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6-3 出版社:廈門大學出版社 作者:陳立 頁數:412 字數:461000
內容概要
刑事訴訟以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為主要目的。事實明確,適用法律才能正確,欲求事實明確,則有賴于證明。為證明事實,則需證據。哪些材料可以作為證據,如何收集證據、采用證據,以及如何應用證據證明犯罪事實,都應當遵循一定的規(guī)則,其中有些規(guī)則已經上升為刑事證據規(guī)則,但絕大部分規(guī)則都離不開人類思維的一般經驗法則和邏輯法則。系統(tǒng)地討論這些規(guī)則無疑會提出一系列紛繁復雜、令人生畏的哲學問題。這也是我們力所不能及的。為了避開一些智力雷區(qū),我們選擇了一些相對微觀、相對具體的刑事證據問題作為本書的論題。知識有時需要收縮,才能開花結果。否則知識愈多,包袱愈重,憂慮愈深,終歸沉寂。為求局部的突破,必須泯滅追求系統(tǒng)的沖動。學海無涯,生也有涯。有限的生命僅能做有限的耕耘。但愿本書對刑事證據法專題的局部性研究,能夠取得局部性的收獲。
作者簡介
陳立,1954年10月1日出生于廈門市。1982年7月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本科),1986年畢業(yè)于中國政漢大學研究生院(刑法專業(yè)研究生)?,F為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中國刑法學會理事,福建省刑法專業(yè)委員會主任,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廈門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律師,廈門市人民檢察
書籍目錄
叢書總序前言第一章 證據法的理論基礎 一、證據法與物質論 二、證據法與反映論 三、證據法與辯證法 四、證據法與系統(tǒng)論 五、證據法與可知論 六、證據法與價值論第二章 刑事訴訟證明責任論 一、刑事訴訟證明責任、舉證責任概念辨析 二、舉證責任的一般規(guī)則 三、控方承擔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責任 四、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證明責任問題 五、法院(法官)的舉證責任問題第三章 證明標準論 一、證明標準的概念辨析 二、幾種證據制度證明標準之分析 三、兩大法系訴訟證明標準 四、訴訟證明標準的性質 五、刑事證明標準的有關學說第四章 論口供的概念、特征與價值 一、口供概述 二、口供的特征 三、口供的價值第五章 論共同被告人庭外供述的證據能力 一、英美法系國家對待共同被告人庭外供述的基本態(tài)度 二、大陸法系國家對待共同被告人庭外供述的基本態(tài)度 三、我國對待共同被告人庭外供述的基本態(tài)度 四、對待共同被告人庭外供述應有的基本立場第六章 論以欺騙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證據能力 一、域外有關以欺騙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證據能力的規(guī)定與學說 二、我國有關以欺騙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證據能力的規(guī)定與學說 三、對待以欺騙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證據能力應有的基本立場第七章 論臥底人員取得的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證據能力 一、臥底人員概念辨析 二、美國有關臥底人員獲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證據能力的判例分析 三、對待臥底人員取得的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證據能力應有的立場 四、臥底人員行為的正當化根據第八章 論私人不法獲取證據的證據能力 一、域外對待私人不法獲取證據的態(tài)度 二、我國對待私人不法獲取證據的態(tài)度 三、對待私人不法獲取的證據應有的基本立場第九章 論被告人口供補強法則 一、補強證據概述 二、單獨被告人之口供補強法則 三、共同被告人之口供補強法則 四、共同被告人之對質詰問權第十章 被告人翻供的審查判斷 一、翻供概念辨析 二、我國對待翻供應有的立場 三、以刑訊逼供為由推翻庭外供述問題分析第十一章 證人出庭作證問題研究 一、刑事訴訟中證人出庭的現狀 二、證人不出庭作證的危害 三、證人不出庭作證的原因分析 四、構建完善的證人出庭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保障證人出庭作證的相關配套制度第十二章 污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研究 一、污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概述 二、比較法視野中的污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 三、污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的理論基礎 四、我國是否存在污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 五、我國是否有必要引入污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 六、如何構建我國的污點證人作證豁免制度第十三章 科技證據的法律問題研究 一、電子證據 二、DNA證據 三、測謊技術與測謊結論第十四章 論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 一、非法證據的界定 二、非法證據法律效力問題的基本觀點 三、兩大法系關于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的基本內容 四、為什么要排除非法證據 五、我國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的現狀與難題 六、我國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的程序性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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