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8 出版社:四川大學出版社 作者:莫紀實,謝維雁 主編 頁數(shù):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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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08年10月25日至26日,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2008年年會暨“改革開放三十年與中國憲法:回顧與展望”學術研討會在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賓館舉行。此次年會及學術研討會由四川大學法學院具體承辦。來自全國各地高等法律院校、法學研究部門、政法實踐部門以及我國港澳地區(qū)的近260名憲法學者參加了此次年會及學術研討會。此次年會通過了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章程以及第六屆理事會五年工作計劃,進一步健全和規(guī)范了學會的會議制度和組織制度,為學會今后的發(fā)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年會共收到與會代表提交的論文200多篇。研討會期間,代表們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就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憲法制度的發(fā)展以及憲法學的發(fā)展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產生了一批很有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有關專家也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現(xiàn)根據(jù)年會論文及學術研討會代表的發(fā)言,將此次學術研討會的主要情況綜述如下:此次學術研討會共分四個主題,包括“從依法執(zhí)政到依憲執(zhí)政”、“國家機構改革的憲法原則”、“規(guī)范性文件的審查機制”以及“實踐中的基本權利”。研討會發(fā)言分為大會主題發(fā)言和分論壇發(fā)言兩個部分。共有12位代表進行了大會主題發(fā)言。主題發(fā)言主要是針對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憲法制度建設和憲法學理論研究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的,發(fā)言者不僅立意深遠,而且言之有據(jù),給與會者以很大的啟發(fā)。許崇德教授在發(fā)言中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憲法學理論與實踐的發(fā)展已經(jīng)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982年憲法對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起到了扭轉乾坤的作用。而現(xiàn)行憲法的四次修正案又進一步完善了憲法文本,健全了憲法制度。但應當看到,現(xiàn)行憲法在實施過程中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干擾,憲法學界一定要結合實際,多思考,逐步提高研究水平,為憲法制度的不斷完善和推進憲法實施貢獻力量。廉希圣教授在發(fā)言中,回顧了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23年的發(fā)展歷程,指出從整個憲法學界來說,要保持優(yōu)良傳統(tǒng),增強凝聚力和向心力,實現(xiàn)老、中、青三代和諧發(fā)展。廉教授希望憲法學界能夠以獨立研究的精神治學,逐漸形成不同的學派,要堅持“學術至上”的品格,不能“敏感問題繞著走”,應當勇于面對現(xiàn)實,堅持自己的觀點,用自己的聰明才智為國家的法制建設服務,推動憲法學研究向縱深方向發(fā)展。陳弘毅教授在發(fā)言中指出,憲法應當是規(guī)范性的憲法,學習西方憲政文化與我們的傳統(tǒng)文化并不矛盾,借鑒西方憲政經(jīng)驗,可以推動中國憲政的良性發(fā)展。
內容概要
2008年10月25日至26日,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2008年年會暨“改革開放三十年與中國憲法:回顧與展望”學術研討會在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賓館舉行。年會就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憲法制度的發(fā)展以及憲法學的發(fā)展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產生了一批很有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本書收錄了相關文集以供研究。
書籍目錄
中國憲法學的學術使命與功能的演變 ——中國憲法學30年發(fā)展的反思依憲執(zhí)政: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戰(zhàn)略舉措八二憲法立憲目的的分析與思考執(zhí)政黨與檢察監(jiān)督的關系研究中國基層群眾自治:前行與憂思論我國地方試驗制度的法治化法律保留制度的現(xiàn)狀 ——以詢問答復為中心的考察論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專職化人大“集體行使監(jiān)督職權原則”辨析 ——對《監(jiān)督法》的一個評析香港基本法解釋的權限和程序問題初探非國家行為體與社會權 ——兼議社會基本權的國家保護義務論基本權利保障的技術方案 ——基于數(shù)學思維的分析框架個人數(shù)據(jù)的憲法和法律保護新聞自由的權利屬性新中國公民遷徙權利演進的實證考察流動兒童初等教育權的平等保護探析“人肉搜索”的憲法學思考 ——從姜巖案看個人隱私權和公眾言論自由之間的平衡三十年來中國公民經(jīng)濟自由的拓展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違憲審查研究的回顧與展望公民啟動違憲審查的《立法法》相關條款解讀憲法、《立法法》和《監(jiān)督法》文本中“備案”一詞的語義分析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框架下適用憲法 ——“憲法司法化”質疑論我國復合型憲法訴訟制度的構建試論國際條約合憲性審查的必要性 ——兼論我國合憲性審查制度的發(fā)展與完善司法實踐中的基本權利 ——以德國和美國為對象的比較研究胎兒的憲法地位 ——德國模式與美國模式從美國英國廣播電視法的公共利益原則看表達自由的保障實質性正當程序在美國內戰(zhàn)前州法院的適用德國聯(lián)邦憲法法院界定立法裁量的司法標準權力制衡與憲政轉型 ——以法國最新憲改為指向英國司法審查的合法性爭論及其影響 ——以法院與議會主權的關系為視角后記附錄: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2008年年會論文目錄
章節(jié)摘錄
插圖:在有關中國憲法問題的研究中,最能體現(xiàn)憲法學界的問題意識與實踐面向的是廣為學界所關注的物權法與憲法關系的討論。圍繞《物權法》(草案)的“合憲”、“違憲”展開爭論并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見,成為2007年法學界的一件大事。憲法學者參加各種專題討論會,撰寫學術論文,對《物權法》(草案)的合憲之爭作出了積極回應和理論解答。總體來說,學者們的爭論圍繞物權法是否必須強調根據(jù)憲法制定、物權法對公有財產和私有財產的保護方式是否違反了憲法的平等保護原則以及如何根據(jù)憲法判定法律違憲等問題而展開。針對目前我國法學界存在的“民法根本說”、“民法與憲法平起平坐”等觀點,有學者在系統(tǒng)地考察憲法與民法關系的基礎上,提出“作為一種法律學說,民法根本說所反映的是憲法與民法真實關系的幻影。在世界范圍內,憲法與民法的關系是一個早已由法治發(fā)達國家的法律生活解決了的問題。在中國,法學研究人員還需要把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法治發(fā)達國家已給出了答案的問題上來,實在是中國法治后發(fā)的特殊國情使然”。在如何根據(jù)憲法判定法律違憲的問題上,不同學科的學者們提出了不同的主張,“合憲”、“違憲”問題引起學術界與政界的廣泛關注。有學者系統(tǒng)論證了“合憲”與“違憲”的判斷標準,而有學者從憲法條款的不同性質著手,提出許多條款在法律上具有確定的意義,因而是可以實施的;有些條款則只是表達了一種政治理想或政策取向,在法律實踐中不具備可操作性。在憲法的適用和討論過程中,必須認真對待憲法,將憲法作為~部實實在在的法律,僅限于適用那些在法律上可以實施的條款。尤其要避免將憲法作為政治攻擊的工具,否則就將誤用憲法并阻礙社會與經(jīng)濟發(fā)展。④在憲法實踐中,違憲是十分嚴謹?shù)膶W術概念,應針對特定事實關系和問題,謹慎地判斷違憲的要件。當然,這一討論的重要意義在于,人們開始面對一個事實,即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法律也存在違憲的可能性,違憲審查制度的建立是刻不容緩的。如何保證包括《物權法》在內的基本法律、法律的合憲性是學術界需要認真考慮的課題。因此,從整體來看,30年來為了改變憲法學研究中存在的理論與實踐相互分離的尷尬局面,憲法學界的一些學者開始嘗試將憲法理論與憲法實踐尤其是憲法事例結合起來,強化憲法學對社會現(xiàn)實問題的闡釋力。這一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現(xiàn)為:第一,學者們以社會生活中出現(xiàn)的憲法事例為基礎編寫了有關憲法事例、案例方面的教材和著作?!安皇莾H僅拿國外憲政理論實踐來敘述,也不是僅限于中國憲法的規(guī)定,而是將憲法理論和中國實際有機結合,適合中國憲法教學實際需要?!边@一方面出版的著作主要有焦洪昌、李樹忠、胡錦光、韓大元、莫紀宏等學者主編的《憲法教學案例》《憲法教學案例教程》《外國憲法判例》《憲法學原理與案例教程》《外國憲法判例》《中國憲法事例研究(一、二)》等。
后記
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自1985年成立以來,已逾24個年頭。在過去的24年中,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在認真舉辦年會及其學術研討會的基礎上,在有關單位和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積極匯編和整理歷次年會所提交的優(yōu)秀論文,先后出版了9期年會學術論文集,包括《憲法與改革》、《保障公民基本權利與維護社會穩(wěn)定》、《憲法的權威與地方立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與實踐》、《憲法與國家機構改革》、《依憲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憲法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社會轉型時期的憲法課題》等,對于推動中國憲法學界同行之間的學術交流以及及時地反映憲法學研究會年會的學術研討成果,向學界和社會介紹我國憲法學理論研究的狀況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進作用。從2001年開始,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秘書處對年會論文集的編輯原則和方法作了適當調整,年會論文集采取以學會專業(yè)書刊的形式出版,書名為《憲法研究》,并于2002年出版了《憲法研究》第1卷。從2005年開始,根據(jù)法律出版社的出版規(guī)劃,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又將《憲法研究》改名為《中國憲法年刊》,計劃每年出版一本。目前已經(jīng)出版了2005年、2006年和2007年卷。由于近年來我國憲法學研究事業(yè)的蓬勃發(fā)展,憲法學者的隊伍日益壯大,每年參加學術年會的代表人數(shù)急劇增加,代表提交年會的學術論文的總體數(shù)量也大幅度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通過憲法學研究會組織出版的學術著作來及時和有效地反映我國憲法學理論研究的總體發(fā)展狀況,以學會組織出版的憲法學著作來促進和推動全國范圍內的憲法學理論研究水平的不斷提高,進一步擴大我國憲法學理論研究成果在法學界的學術影響,成為新一屆理事會所面臨的重要任務。2008年1月14日,第六屆理事會第一次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從2008年開始,作為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組織出版的正式學術著作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繼續(xù)出版《中國憲法年刊》,該年刊主要選擇當年度在重要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的、具有代表性的學術觀點和思想的學術論文,提交年會的能夠很好地反映憲法學理論研究現(xiàn)狀、代表了目前憲法學理論研究前沿水準的論文,以及當年度所發(fā)生的各種重要和重大憲法學理論研究活動、憲法事例、憲法學教學和研究動態(tài)等,以此來體現(xiàn)當年度我國憲法學理論研究發(fā)展的狀況和憲法實踐所發(fā)生的重要和重大事項,并將該年刊作為理事會推薦的從事憲法學教學和研究必備的學術資料參考書;另一種是由當年度的年會承辦單位組織推薦提交年會的優(yōu)秀論文,并經(jīng)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學術委員會審定后出版的《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年會論文集》。從2008年起,開始統(tǒng)一編輯年會論文集,考慮到自1985年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成立以來已經(jīng)出版了9本年會論文集,為了保持年會論文編輯的連續(xù)性,2008年年會論文集編輯為《憲法研究》(第十卷),以后各卷按照實際召開的年會年度順次編號。
編輯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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