在寫作過程中與臺灣知名學者建立了聯(lián)系,利用了近年陸續(xù)公開的臺灣故宮博物院收藏的相關檔案,為本書增色不少。
作者簡介
盧秀璋同志,1964年畢業(yè)于上海師范學院(現(xiàn)上海師范大學),1970年志愿調進西藏,在藏工作長在25年之久。曾經擔任那曲地委黨校教員、副校長,那曲地委副書記、西藏自治區(qū)黨校副校長、自治區(qū)黨委宣傳部副部長、自治區(qū)社會科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并任中國西南民族研究學
書籍目錄
第一編 清末民初之西藏 第一章 清末時的西藏 一 走向腐朽沒落的封建農奴制度 (一)黑暗、落后、殘酷的封建農奴制社會 (二)十分低下的社會生產力水平 (三)日益尖銳的社會矛盾 二 帝國主義入侵的加劇 (一)帝國主義在亞洲的激烈爭奪 (二)英、俄對西藏的爭奪 (三)英國不斷加劇對西藏的侵略 三 清朝晚期治藏政策的失誤和十三世達賴的兩次出走 (一)十三世達賴的第一次出走 (二)清朝治藏方略的嚴重失誤 (三)達賴的第二次出走 第二章 民初之西藏 一 民國初期的西藏政局 (一)辛亥革命前夕的駐藏大臣與清軍 (二)英帝國主義的挑動 二 民國政府對西藏的積極治理 (一)高度關注西藏問題 (二)大力加強對西藏的治理 三 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一)英國陰謀的破產 (二)川邊戰(zhàn)事驟起 (三)西藏愛國力量是主流 四 英帝國主義的侵略干涉活動 (一)以政治承認為條件逼中國政府放棄在藏主權 (二)公然干涉中國內政第二編 流產的西姆拉會議 第一章 民國初年英國侵藏政策的調整 一 英國侵藏政策的調整 (一)侵藏政策的重大轉變 (二)英國新侵藏政策的核心 二 英國新侵藏政策的實施 (一)力促俄同意對1907年英俄《西藏協(xié)定》的修改 (二)逼迫中國參加西姆拉會議 …… 第二章 西姆拉會議前的九次磋商 第三章 激烈交鋒的七次正式會議 第四章 英國誘騙西藏地方代表秘密換文 急欲搶占中國領土 第五章 無效的《西姆拉條約》第三編 西姆拉會議流產后英國的種種陰謀活動 第一章 英國不斷逼中國續(xù)議《西姆拉條約》 第二章 英國不異篡改外交檔案 制造虛假法律依據 第三章 移交遺產,制造中印關系障礙 幾點簡短的結論附錄后記
章節(jié)摘錄
1.政教合一的僧侶貴族專政 公元13世紀,元朝統(tǒng)一了中國,西藏地方正式歸人中國版圖。自此開始,西藏地方納入全國統(tǒng)一建制,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統(tǒng)管全藏的地方政權。政教合一制度的核心是神權統(tǒng)治。但從本質上講,它是僧俗農奴主聯(lián)合對農奴和其他勞動人民實行專政的工具。它為少數僧俗大農奴主所操縱。寺廟在政治上、經濟上擁有各種特權。上層僧侶擔任各級政權的主要官員。宗教的最高領袖也是政權的最高領袖,直接掌握政治。經過數百年的延續(xù)發(fā)展,西藏政教合一的統(tǒng)治制度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統(tǒng)治機構,一直滲透到基層的宗(縣)、(鄉(xiāng))和各部落。此外,所制定的維護農奴主階級利益的“法律”,將人分為三等九級,其野蠻、殘酷的刑罰,比歐洲中世紀的法律有過之而無不及?! 〉搅饲宄瘯r期,為了更加有效地管轄和統(tǒng)治西藏,清朝中央政府大力扶持影響和勢力日見擴大的藏傳佛教中的黃教,維護政教合一的反動制度。這使其更趨臃腫、腐朽。西藏僧俗上層依靠政權、神權殘酷地壓榨農奴與奴隸?! ?.土地高度集中在“三大領主”手中 西藏封建農奴制社會一個突出的特點是土地高度集中在只占人口不足5%的農奴主階級手中?! ∥鞑剞r奴主階級由“官家、貴族、寺院”三部分及其代理人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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