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9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作者:卞建林 編 頁數(shù):379 字數(shù):500000
內(nèi)容概要
卞建林主編的《刑事訴訟法學(第2版)》以我國刑事訴訟法學知識體系為基礎,合理吸收國內(nèi)外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最新成果,詳細闡述了刑事訴訟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制度和基本程序,力求系統(tǒng)準確,簡明扼要,深入淺出,實現(xiàn)科學性與實用性的有機統(tǒng)一。
作者簡介
卞建林,男,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代表性著作有:《刑事起訴制度的理論與實踐》、《聯(lián)合國刑事司法準則與中國刑事法制》、《外國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學》、《證據(jù)法學》等。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概述
第一節(jié) 刑事訴訟
第二節(jié) 刑事訴訟法
第三節(jié) 刑事訴訟法學
第四節(jié) 刑事訴訟法的目的和任務
第五節(jié) 刑事訴訟法的適用范圍
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的歷史發(fā)展
第一節(jié) 外國刑事訴訟法的歷史發(fā)展
第二節(jié) 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歷史發(fā)展
第三章 刑事訴訟法學的基本范疇3l
第一節(jié) 刑事訴訟價值
第二節(jié) 刑事訴訟目的
第三節(jié) 刑事訴訟模式
第四節(jié) 刑事訴訟職能
第五節(jié) 刑事訴訟主體
第六節(jié) 刑事訴訟客體
第四章 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國際通行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第三節(jié) 我國刑事訴訟法上的基本原則
第五章 專門機關與訴訟參與人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人民法院
第三節(jié) 人民檢察院
第四節(jié) 公安機關
第五節(jié) 當事人
第六章 管轄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立案管轄
第三節(jié) 審判管轄
第七章 回避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回避的種類、理由和人員范圍
第三節(jié) 回避的程序
第八章 辯護、代理
第一節(jié) 辯護概述
第二節(jié) 辯護種類
第三節(jié) 辯護人
第四節(jié)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第五節(jié) 刑事代理
第九章 刑事強制措施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拘傳
第三節(jié) 取保候?qū)?br /> 第四節(jié) 監(jiān)視居住
第五節(jié) 拘留
第六節(jié) 逮捕
第十章 期間、送達
第一節(jié) 期間
第二節(jié) 送達
第十一章 訴訟中止、終止
第一節(jié) 訴訟中止
第二節(jié) 訴訟終止
第十二章 刑事證據(jù)與證明
第一節(jié) 刑事證據(jù)概述
第二節(jié) 刑事證據(jù)的種類
第三節(jié) 刑事證據(jù)的分類
第四節(jié) 刑事訴訟證明
第十三章 立案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立案的材料來源和條件
第三節(jié) 立案的程序
第十四章 偵查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偵查行為
第三節(jié) 偵查終結
第四節(jié)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案件的偵查
第五節(jié) 補充偵查
第六節(jié) 偵查監(jiān)督
第十五章 提起公訴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審查起訴
第三節(jié) 提起公訴
第四節(jié) 不起訴
第十六章 第一審程序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公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序
第三節(jié) 簡易程序
第四節(jié) 判決、裁定和決定
第十七章 第二審程序
第一節(jié) 審級制度
第二節(jié) 第二審程序的概念和意義
第三節(jié) 第二審程序的提起
第四節(jié) 第二審程序的審判
第十八章 復核、核準程序
第一節(jié) 死刑復核程序概述
第二節(jié) 死刑核準的期限
第三節(jié) 死刑案件的復核程序
第四節(jié) 特殊案件的核準程序
第十九章 執(zhí)行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各種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程序
第三節(jié) 執(zhí)行的變更與其他處理
第四節(jié) 人民檢察院對執(zhí)行的監(jiān)督
第二十章 自訴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提起自訴
第三節(jié) 自訴案件的審判
第二十一章 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節(jié) 概述
第二節(jié) 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條件
第三節(jié) 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
第四節(jié) 附帶民事訴訟的審判
第二十二章 審判監(jiān)督程序
第一節(jié) 審判監(jiān)督程序概述
第二節(jié) 審判監(jiān)督程序的提起
第三節(jié) 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qū)Π讣匦聦徟?br />第二十三章 特別程序
第一節(jié)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
第二節(jié)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第三節(ji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
第四節(jié) 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yī)療程序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應遵循如下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刑事附帶民事上訴、抗訴案件,如果發(fā)現(xiàn)刑事和附帶民事部分均有錯誤需依法改判的,應當一并改判。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對刑事部分提出上訴、抗訴,附帶民事部分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發(fā)現(xiàn)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確有錯誤,應當對民事部分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予以糾正。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抗訴,刑事部分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發(fā)現(xiàn)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確有錯誤,應當對刑事部分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進行再審,并將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與刑事部分一并審理。在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部分時,第一審民事原告人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第一審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者反訴進行調(diào)解,調(diào)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進行審理,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對第二審自訴案件,必要時可以進行調(diào)解,當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調(diào)解結案的,應當制作調(diào)解書,第一審判決、裁定視為自動撤銷;當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回自訴,并撤銷第一審判決、裁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于調(diào)解結案或者當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訴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予以釋放。在第二審程序中,自訴案件的當事人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另行起訴。 第二審程序中的裁判種類基本是符合訴訟原理和司法現(xiàn)狀的,但是,由于《刑事訴訟法》第195條存在一類判決:即“證據(jù)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jù)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在針對一審作出的證據(jù)不足的無罪判決進行第二審程序時,簡單套用《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第二審程序進行裁判就面臨難題了。這類判決應當屬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jù)不足”的情形,如果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裁定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并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只是程序的重復和司法資源的浪費。如果在查清事實后改判,則會在無形中導致對被告人的定罪適用了一審終審制??梢?,立法在這一問題上的確存在疏漏。對于給被告人定罪這一問題,違背兩審終審制的規(guī)定,尚需考慮更為妥善的方法。 四、上訴不加刑 (一)概念 所謂上訴不加刑,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訴的案件時,不得改判重于原判刑罰的原則。也就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只有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以及二審發(fā)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上訴不加刑的核心是不得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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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精品系列教材:刑事訴訟法學(第2版)》為中國政法大學精品系列教材之一,由卞建林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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