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01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作者:易江波 頁數(shù):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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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古代中國社會或傳統(tǒng)中國社會,是一個非常不同于歐洲大陸的社會。古代中國社會有著自己特殊的政治機理。具體說來,古代中國社會有著特殊的多側面、多層次的公共組織模式,有著特殊的公共政治事務處理模式,有著特殊的社會控制或治理模式??偠灾兄厥獾纳鐣刃蚣軜嫾霸?。 對于這一點,近代史以來的學者們,在學術研究的理論認識層面上,似乎都比較清楚,但是一到學術研究的實踐操作層面上,大家似乎都模糊了。就是說,抽象地講這些道理時,似乎誰都清楚,但一到具體分析、闡釋古代中國的政治和社會時,就不是這么回事了。比如人們慣于用西方學者從西方社會發(fā)展史中總結出來的奴隸制、封建制、資本主義、殖民主義、商品經濟、市場制度、市民社會、私人空間、公共權力、公共政治、民族國家、公法與私法、私有制等一整套概念體系作為標準或尺度,去分析或闡釋古代中國的政治和社會現(xiàn)象,結果就等于戴著有色眼鏡看中國,不知不覺就歪曲了古代中國的政治和社會的本質。 基于這樣一種“以西范中”、“以西解中”的衡量或解讀,我們在過去的研究中,慣于覺得古代中國政治和社會的秩序(或體制)一無是處;特別是慣于認為古代中國的法律制度體系遠遠落后于西方,過于粗糙、野蠻、簡陋。所以,近代史以來,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的中國法制史著作和教材常??梢詫懗煽卦V古代中國法制落后、腐朽、殘酷、保守的控訴狀。
內容概要
江湖社會的存在與活躍時近代中國的一個日?,F(xiàn)象。通過本書的研究,作者認為,近代中國城市江湖社會解紛模式可以概括為“幫權自治型”解紛模式。在“強化國家對社會的控制”的現(xiàn)代性的民族國家構建過程中,江湖社會解紛模式蘊涵的本土自治能力、自治經驗極易被忽視。針對于此,本書以“漢口碼頭”這一近代中國城市基層空間為研究場域,描述、解釋在這場域中的江湖社會如何解決糾紛,他們解決糾紛的模式在近代中國法律發(fā)展、法制變遷過程中有何特質與意義,這是一項以大量原始檔案為基礎的“城市區(qū)域法制史”范疇的研究。本書試圖探討,在近代中國繼受法與固有法相互沖突、相互融合的法律發(fā)展大勢中,底層社會力量的糾紛解決活動具有哪些內在機理、常變之道,這些“內在機理”、“常變之道”在中國法治進程中有何歷史意義與現(xiàn)代價值。 本書引用史料翔實,研究領域及角度比較新穎,語言通俗易懂,作者能夠站在一個客觀中立的角度認識和看待中國近代城市江湖社會及其各構成要素,包括其糾紛解決模式的利與弊。本書研究在選題上的特殊性注定了其研究所涉的范圍相對比較廣泛,無論對中國城市區(qū)域法制史還是對于中國法律文化多元的研究都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易江波,男,1975年10月生,湖北仙桃人。歷年求學于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先后獲得法學學士(1996屆)、法學碩士(2003屆)、法學博士(2009屆)學位。本科畢業(yè)后在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后在湖北警官學院任教員至今,博士研究生畢業(yè)后曾下派至仙桃市公安局千河派出所任基層瞽員一年。
書籍目錄
總序 序 導論 一、本書關注什么問題 二、基本概念闡釋與學術史回顧 ?。ㄒ唬┙鐣簭摹霸旆础?、“革命”到“日常生活” ?。ǘ┙鷿h口:從碼頭到市鎮(zhèn)到近代城市 ?。ㄈ┘m紛解決:在司法技術之外的功胄乏與意義 三、方法與材料:微觀的區(qū)域社會史與底層視野中的法律史第一章 底層營生: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及其糾紛 一、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的存在形態(tài) ?。ㄒ唬┑讓樱航鐣目臻g特征 ?。ǘ停航鐣慕M織形態(tài) (三)抱團的共同體:江湖社會的內在屬性 二、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糾紛 (一)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糾紛的日常圖景 ?。ǘ┙鷿h口碼頭江湖社會的糾紛種類 (三)“業(yè)”的糾紛: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糾紛的基本屬性 第二章 誰來擺平:江湖社會的解紛主體及借助力量 一、主力型力量:江湖社會內部的解紛力量 ?。ㄒ唬┊斒氯俗陨怼 ? ?。ǘ┟耖g權威:江湖精英 ?。ㄈ┨厥怆A層:流氓 二、助力型力量之一:被江湖社會借助解紛的 其他社會力量 ?。ㄒ唬┯H族、同鄉(xiāng)及街鄰 (二)自由職業(yè)者 三、助力型力量之二:被江湖社會借助解紛的國家力量 ?。ㄒ唬┗鶎有姓C關 ?。ǘ┗鶎铀痉C關 第三章 黑白兩道:江湖社會的解紛途徑與手段 一、江湖社會力量白行解紛的途徑 ?。ㄒ唬┱{解的緩:中與互惠機制 ?。ǘ┕h處罰的集體懲戒機制 ?。ㄈ按虼a頭”的集體決斗機制——以大智門碼頭工人糾紛為例 ?。ㄋ模┐虤⒌膹统鹋c鏟除機制——以碼頭頭佬易祥泰被槍擊案為例 二、江湖社會借助其他社會力量解紛的途徑 ?。ㄒ唬┯H族、同鄉(xiāng)、街鄰的參與和善后機制 ?。ǘ﹫蠼绲妮浾摴緳C制 ?。ㄈ┞蓭煹拇龠M調解機制 三、江湖社會借助基層國家力量解紛的途徑 (一)國家力量輔助解紛的確權與緩沖機制 ?。ǘ┙鐣饧娡緩街袑伊α康姆欠ń柚嘿V賂請托機制 第四章 交織的“法網”:江湖社會的解紛規(guī)則與依據(jù) 一、習慣 ?。ㄒ唬﹤鹘y(tǒng)法制下的習慣 ?。ǘ┟駠ㄖ葡碌牧晳T 二、幫規(guī) ?。ㄒ唬┑鼐壭蛶鸵?guī) ?。ǘI(yè)緣型幫規(guī) (三)秘密結社型幫規(guī) 三、國家法 ?。ㄒ唬﹤鹘y(tǒng)的國家法 ?。ǘ┟駠膰曳ā 〗Y論 “幫權”解紛模式與本土自治資源 一、幫權自治型解紛模式 二、誰之自治、何種資源 參考文獻 后記 表格目錄
章節(jié)摘錄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在長江中下游城市和市鎮(zhèn)的研究中,漢口是一個被關注的焦點。美國學者羅威廉對漢口的商業(yè)、行會、社會沖突的研究,成為中國區(qū)域史研究的一個典范。皮明庥的武漢城市史研究也有豐富的成果。關于市鎮(zhèn)的研究也較多,其中以任放的《明清長江中游市鎮(zhèn)研究》較為系統(tǒng)化。漢口城市史的研究正在逐步拓展,如武漢大學歷史系關于“十五至二十世紀長江流域經濟、社會與文化變遷”的課題,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近代史研究所關于“近代新興職業(yè)群體與都市社會的系列研究”,均涉及漢口研究,而且取得了眾多令人耳目一新、為之振奮的成果,如馮天瑜、陳鋒的《武漢現(xiàn)代化進程研究》,周榮的《明清社會保障制度與兩湖基層社會》,楊國安的《明清以來長江流域社會發(fā)展史論》,王美英的《明清長江中游地區(qū)的風俗與社會變遷》。市鎮(zhèn)史、城市史的研究已大體超越宏觀、概況的平面式描述而進入深度分析?! ”日债敶袊某鞘心J脚c行政區(qū)劃體制類推傳統(tǒng)“市鎮(zhèn)”形態(tài)、類推漢口的古代與近代治理框架,這是一種想當然的看法?!坝猩藤Z貿易者謂之市,設官防者謂之鎮(zhèn)。”[4]“以商況較盛者為鎮(zhèn),次者為市。”[5]在早期,“市”僅具有經濟職能,“鎮(zhèn)”則是鎮(zhèn)守之地,具有軍事、行政職能。宋代以后,市和鎮(zhèn)之間的區(qū)分標準發(fā)生了變化,二者并無本質的不同,僅有量的差異而已。[6]趙岡認為,“中國的城市很早以前就已經分化為明顯的兩大類。一類是行政區(qū)劃的治所。它們通常都有城墻或加上外部保護,城內有政府的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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