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3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作者:司法部司法鑒定管理局 編 頁數:330
內容概要
自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三定方案”賦予司法行政機關指導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職能以來,司法行政機關又開始了司法鑒定管理工作的新實踐。2005年2月28曰,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標志著我國司法鑒定工作進入新的歷史發(fā)展階段。為了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司法鑒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拓寬視野,了解國外司法鑒定管理的基本制度,學習、借鑒人類法治文明的有益經驗和做法,我們對近年來公開發(fā)表過的有關兩大法系國家司法鑒定的研究成果進行了匯集和梳理,除了收入《司法鑒定憲法研究》(司法部教育司編,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和《建構統(tǒng)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的探索與實踐》(范方乎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之外,我們組織編輯了《兩大法系司法鑒定制度的觀察與借鑒》,以期對理論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工作實踐者有一定的啟發(fā)和借鑒作用。 本書分為三部分:一是國外司法鑒定考察報告,二是國外司法鑒定制度,三是國外司法鑒定制度對我們的啟示與借鑒。
書籍目錄
一、國外司法鑒定考察報告 英國司法鑒定專題考察報告 英國司法鑒定在訴訟中的地位和作用 英國司法鑒定管理的改革走向與借鑒 英國司法鑒定人出庭制度的啟示與借鑒 英國專家證人與訴訟參與機關及當事人的關系 英國的司法鑒定機構 英國司法鑒定技術的現狀及發(fā)展趨勢 芬蘭、荷蘭司法鑒定考察報告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司法鑒定考察團赴 埃及、南非考察報告 湖北省司法鑒定考察團赴美考察報告 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赴英國、法國、 德國技術考察報告 二、國外司法鑒定制度 中立與合意——兩大法系鑒定證據制度的融合 專家證人:異域申的路徑選擇 中外鑒定人訴訟地位之比較 國外專家證人、鑒定人的資格及選任 歐盟國家的司法鑒定制度簡介 英美法系專家證人制度弊端評析 法國——刑事訴訟法改革的新進展 國外司法鑒定管理體制和司法鑒定機構的設置 三、國外司法鑒定制度對我們的啟示與借鑒 兩大法系有關司法鑒定的規(guī)定及對我國的啟示 英美國家的專家證據制度與我國專家證據制度的建立 借鑒國外立法:完善我國鑒定人出庭作證制度 英國專家證人制度改革的啟示與借鑒
章節(jié)摘錄
一、國外司法鑒定考察報告 英國司法鑒定專題考察報告 英國司法鑒定在訴訟中的地位和作用一、英國的訴訟模式與司法制度改革(一)英國的法律體系英國由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組成,是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立法權主要在議會的上議院和下議院,國王及樞密院也有一定的立法權。上議院行使部分司法終審權,議長兼任內政部司法大臣和最高法院院長,集立法權、司法權與行政權于一身。由于歷史、民族、文化淵源的不同,在英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實行的是普通法,即“法官參考各地風俗習慣作成判決內容所形成的法律規(guī)范”。其法律淵源有狹義普通法、制定法(狹義的成文法)、衡平法及歐盟法,最主要的是普通法。而在蘇格蘭則主要實行大陸法系,即“以抽象的條文規(guī)范具體案件的法律,以法典作為法律淵源的法律制度”。(二)英國的訴訟模式及比較英國現行的訴訟模式是以保障人權為中心,當事人平等抗辯的訴訟模式。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在控方,在“天有上帝,我有權利”的憲法原則下,控辯雙方在刑事訴訟中的權利、地位是平等的,表現在訴訟中對證據的把握上控辯雙方都有聘請專家證人為訴訟提供支持的權利。在英國,“法律將鑒定人定位于訴訟當事人的科技助手,這類人被稱為專家證人”,而在我國,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稱為司法鑒定人。在大陸法系,審判者擔負著查明案件事實真相的責任。雖然控審分離原則的確立使法官已經從偵控審一體化中分離出來,讓其僅僅從事案件的審理工作,但是由于糾問式制度的歷史性遺留,再加上審判者身上所肩負的實體真實的責任,他們很明顯不能夠僅僅就控方所提交的案件事實加以審理。如果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審判者發(fā)現還有疑點沒有查清,那么他往往會主動出擊尋求自己所認為的案件真相;如果發(fā)現了公訴方指控的罪名同自己根據法律所認定的罪名不一致,他們也同樣有權直接將起訴書指控的罪名棄置不顧而判處一個未經指控的罪名。一句話,審判者不能只是靜靜地安坐在上方,為了澄清證言和其他證據中的疑點,他們可以隨時加入到雙方當事人的舉證質證活動中,整個審判活動中案件事實的調查是在審判者已經認真研讀了公訴書的基礎上有秩序有步驟地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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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法系司法鑒定制度的觀察與借鑒》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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