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自己

出版時間:2010-10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作者:[美國] 拉里·克雷默  頁數:400  譯者:田雷  
Tag標簽:無  

前言

自新文化運動提出“德先生”與“賽先生”以來,距今已有九十多年。這么多年來,“民主”與“科學”一直是引領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兩面大旗,一直在指引著中國現代化理論與實踐的方向。但不得不說的是,雖然中國科學經過不懈努力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民主仍然是幾代人前赴后繼、孜孜以求的目標,而對于一個國家來說,民主甚至比科學更為重要。沒有科學,國家是落后的;沒有民主,國家也許可以一時強盛起來,但是國家發(fā)展遲早會發(fā)生嚴重的方向錯誤甚至墮入戰(zhàn)爭的深淵;納粹德國和軍國主義日本就是前車之鑒,中國在改革開放前二十年也走過很長一段彎路??梢姟暗孪壬币獛е百愊壬弊?,否則“賽先生”要迷路的。今天我們依然倡導科學與民主,而不能不看到兩者的綱目之分、體用之別。其實民主本身就有一套科學,而中國民主之所以長期不完善,恰恰是因為我們忽視了民主政治的常識和規(guī)律。近百年來,民主一直是一個政治正確的口號,各種民主思潮和理論相繼引入中國,激發(fā)了國人的極大興趣,但是我們對于民主制度在各國實際政治中的運行方式及其經驗教訓卻所知甚少。

內容概要

《法政科學叢書》的宗旨正是探索各國民主憲政的制度模式,及其在實踐運行中的利弊得失。所謂法者,法治也,當首推憲法之治;政者,政治也,非民主政治莫屬。我們冀望這套叢書可以幫助中國通過“賽先生”,看到更真實的“德先生”,進而加速民主憲政的進程。本書是叢書分冊《人民自己》,可以說是一本有關司法機關及其在一個憲政系統(tǒng)內的適當角色的書。

作者簡介

作者:(美國)拉里·克雷默 譯者:田雷 叢書主編:張千帆拉里·克雷默,斯坦福大學法學院院長,理查德·朗講座教授。田雷現,任教于山東大學法學院,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學博士,耶魯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曾譯有《法院與憲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事故共和國:殘疾的工人、貧窮的寡婦與美國法的重構》(上海三聯(lián)書店2008年)。

書籍目錄

中譯本序言致謝導言人民憲政主義第一章憲法的本質與原則迄今未曾改變——習慣憲法“遠古的慣例”“判決這類法案無效”“向共同體負責”1765年前后的人民憲政主義第二章每個部門都要遵守的一種規(guī)則——司法審查的起源“為了捍衛(wèi)它根本的憲法”“人民自己就可以宣布它的真實意義”1786年前后的人民憲政主義“做法官是為了全體人民的福利”“法院的這種權力將摧毀自由”第三章憲法下的權力永遠屬于人民——《聯(lián)邦憲法》的制定“各州的最高法”不會叫的狗——與會叫的狗第四章那份文件既約束法院,也約束其他部門——司法審查的進展“讓每一位共和者與自由之友都心悅誠服”“代表人民來決策”1800年前后的人民憲?主義馬伯里訴麥迪遜案第五章每一位真正的共和主義者都應相信的——司法至上的挫折“我們有限政府之正當的與計劃中的守護者”“保護他們遠離他們最壞的敵人,他們自己”第六章盡管存在這一抽象的觀念——變化中的憲法語境“永遠不要忘記,我們正在解釋的乃是一部憲法”“先生們,法律是一門極其困難的科學”贏得“人民的信任”第七章保衛(wèi)憲法,聯(lián)邦的永恒紐帶——經驗的教訓“它的結局就是戰(zhàn)爭——內戰(zhàn)”“一位最高的仲裁者或解釋權威”“準備好接受政黨——人民自己的建議與指示”1840年前后的人民憲政主義第八章門外漢的文件,而不是法律人的契約——人民憲政主義的不斷斗爭“公意之健康的與有益的作用”“國家內最高級法院的主人,而非奴仆”“自馬伯里案以來”第九章作為美國人——新世紀的人民憲政主義“將他們的自由問題托付給他們更高貴的統(tǒng)治者”“憲法最當然的解釋者”“感覺問題”“尊重人民”結語司法審查,而不是司法至上索引譯后記

章節(jié)摘錄

在國會懷疑論的背后,我們可以發(fā)現關于立法者與立法過程的一些模式性偏見。無論在學界內還是媒體上,立法者都被視為沒有思考能力的機器人,無法進行認真的審議。他們的形象要么是徹底充耳不聞選民的要求,只關注那些在眼前搖晃著競選錢袋的私人利益,要么就是毫無原則,只是基于他們選民的最可怕要求而當即展開行動——而選民也被描繪成沒有理性的生物,永遠處在非理性情緒的奴役之下。這種敘述顯然是極盡夸張之能事。國會研究者通常同意,雖然立法者天生關注重新當選,但他們的頭腦中絕非只有這一件事——例如,他們還要思考制定良好的公共政策以改變社會與獲取聲譽。這也不是說國會議員應該被重塑為憲法的理想解釋者。如要有所作為,立法者必須與利益集團合作。這具有法律學者通常忽略的重要價值,諸如,為立法者提供迫切需要的信息,幫助立法者理解與預期立法將如何影響相關團體,降低選民如何理解不同立法的不確定性,幫助向公眾傳達相關信息。但是,這一過程也不可避免地要求進行各種各樣的妥協(xié)。真正的立法者必須與政治作斗爭,找尋原則決策的空間,在現實世界中很少存在沒有制約的空間。但是,雖然立法者沒有在哈貝馬斯式的理念言論情形內運作,我們卻無法因此說立法過程就是無審議或少原則的。

后記

自去年秋將終稿送交出版社后,轉眼間日歷已翻至新的一年;時至今日,譯者當然無需再回憶一番那艱辛也從不乏愉悅過程,將之晾曬在諸位讀者眼前。但是,簡單交代下本書的翻譯過程仍有其必要:《人民自己》的翻譯始于譯者在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學期間,隨后譯者在2009年的暑假完成了全書的初譯,最后在耶魯法學院完成了校對?,F在呈現于此的這本書,正是這前后近一年工作的一個成果。如果您是在讀完全書后才翻到這篇后記的,那么請您接受我作為一位譯者的感謝,這本美國憲法理論的當代經典讀來有可能并非那么輕松;而如果您是在初次翻開本書時就跳到后記的(這至少是譯者在讀譯著時的習慣),那么務必請您相信,這是一本值得從頭至尾閱讀的好書。

媒體關注與評論

自埃德蒙·柏克1774年的《同美利堅和解的演說》之后,美國革命的法律之維很少得到如此準確的理解與如此精彩的敘述。  ——《要事》本書很可能是這一代人最重要的憲法理論與歷史作品。  ——哈佛大學法學院憲法學教授馬克·圖施奈一部激動人心的智慧之作。不同于許多書寫歷史的法學教授,克雷默特別能感受到語境與歷史環(huán)境的不同。他提供了一次有關司法審查之起源的精彩論證?!  绹鴼v史學家戈登·伍德本書是迄今為止有關革命政治時代的司法審查權力發(fā)展的最佳敘述,書中的歷史也促使我們反思,在今天生活在一個民主社會內意味著什么。這本引人入勝的著作應該得到廣泛的閱讀?!  樟炙诡D大學政治系教授基斯·威延頓

編輯推薦

《人民自己:人民憲政主義與司法審查》:法政科學叢書

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


    人民自己 PDF格式下載


用戶評論 (總計5條)

 
 

  •     司法審查可能是設立在憲法文本之外最著名的憲政機制了,馬歇爾大法官認為這完全符合憲法的原初意圖,是憲法文本的當然解釋。這似乎也成為了我國外法史學界的共識,兩百年的司法審查歷史也似乎成為了人民的權利保護史,備受贊揚。尤其是沃倫法院通過司法審查推動民權運動的發(fā)展,當這一運動達到頂點時,司法審查也就成為了司法至上的象征。
      可是這一機制在美國人自身看來卻頗有爭議。有人認為司法審查踐踏了民主,是赤裸裸的貴族政治;有人認為司法審查超越了法院的權限,破壞了權力分立的原則。但更多的人認為司法審查的制度既然已建立起來,就應該在憲法條文之外找出它的正當性基礎。比克爾教授在《最小危險部門》一書中就強調,司法審查作為一個反多數的事實是無可否認的,但它能“服務于某些持久性的價值”,因此也獲得了制度上的正當性。并贊揚馬歇爾“在某一特定時間、通過某一特定活動,竟然實現了某種進步。”
      這當然是一個偉大的判決,馬布里訴麥迪遜成為了憲法學習的必修課,但著都不僅僅是一個天才的設計。晚近的憲政史學者已經注意到,該案之前就已經出現了司法審查的苗頭。更為重要的是,司法至上是在20世紀后半葉才獲得了足夠的話語權。那么司法審查或司法至上究竟是怎樣確立起來的,歷史為其提供了怎樣的正當性?克雷默近作《人民自己:人民憲政主義與司法審查》提供了一個不錯的線索。
      事實上,在那個時代民主化的浪潮中,司法審查是不能脫離民主背景的?!八痉▽彶榈母拍顏碜杂谒幍闹亲R和政治根源:那些非司法性質的根源。”克雷默認為就是“人民憲政主義”,這是一個很難定義的詞語,在不同的時期有著不同的表現形式。革命前,波士頓傾茶事件中,它表現為民眾有限的暴力抗爭;建國后強調人民對憲法具有最終得解釋權威;在法院審判中又尤為強調陪審團的作用。人民憲政主義充分展示了近代的民主化浪潮,認為只有人民大眾才能決定人民的事務,政府(無論哪個分支)不過是人民的代理人,通過眾多渠道人們可以“審判”政府。正是在這樣的語境中,司法審查才能夠出現。成文憲法的訂立使法官有能力便捷地處理法律的合憲性問題,將憲法視為一種法律也將憲法問題納入了最高法院的管轄范圍。但是這都必需處在人民憲政主義的制約之下,人民有權推翻法院不適當的司法審查。“憲法之父”麥迪遜就認為司法審查“這一手段只能在其與政府其他部門權威的關系內被視為最終的”,“憲法高于政府的權威,人民主權高于憲法的權威?!?
      直到20世紀60年代,人民憲政主義的聲音從未消失過?;蛟S正是沃倫法院的能動主義積極對個人權利進行保護,掩蓋了人民憲政主義的光芒,才最終確立了司法至上的原則。但這也并不表示人民憲政主義退出舞臺,很可能在將來某個嚴重的憲政危機到來之時,它又會手握憲法解釋的權杖,站出來抗爭不公正的司法審查。這一圖景在斯科特案、進步主義運動、羅斯福新政等憲政危機時反復出現,歷史也證明了人民憲政主義與司法至上的斗爭中,前者總是勝利者。對民意的敏感,對公眾信任的吸納,才能使司法機構獲得人民憲政主義的委任狀。因此,現在的司法至上不過是敵對觀念的的一種均衡狀態(tài),為了防止憲政危機的出現,“所改變的應當是大法官在進行常規(guī)事務時的態(tài)度與自我認知”。司法審查的正當性基礎正是在此。
      沿著克雷默的道路繼續(xù)走下去,我們可以將人民憲政主義看得更遠。從暴力抗爭到對司法機構的信任。這也是一個憲政制度不斷完善的過程。盡管美國的成文憲法并沒有太多的修正,但是憲法理念和憲政機制的持續(xù)演變不啻于一場革命,現在的制度與建國初期已經大相徑庭,更多的憲政解決渠道也替代了早期暴力抗爭的手段。當代許多理論家更加強調“公民不服從”的意義,并希望最高法院成為該類案件的裁決者。但正如羅爾斯所言,“非暴力反抗的問題只產生于多少是正義的民主國家中;是對那些承認并接受這一憲法的合法性的公民而言的。”這樣對民主與合法性的強調也說明了司法至上的正當性只能寄基于人民憲政主義,不同于18世紀的是當今憲政制度的完善將前者更多的納入了制度化的渠道而已?!肮癫环摹币仓皇敲裰鞣ㄖ蔚闹贫认螺^為極端的手段而已。以往的暴力手段已為另一種民主所替代。
      克雷默認為,司法獨立的程度與法官問責性程度的沖突可以解釋美國司法審查制度的全部歷史,并推崇歐洲的憲法法院制度,認為它更好的平衡了兩者的沖突。但該結論似乎有些武斷。德沃金認為憲法是道德原則與法律原則的交集之處,既然如此,最高法院對此的解釋權并不存在什么疑問。美國司法審查的歷史也展示了盡管偶有倒退,總體上看它仍是一個出色的制度。這樣就需要大法官們謹記人民憲政主義的監(jiān)督,化身為赫拉克勒斯,在司法審查的案件中做出最“適合”(fit)的判決,不負人民的重托。
  •   本書梳理了美國司法審查制度的歷史,而司法審查制度是憲政主義的核心環(huán)節(jié)之一。在一個具有強大而生機勃勃的憲政主義傳統(tǒng)的國度,其頂級學者的探究也就別具魅力和深度。
  •   這是一本關于民主的歷史書,非常值得一讀。作者把民主的方方面面展示的淋漓盡致,既不贊美也不批判,只告訴你它有什么用,幫助人們解決了什么問題,這些就足夠了。強力推薦!
  •   到的很快,打折買的,物有所值,滿意
  •   當今中國,還談不上是法治社會,所以當今的中國人,還不能完全理解司法審查的好處。通過閱讀本書,可以幫助中國人理解司法審查的好處。
 

250萬本中文圖書簡介、評論、評分,PDF格式免費下載。 第一圖書網 手機版

京ICP備13047387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