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之爭

出版時間:2004-5  出版社:同濟大學出版社  作者:[德] 伽達默爾,[法] 德里達  頁數(shù):173  譯者:孫周興,孫善春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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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本書根據(jù)德文版《文本與闡釋》和英文版《對話與解構》選編譯出,收錄了解釋學和解構論兩大思潮的代表人物伽達默爾與德里達的巴黎論爭(1981年4月)的全部文本以及相關評論,對了解當代歐洲哲學界的基本思想方向和內在沖突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編譯者簡介: 孫周興,1963年生,哲學博士,專業(yè)從事德國哲學、現(xiàn)象學哲學研究。現(xiàn)為同濟大學哲學與社會學系、同濟大學德國哲學與文化研究所教授。著有《說不可說之神秘》、《我們時代的思想姿態(tài)》等;編有《海德格爾選集》等;譯有《路標》、《尼采》等。   
孫善春,1973年生,哲學碩士,主要從事德國哲學、美學研究。現(xiàn)為同濟大學德國哲學與文化研究所講師,浙江大學在職博士生。

書籍目錄

總序第一部分:巴黎論戰(zhàn) 1 文本與闡釋 2 善良與強力意志(1)   ——向伽達默爾提三個問題 3 然而:善良意志的強力 4 善良的強力意志(2)    ——對簽名的闡釋第二部分 不可能的對話 5 致達梅爾的信 6 解析與解構 7 解秋學與邏各斯中心主義 8 《對話與解構》導論 9 求理解的善良意志與強力意志   ——論一次“不可能的爭論”編譯后記

章節(jié)摘錄

  那么,這種統(tǒng)一性,這種雙重的統(tǒng)一性的情形如何?它與這個名字或者毋寧說尼采這個簽  名的關聯(lián)如何?對于其他人會稱之為傳記的或者自傳的那個問題,海德格爾有何種考慮一一作  為用所謂自己的名字“尼采”這樣一個簽名的獨特性?換句話說,如果人們在海德格爾的尼采  讀物背后看到丫西方形而上學的一般讀物的整個基礎,那么,問題就成為:這樣一種形而上學  闡釋的整體作為一個整體在何種意義上包括著關于這種思想的統(tǒng)一性和惟一性的一種闡釋性決  斷?還有,在何種意義上講這種決斷是以另一種決斷為前提的——另一種關于“生平”、專名  、“自傳”和簽名的決斷,其實就是關于簽名政治的決斷?O 海德格爾對此問題的態(tài)度,我將  首先用一個概括性的和簡單化的命題來加以指明,而對于這個命題,我希望人們能夠表明:它  并不是錯誤的。這個命題就是:存在著一個尼采思想的統(tǒng)一體,盡管它不是一個古典意義上的  體系。而且這個統(tǒng)一體同時還是它的惟一性,它的獨特性。海德格爾的明確論點是:每一種偉  大的思想都只有一個思想。這種惟一性通過名字或者專名機關,通過弗里德里希·尼采的“?! B(tài)的”或者“瘋狂的”生活,既沒有被建構起來,也沒有受到威脅,既沒有被聚集起來,也沒  有得到引發(fā)。毋寧說,它是從西方形而上學的統(tǒng)一性中得到這種獨特的統(tǒng)一體的,而西方形而  上學在這里聚集于自己的頂峰,一個或許也可以與一條褶皺線的簡單統(tǒng)一性相比較的頂峰。結  果是:傳記、自傳,以及專名、各種專名、簽名的舞臺或力量等等——所有這一切都更多地包  含著那種少數(shù)狀態(tài)或者非本質的場所,它們在形而上學歷史上總是已經占有的那個場所。而且  在這里,這一點標識著一種追問的必然性或者位置,而對于這種追問,我在這里只能作概略的  敘述?! 』蛟S簡化以后就是這樣?,F(xiàn)在讓我們更切近地來讀一讀海德格爾,讓我們試著來認證一下  他的闡釋工作的最強大的連貫性,或者超越這種連貫性,試著來認證一下他最具思想品質的思  想。讓我們——作為對古典閱讀規(guī)范的暫時承認——來看這本書的開頭,甚或進一步越過這個  開頭,來看它的前言的開頭。這個前言與其他許多前言一樣,自然是后來補寫的。眾所周知,  該書原為海德格爾1936年至1940年間做的一系列講座,加上他1940年至1946年間寫的一些論文  。如果人們想整體而又細致地把闡釋工作與它的呈現(xiàn)過程的歷史政治領域關聯(lián)起來,那么,上  述日期就必須被賦予最大的重要性。那兩頁紙的前言的意圖——在此類情形中幾乎總是這樣—  —就在于:通過這個整體的總體性的本質統(tǒng)一來為它的出版辯護:  總體上看,本書意在審視作者從1930年以來直至‘關于人道主義的書信’(發(fā)表于1947年)所走過的思想道路。(海德格爾:《尼采》上卷,第10頁)①  也就是說,本書以及本學說的統(tǒng)一性也就是海德格爾整個思想道路在某個關鍵時刻以及在15年之久的時間里的統(tǒng)一性。但這同時也意味著:在這里,尼采闡釋的統(tǒng)一性、這種闡釋所關聯(lián)的西方形而上學的統(tǒng)一性,與海德格爾思想道路的統(tǒng)一性是不可分的。倘若沒有后者,人們就不能理解前者?! ∧敲?,本書前言的前幾句話是什么呢?人們在第一句話中看到了什么呢?為簡約起見,我們  說:其中有兩個主題,兩者都與尼采這個名字有著字面關聯(lián)?! ∵@個名字加了引號?! ≡谝粋€專名上加上引號,會發(fā)生什么事呢?海德格爾沒有考慮這一點。盡管有“尼采”這個標題,他的企圖卻是盡可能把他全部的力量聚集起來,去消除這個問題的迫切性和必然性?! ∽屛襾碜x一下皮埃爾·克羅索夫斯基(Pierre Klossowski)的《尼采》法譯本中的第一句話:“‘尼采’——我們用這位思想家的名字作標題,以之代表其思想的實事”。①接著一段在某個要點上對我們用cause來翻譯的一個特定詞語的做法作出說明和辯護:  實事,即爭執(zhí),本身乃是一種爭辯。②讓我們的思想去探討這個實事,讓我們的思想去期備這個實事——這個目標構成了眼下這本書的內容。③  對某個徑直打開這本書而又不認識德文的人來說,這樣一段插話可能會顯得十分非同尋常,但同時也十分適合于一個終極現(xiàn)代性的主題,甚至可以說一個終極時尚喧嚷的主題。這個思想家的名字竟會是他的思想的原因!尼采思想竟會是他的專名的結果!而且在這里,一本書竟會從尼采這個名字以及他的名字與他的思想的關聯(lián)開始。如果人們再注意到這樣一個事實,即在法文版中,尼采這個名字由于一種十分罕見的印刷錯誤而被分割為“尼一采”(Nlet—zsche),那么,這位新讀者就可能以其過于宏大或者過于渺小的幼稚了解去準備無論何種對專名之分裂的分析,這種分析會在能指的分裂或者聯(lián)系于斯拉夫語(波蘭語)的名字來源的語義要素與尼采關于他的名字、關于他的思想的否定性或者摧毀力所講的一切之間把聯(lián)系建立起來。而且,倘若這種分析偏移到譫妄地步,所有這一切(為什么不?為什么停留在半途?)就會與兩座獨特城市的名字聯(lián)系起來,那就是尼采1887年說能夠或者愿意在其中進行思考的城市,即:威尼斯和尼斯(而且這是尼采在9月15日一封致彼得·加斯特的信中料到的,海德格爾在“作為藝術的強力意志”一章剛開頭就作了引用)。對尼采來說,這兩座城市乃是惟一的救治,惟一的出路。啊,我們這位幼稚而熱心的讀者會說: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他想要尼斯,他想要威尼斯,他想要尼采,他想要又不想要,在這里它們就是地點,所講的地點,他的強力意志的地名!①但不幸的是,所有這一切都只能用法文來說,這種譫妄必定在洞見到威尼斯是Venedig和尼斯是Nizza之際就停止了?!敖Y果是選擇了威尼斯和尼斯”,海德格爾所引用的尼采講道(海德格爾:《尼采》上卷,第22頁)?! ∪欢?,如果這位法語讀者在閱讀中稍作推進,那他就會問自己:“‘尼采’,這位思想家的名字,在此是他的思想的標題”,這到底意味著什么。被納入譯文之中后,它可以通過接著的段落來說明, 后者其實是要對他說:您不要在它與effet的對立上來聽cause一詞,不要把它聽作物質性的或者運動性的原因,聽作思想的目的或者形式的原因,而是要把它聽作causa——法律爭執(zhí)、法庭爭辯、當事人的對立。甚至這一視角還可能對今天的法語讀者產一種時尚的誘惑:尼采這個名字乃是一種思想的爭議性,乃是一種思想的投入、戰(zhàn)斗或者爭議——這聽來幾乎不再有什么古典味。以一種新的開頭來發(fā)問,這可能開啟那些讀物。但在原作切磋中,法語讀者發(fā)現(xiàn)的是別的某個東西,完全不同于派生的和流俗的詞義上的cnuse:“‘尼采’——我們用這位思想家的名字作標題,以之代表其思想的實事”(海德格爾:《尼采》上卷,第9頁)?! ≡诜ㄕZ中通常被譯為cause的東西,乃是德文的“Ursache”,即“原因”。根據(jù)這種切近關系,克羅索夫斯基就允許自己用cause來翻譯德文的“實事”(Sache)一詞。通?!皩嵤隆?Sache)表示的是chose,不是感性的或者湊手的事物,而是有問題的事情、事務,后者進而可能會導致爭執(zhí)。在此意義上講,爭執(zhí)或者訴訟意義上的caUSa,cnuse就是一種很好的翻譯。它不僅是對有問題的事物的確定,而且也確定了那種對事物的追問,后者在別處,在海德格爾的宏大沉思中并且事先著眼于一切對原因的語義規(guī)定而得到理。但用cause來翻譯“Sache”,這個譯法卻在同一文本接下來的討論中得到了支持。實際上,海德格爾接著說:“實事,即爭執(zhí),本身乃是一種爭辯”。而當海德格爾說“用這位思想家的名字作標題,以之代表其思想的實事”時,他并不是想使這個名字成為尼采思想所產生的作用的原因。在這里,所謂“思想家的名字”中的第二格①表示的是作為其思想的實事。接著的所有討論都將證明,尼采這個專名不能被看作某個個體或者簽名者的專名;它是一種思想的名字,其統(tǒng)一性恰恰反過來賦予這個專名以意義和指稱?!  ?/pre>

媒體關注與評論

  編譯后記  1981年4月25日至27日,81歲高齡的德國當代哲學家伽達默爾(Hans—Georg Gadamer)來到巴黎歌德學院,出席由索邦大學菲力浦·福格特(Philippe Forget)教授組織的“文本與闡釋”的專題座談會。在這次會上,伽達默爾與風頭正健的法國少壯派思想家雅克·德里達(Jacques Derrida)進行了面對面的爭論。這是伽達默爾與德里達的首次學術聚會和交鋒?!烧叻謩e為解釋學(hermeneutics)和解構論(deconstruction,又譯“解構主義”)兩大思潮的代表人物,因此,這場爭論(對話)引起人們的普遍關注自然是不足為奇的。漢語學界對此轟動一時的事件也有過一些議論,惜乎有關爭論文本一直沒有被完整而準確地迻譯成中文?! r間已經過去了20余年,伽達默爾先生也已經仙逝,但這場被稱為“德法之爭”的曾在的爭論依然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義,依然有重演、回復的必要。  我們先把爭論過程和文本情況簡介如下:  伽達默爾首先在會上作了一個題為“文本與闡釋”的主題報告。該報告經會后增擴,長達31頁,譯成中文大約有3萬字了,我們現(xiàn)在差不多可以把它視為伽達默爾哲學解釋學的一個總結性文本。在次日的圓桌討論中,德里達向伽達默爾提出了三個問題,作為他對伽氏報告的反應;而伽達默爾也作了答復。之后,德里達在會上作“對簽名的闡釋(尼采/海德格爾)”的報告,不算短,印刷頁碼約有16頁,其中討論了兩個問題:尼采這個“名字”;“整體性”概念?! ∫陨衔谋緸橘み_默爾—德里達這次爭論的全部材料。我們依照德、英文版的辦法,把它們輯為“巴黎對話”。  事后幾年里,伽達默爾對他與德里達的這次巴黎論戰(zhàn)一直念念不已,又相繼作了“致達梅爾的信”(1984年)、“解析與解構”(1985年)和“解釋學與邏各斯中心主義”(1986年)三篇文章,意在重梳他與德里達的異同,進一步回應來自德里達的對解釋學哲學的解構論挑戰(zhàn)。不過在德里達方面,似乎沒有跡象表明他對此事件有進一步的反應。盡管這兩位思想家之間還有過第二次“交鋒”,即1988年2月由德國海德堡大學法語系組織的會議,但這次會議設定的主題是“海德格爾與政治”,對于“解釋學與解構論”這個課題并未形成更深入的探討。  關于伽氏—德氏巴黎論戰(zhàn),有多個國家的各路哲學家進行了評論。主流的意見大抵是:這是一場“不可能的對話”。我們在此只能選譯兩篇文章,一是英文版《對話與解構》一書的編者米歇爾菲爾德(Diane P.Michelfelder)和帕爾默(Richard E.Palmer)為該書撰寫的“導論”,其中對“伽氏—德氏之爭”以及學界代表性評論有一番簡明扼要的介紹;二是德國波恩大學哲學教授約瑟夫·西蒙(Josef Simon)的“求理解的善良意志與強力意志——評一次‘不可能的爭論”’一文。它們與上述伽達默爾的三篇后續(xù)文章一起,構成本書第二部分,我們立題為“不可能的對話?”  作為戰(zhàn)后歐洲大陸哲學的兩大主流思潮,解釋學與解構論有著許多共性,特別是在對現(xiàn)代性危機的體認,對西方傳統(tǒng)形而上學的基礎主義、主體主義的批判上,兩者是有一致之處的。按照德國哲學家曼弗雷德·弗蘭克(Manfrcd Frank)的總結,解釋學與解構論之間有五個重要的“共同因素”:一是作為一種理論基礎的“語言學轉向”;二是“貫穿于現(xiàn)代思想的危機批判”;三是對一種“絕對精神”或無時間性的自我在場的拒絕以及一種對有限性的確認;四是  兩者都回到尼采和海德格爾對“西方理性主義”的診斷及其終結這一論題上;五是兩者都強調審美現(xiàn)象的原初意義,特別是文學與文藝批評?!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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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8條)

 
 

  •   他們之間有共同的東西,但伽德默爾對德里達的批判是中肯的,盡管還有些地方似乎還嫌不夠。德里達的論證很成問題,用有關評論的話說是論據(jù)和論點不相干。
  •   這個對話很有意思。書也很好。
  •   讀書,是一種風景
  •   aaaaaaaaasssssssss
  •   還算可以的把
  •   不是很值得推薦,學術性的一般類書
  •      對話或論爭是一種古老的激發(fā)哲學思考和思想交流的方式,古希臘時期就有柏拉圖的對話體經典哲學文本。近代以來,隨著理性的擴張和主體性的高揚,主體之間的自由對話變得越來越成問題。特別是到了晚期資本主義社會中,矛盾和沖突的加劇造成了主體之間的相互“不理解”,這時,通過圓桌會議式的對話來促進交往、達成某些方面的共識似乎顯得十分必要。作為一個發(fā)生在20世紀80年代這個整體處于后現(xiàn)代語境中的哲學事件,伽達默爾—德里達之間的這次論爭具有特殊重要的思想史和哲學史意義。
      
       作為一個哲學事件,這次論爭本身揭示了一條共同的永無止境的思想道路。正如海德格爾在《林中路》一書的扉頁上的題詞,“每一條路各自延展,但卻在同一林中?!苯忉寣W與解構論雖然走上了不同的思想之路,但并不意味著兩者之間沒有任何交織,基于某些共通點的兩種理論可以在交鋒和接觸中點到對方的理論盲點,在直接和間接的批判中達成對各自理論適用性的檢測,從而促成對各自理論的局限性的審視和深入思考。
      
       從這個意義上講,盡管伽達默爾和德里達的交鋒短暫,但其意義卻是重要且深遠的。其重要性不僅在于兩人在這次交鋒中說出了什么與發(fā)生了什么,還在于這次交鋒中沒有說出的東西和沒有發(fā)生的事情。正是由于這次解釋學與解構論之間可能與不可能的對話,以及在其中說出的與未說出的東西、發(fā)生與未發(fā)生的事情,它才為每一個關注它的人提供了一個契機,一個對話與交流的國際平臺,使得他們能夠加入到這場永無止境的思考和會話中來,共同走在永無止境的思想的林中路上。
      
       而這,正是這次“德法之爭”——伽達默爾與德里達的交鋒的更為深遠的意義之所在。
      
  •   是的,不僅僅是哲學永無止境,其實什么都是永無止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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