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10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作者:[美國] 拉里·克雷默 頁數:400 譯者: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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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自新文化運動提出“德先生”與“賽先生”以來,距今已有九十多年。這么多年來,“民主”與“科學”一直是引領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兩面大旗,一直在指引著中國現代化理論與實踐的方向。但不得不說的是,雖然中國科學經過不懈努力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民主仍然是幾代人前赴后繼、孜孜以求的目標,而對于一個國家來說,民主甚至比科學更為重要。沒有科學,國家是落后的;沒有民主,國家也許可以一時強盛起來,但是國家發(fā)展遲早會發(fā)生嚴重的方向錯誤甚至墮入戰(zhàn)爭的深淵;納粹德國和軍國主義日本就是前車之鑒,中國在改革開放前二十年也走過很長一段彎路??梢姟暗孪壬币獛е百愊壬弊?,否則“賽先生”要迷路的。今天我們依然倡導科學與民主,而不能不看到兩者的綱目之分、體用之別。其實民主本身就有一套科學,而中國民主之所以長期不完善,恰恰是因為我們忽視了民主政治的常識和規(guī)律。近百年來,民主一直是一個政治正確的口號,各種民主思潮和理論相繼引入中國,激發(fā)了國人的極大興趣,但是我們對于民主制度在各國實際政治中的運行方式及其經驗教訓卻所知甚少。
內容概要
《法政科學叢書》的宗旨正是探索各國民主憲政的制度模式,及其在實踐運行中的利弊得失。所謂法者,法治也,當首推憲法之治;政者,政治也,非民主政治莫屬。我們冀望這套叢書可以幫助中國通過“賽先生”,看到更真實的“德先生”,進而加速民主憲政的進程。本書是叢書分冊《人民自己》,可以說是一本有關司法機關及其在一個憲政系統(tǒng)內的適當角色的書。
作者簡介
作者:(美國)拉里·克雷默 譯者:田雷 叢書主編:張千帆拉里·克雷默,斯坦福大學法學院院長,理查德·朗講座教授。田雷現,任教于山東大學法學院,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學博士,耶魯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曾譯有《法院與憲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事故共和國:殘疾的工人、貧窮的寡婦與美國法的重構》(上海三聯(lián)書店2008年)。
書籍目錄
中譯本序言致謝導言人民憲政主義第一章憲法的本質與原則迄今未曾改變——習慣憲法“遠古的慣例”“判決這類法案無效”“向共同體負責”1765年前后的人民憲政主義第二章每個部門都要遵守的一種規(guī)則——司法審查的起源“為了捍衛(wèi)它根本的憲法”“人民自己就可以宣布它的真實意義”1786年前后的人民憲政主義“做法官是為了全體人民的福利”“法院的這種權力將摧毀自由”第三章憲法下的權力永遠屬于人民——《聯(lián)邦憲法》的制定“各州的最高法”不會叫的狗——與會叫的狗第四章那份文件既約束法院,也約束其他部門——司法審查的進展“讓每一位共和者與自由之友都心悅誠服”“代表人民來決策”1800年前后的人民憲?主義馬伯里訴麥迪遜案第五章每一位真正的共和主義者都應相信的——司法至上的挫折“我們有限政府之正當的與計劃中的守護者”“保護他們遠離他們最壞的敵人,他們自己”第六章盡管存在這一抽象的觀念——變化中的憲法語境“永遠不要忘記,我們正在解釋的乃是一部憲法”“先生們,法律是一門極其困難的科學”贏得“人民的信任”第七章保衛(wèi)憲法,聯(lián)邦的永恒紐帶——經驗的教訓“它的結局就是戰(zhàn)爭——內戰(zhàn)”“一位最高的仲裁者或解釋權威”“準備好接受政黨——人民自己的建議與指示”1840年前后的人民憲政主義第八章門外漢的文件,而不是法律人的契約——人民憲政主義的不斷斗爭“公意之健康的與有益的作用”“國家內最高級法院的主人,而非奴仆”“自馬伯里案以來”第九章作為美國人——新世紀的人民憲政主義“將他們的自由問題托付給他們更高貴的統(tǒng)治者”“憲法最當然的解釋者”“感覺問題”“尊重人民”結語司法審查,而不是司法至上索引譯后記
章節(jié)摘錄
在國會懷疑論的背后,我們可以發(fā)現關于立法者與立法過程的一些模式性偏見。無論在學界內還是媒體上,立法者都被視為沒有思考能力的機器人,無法進行認真的審議。他們的形象要么是徹底充耳不聞選民的要求,只關注那些在眼前搖晃著競選錢袋的私人利益,要么就是毫無原則,只是基于他們選民的最可怕要求而當即展開行動——而選民也被描繪成沒有理性的生物,永遠處在非理性情緒的奴役之下。這種敘述顯然是極盡夸張之能事。國會研究者通常同意,雖然立法者天生關注重新當選,但他們的頭腦中絕非只有這一件事——例如,他們還要思考制定良好的公共政策以改變社會與獲取聲譽。這也不是說國會議員應該被重塑為憲法的理想解釋者。如要有所作為,立法者必須與利益集團合作。這具有法律學者通常忽略的重要價值,諸如,為立法者提供迫切需要的信息,幫助立法者理解與預期立法將如何影響相關團體,降低選民如何理解不同立法的不確定性,幫助向公眾傳達相關信息。但是,這一過程也不可避免地要求進行各種各樣的妥協(xié)。真正的立法者必須與政治作斗爭,找尋原則決策的空間,在現實世界中很少存在沒有制約的空間。但是,雖然立法者沒有在哈貝馬斯式的理念言論情形內運作,我們卻無法因此說立法過程就是無審議或少原則的。
后記
自去年秋將終稿送交出版社后,轉眼間日歷已翻至新的一年;時至今日,譯者當然無需再回憶一番那艱辛也從不乏愉悅過程,將之晾曬在諸位讀者眼前。但是,簡單交代下本書的翻譯過程仍有其必要:《人民自己》的翻譯始于譯者在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學期間,隨后譯者在2009年的暑假完成了全書的初譯,最后在耶魯法學院完成了校對?,F在呈現于此的這本書,正是這前后近一年工作的一個成果。如果您是在讀完全書后才翻到這篇后記的,那么請您接受我作為一位譯者的感謝,這本美國憲法理論的當代經典讀來有可能并非那么輕松;而如果您是在初次翻開本書時就跳到后記的(這至少是譯者在讀譯著時的習慣),那么務必請您相信,這是一本值得從頭至尾閱讀的好書。
媒體關注與評論
自埃德蒙·柏克1774年的《同美利堅和解的演說》之后,美國革命的法律之維很少得到如此準確的理解與如此精彩的敘述。 ——《要事》本書很可能是這一代人最重要的憲法理論與歷史作品。 ——哈佛大學法學院憲法學教授馬克·圖施奈一部激動人心的智慧之作。不同于許多書寫歷史的法學教授,克雷默特別能感受到語境與歷史環(huán)境的不同。他提供了一次有關司法審查之起源的精彩論證?! 绹鴼v史學家戈登·伍德本書是迄今為止有關革命政治時代的司法審查權力發(fā)展的最佳敘述,書中的歷史也促使我們反思,在今天生活在一個民主社會內意味著什么。這本引人入勝的著作應該得到廣泛的閱讀?! 樟炙诡D大學政治系教授基斯·威延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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