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六十年法學論爭實錄·刑法卷

出版時間:2010-9  出版社:廈門大學出版社  作者:曲久新 主編  頁數(shù):395  譯者:江平 總主編  

前言

新中國60年的刑法歷史,大致可以區(qū)分為前30年和后30年,古語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60年恍如隔世,變化可謂翻天覆地。前30年,伴隨著革命、建設、動亂和撥亂反正,刑法立法與司法實踐粗糙而落后,刑法學理論研究除了禁區(qū)就是空白,剩下的只是簡單到幼稚的日常政治話語。后30年,刑法立法與司法是在猶豫、掙扎、徘徊、挫折、困惑中不斷堅定前行,成績主要是,刑法理論大致有了一個框架體系,知識有了基本的積累??梢灶A見,未來的30年將是中國刑法與刑法理論真正定型、成熟的時期。所以,回顧和反思60年重要問題的研究歷程,對于刑法和刑法學未來30年的發(fā)展是多么的重要。我們選擇了12個專題,每一個專題都是包含著比較重要問題的主題,羅翔博士撰寫了第一、第四、第十一專題,方鵬博士了撰寫第二、第三、第八、第十二專題,王桂萍副教授撰寫了第五、第六、第七、第九專題,我撰寫第十專題,并統(tǒng)改定稿。盡管書的名字是《共和國六十年法學論爭實錄·刑法卷》,但是,12個專題真正能夠算得上是“論戰(zhàn)”的主題還真不多,犯罪論體系、法人犯罪與刑事責任問題確有相當程度的論戰(zhàn)成分,其他主題包含有大致上可以稱為”爭論”的問題。其中,正當防衛(wèi)、罪過專題應當算是存有廣泛爭議的主題,其中的許多問題甚至于只能算是討論。盡管我們選擇的12個專題肯定不能涵括60年特別是后30年刑法學研究的所有重要問題,對于每一個問題之論戰(zhàn)、爭論、爭議、討論的總結也未必全面、準確,評論更是未必正確、得當,但是我們相信,本書對于當下進一步推動我國刑法學的研究是有意義的,所以,我們不揣淺陋,奉獻給諸位讀者,望各位先學賢達不吝批評、指正。

內容概要

《共和國六十年法學論爭實錄》由著名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任總主編,由一批具有較高學術成就的知名中青年學者擔任各卷主編。《實錄》以史家的筆法,以“實錄”的方式,從學術史的層面上再現(xiàn)共和國六十年歷史進程中發(fā)生的一次又一次法學重要問題的論爭,從一個側面揭示我國法學從“荒蠻之地”走向“顯學”,從“幼稚之學”走向成熟,與時俱進、不斷開拓的歷程。讀者不儀能從其問領略到我國法學成長過程的點點滴滴,同時也能真實感受到共和國六十年民主法治與法學發(fā)展的艱辛歷程。六十年來,我國法學的發(fā)展如同唐僧西天取經那樣,歷盡波折,備嘗艱辛。其間的經驗教訓是一筆寶貴的財富,我們做了忠實記錄,以留給后人評判。

作者簡介

江平,是我國著名的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專業(yè)博士生導師,國務院批準的有突出貢獻、享受政府津貼的專家。曾當選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副主任;曾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等職;曾赴比利時根特大學、香港大學、意大利第二羅馬大學、日本青山學院、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講授中國民法、羅馬法、公司法等課程,并獲比利時根特大學名譽法學博士,秘魯天主教大學名譽法學教授等殊榮?,F(xiàn)仍然擔任著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國際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主任、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會長等職務。曲新久,1985年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8年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1年獲法學博士學位。自1988年開始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教師,歷任助教(0988年)、講師(1990年)、副教授(1994年)、教授(1999年)。論文數(shù)十篇,專著有《刑法的精神與范疇》(2000年版、2003年修訂版)、《刑事政策的權力分析》(2002年)、《金融與金融犯罪》(2003年)。它曾獲司法部優(yōu)秀教師(1994年)、北京市高校優(yōu)秀青年骨干教師(1994年)、北京市高校教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1997年)北京市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92002年)、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學名師(2003年)等稱號、獎項。

書籍目錄

總序第一專題  罪刑法定原則之爭  一、痛遭否定  二、頑強生存  三、確立之爭    (一)罪刑法定與類推之爭    (二)罪刑法定的本土資源  四、發(fā)展之爭    (一)罪刑法定的表述    (二)罪刑法定與社會危害性    (三)罪刑法定的形式側面與實質側面    (四)罪刑法定與判例法    (五)罪刑法定與空白罪狀    (六)罪刑法定與溯及力    (七)罪刑法定與明確性原則    (八)罪刑法定的程序機能    (九)罪刑法定原則的司法化  參考文獻第二專題  關于社會危害性理論的論爭第三專題  關于犯罪體系的論證第四專題  正當防衛(wèi)之爭第五專題  罪過的主要爭議第六專題  法人犯罪與刑事責任理論與立法發(fā)展第七專題  刑罰目的之爭第八專題  關于死刑的論爭第九專題  反革命罪——一個消失的罪名第十專題  投機倒把罪的流變第十一專題  流氓罪——一個并未消失的罪名第十二專題  貪污賄賂犯罪的論爭后記

章節(jié)摘錄

在立法機理方面,罪刑法定可能會導致刑法典存在過于僵化的缺陷,但這種缺陷是可以通過能動的司法活動得以一定程度的彌補。退而言之,也是為了保障個人自由與保護社會利益所做出的“不得已喪失”。因此,刑法典是人民正義的必然要求,它雖然會被修改補充,但它的價值是永存的,罪刑法定也將與刑法典同在。在司法運作方面,作者對罪刑法定視野下的刑事司法品格進行了討論,重點討論法官對法律的解釋,這也算是對否定說有關擴大解釋的回應。論者認為:司法具有獨立于立法的品格,罪刑法定的發(fā)展經歷了絕對到相對的階段,現(xiàn)在世界各國通行的相對罪刑法定主義已經不再反對法官解釋。法官不是木偶與擺設,其能動性是應當承認的。但法官的司法權力又不是沒有限制的,只能在法定范圍之內行使這種權力。絕對罪刑法定主義由于完全束縛了法官的手腳,違背司法活動的內在規(guī)律,已被歷史淘汰,相對罪刑法定為法官的定罪量刑留下了足夠的裁量余地,因而是具有生命力的,能夠與當代司法活動共存。在上述鋪墊之后,作者對罪刑法定在當代中國的命運進行了探討。首先,作者認為罪刑法定符合中國當下的價值取向。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個人自由越來越被擺到一個重要的位置,個人本位的價值觀具有歷史進步的現(xiàn)實意義,體現(xiàn)個人本位的罪刑法定是當代中國的必然選擇。當然,有必要借鑒西方相對罪刑法定主義,兼顧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作者認為罪刑法定在中國如旭日東升,具有蓬勃的生命力。其次,罪刑法定具有制度保證。對于否定說所認為的由于刑事立法經驗不足,因而不可能出臺一部詳盡的刑法典,作者進行了批駁,“立法不僅是一個經驗積累的問題,更是一個理性建構的問題。如果我們堅持經驗型立法指導思想,刑事立法尾隨司法實踐,那么一部完備的刑法典就永遠可望不可及……實行罪刑法定,不僅是價值取向之必然,而且還具有制度保證上的現(xiàn)實可能性?!?/pre>

后記

新中國60年的刑法歷史,大致可以區(qū)分為前30年和后30年,古語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60年恍如隔世,變化可謂翻天覆地。前30年,伴隨著革命、建設、動亂和撥亂反正,刑法立法與司法實踐粗糙而落后,刑法學理論研究除了禁區(qū)就是空白,剩下的只是簡單到幼稚的日常政治話語。后30年,刑法立法與司法是在猶豫、掙扎、徘徊、挫折、困惑中不斷堅定前行,成績主要是,刑法理論大致有了一個框架體系,知識有了基本的積累。可以預見,未來的30年將是中國刑法與刑法理論真正定型、成熟的時期。所以,回顧和反思60年重要問題的研究歷程,對于刑法和刑法學未來30年的發(fā)展是多么的重要。我們選擇了12個專題,每一個專題都是包含著比較重要問題的主題,羅翔博士撰寫了第一、第四、第十一專題,方鵬博士了撰寫第二、第三、第八、第十二專題,王桂萍副教授撰寫了第五、第六、第七、第九專題,我撰寫第十專題,并統(tǒng)改定稿。盡管書的名字是《共和國六十年法學論爭實錄·刑法卷》,但是,12個專題真正能夠算得上是“論戰(zhàn)”的主題還真不多,犯罪論體系、法人犯罪與刑事責任問題確有相當程度的論戰(zhàn)成分,其他主題包含有大致上可以稱為”爭論”的問題。其中,正當防衛(wèi)、罪過專題應當算是存有廣泛爭議的主題,其中的許多問題甚至于只能算是討論。盡管我們選擇的12個專題肯定不能涵括60年特別是后30年刑法學研究的所有重要問題,對于每一個問題之論戰(zhàn)、爭論、爭議、討論的總結也未必全面、準確,評論更是未必正確、得當,但是我們相信,本書對于當下進一步推動我國刑法學的研究是有意義的,所以,我們不揣淺陋,奉獻給諸位讀者,望各位先學賢達不吝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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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國六十年法學論爭實錄·刑法卷》是由廈門大學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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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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