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權力與公民社會

出版時間:2009年12月  出版社:譯林出版社  作者:郭道暉  頁數(shù):393  
Tag標簽:無  

前言

美國當代著名法學家德沃金寫過一本《認真對待權利》的名著。不過,并未見過有專門從法學視角論述“認真對待權力”的專著,似乎權力論大都是哲學、政治學、社會學的專屬領域。在以往中國的法理學教科書中,權利這一范疇居于重要地位,而權力范疇則付之闕如。這一現(xiàn)象也見之于歐美的有些法理學著作??计涓矗赡苁莵碜晕鞣椒审w系的私法或民法傳統(tǒng)(主要是羅馬法傳統(tǒng)),這種傳統(tǒng)基于權利(私權)是市場經(jīng)濟的基石,從而也成為法律(私法)的核心和法學關注的重點??梢哉f,法理學及其基本范疇,大多是從私法、私權利的基礎上引發(fā)出來的。權力受到政治學、法學的關注或許是起于啟蒙思想家的“權力分立”理論的提出。隨著自由資本主義時代的“最好政府,最少管理”原則的隱退,現(xiàn)代知識經(jīng)濟、信息社會的迅猛發(fā)展,市場經(jīng)濟中壟斷與競爭的激烈化、復雜化,以及經(jīng)濟的全球化態(tài)勢,一方面要求政府公權力對經(jīng)濟及社會生活“從搖籃到墳墓”加以全方位的干預。

內容概要

本書突破了傳統(tǒng)的“以國家權力制衡國家權力”的權力制衡原則的局限,提出了“以公民權利制衡國家權力”的新命題,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以社會權力制衡國家權力”的新的權力制衡模式。本書所提出的社會權力理論,不僅可以為制衡國家權力、防止權力腐敗提供理論支撐,而且還可為我國現(xiàn)代公民社會的構建提供一個全新的思路。

作者簡介

郭道暉,湖南湘陰人,1928年生于長沙。法理學、憲法學家、教授,博士生導師。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中國法學會理事、研究部主任,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雜志社總編輯、編審?,F(xiàn)任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和比較法學研究會顧問、北京大學憲法學行政法學博士生導師組成員、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西南政法大學名譽教授、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東亞法哲學會理事等職。

書籍目錄

自序  認真對待權力緒論  權力與權利第一章  權力的一般概念  權力的各種界說  權力的本質內容  權力的本質形式第二章  權力與權利的關系  權利的概念與論說  權力與權利的矛盾統(tǒng)一  權利與權力的沖突第三章  權力的多元化與社會化  國家與社會從一體化到二元化  權力的歷史分化  國家權力的社會化  超國家權力與國際社會權力  權力多元化與社會化的意義上編  社會權力概論第四章  社會權力的概念  社會權力的淵源與發(fā)展  社會權力的本質要素第五章  社會權力與國家和社會的關系  社會權力與國家權力的異同  社會權力與國家權力的互動  社會權力與社會的關系第六章  社會權力的主體  全民——社會權力的最高主體  政黨——社會權力的強勢主體  政協(xié)——具有憲法權威地位的社會權力主體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權力的潛在支柱  媒體——社會權力的“無冕之王”  非政府組織——社會權力的核心主體  宗教團體——精神權力的主宰  利益集團——影響政府決策的社會勢力  其他社會權力主體第七章  社會權力的存在形態(tài)  社會組織的經(jīng)濟權力  社會組織的政治權力  社會科學文化知識權力  民間法權力  社會道德權力  社會宗教權力第八章  社會權力的作用——權力制衡的新模式  以國家權力制衡國家權力  以公民權利制衡國家權力  以社會權力制衡國家權力  對社會權力的監(jiān)督與制衡第九章  社會權力的載體——法治社會  法治國的多種類型  以法治社會為基礎的法治國家  法治國家的演變與法治社會的發(fā)展下編  公民社會:社會權力的政治社會基礎第十章  公民權與“公權利”  公民與公民權  公民權的憲法地位第十一章  公民的政治自由權  自由與自由權原理  表達自由  信息自由  結社、集會、游行、示威自由  文化創(chuàng)作與學術研究自由第十二章  公民的政治參與權  參與權原理  公民的選舉權  公民的立法參與權  公民的行政參與權  司法權的社會參與  公民的社會管理參與權  公民的政治防衛(wèi)權與抵抗權第十三章  公民社會  公民社會的歷史變遷  作為“政治存在”的公民社會  我國公民社會的狀況第十四章  全球公民社會  全球公民社會產生的時代背景  全球化與全球公民社會  我們如何應對未來的全球公民社會  世界改變中國,中國改變世界

章節(jié)摘錄

(一)權力主體權力擁有者是國家,就稱為國家權力(亦稱“公權力”);是社會組織或某個群體、或公民個人,就是社會權力(多數(shù)屬于“社會公共權力”,也有的是“私權力”)。這兩種大多是指公法上的主體。至于私法主體的權利,英美法系也將它稱為權力,如《牛津法律大辭典》有“民法上的權力”這一詞條,其定義是:“有權做具有法律效力或作用的事情的法律概念,如,立遺囑;如果不還借款,債權人有權出賣抵押物……通常認為權力只是更廣泛的‘權利’概念的含義之一?!雹膺@里“有權出賣抵押物”就是有支配抵押物的權力,即可解釋為權利的確隱含有對人或物的支配力意蘊。同樣,有的民事權利也有對人的支配力。如奴隸社會,奴隸主擁有奴隸,是他的權利(財產權);他又有對奴隸的支配權,這就是一種支配人的權力。不過,這是基于將奴隸作為奴隸主的財產或“會說話的動物”,所以也可以說是對物的支配權。在封建社會,家長(父母)以其親權(權利)也有對子女的支配權(權力,所謂父母之命)。另外,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權,既是一種權利,又可以有權力,如果一個被監(jiān)護人精神完全失常,監(jiān)護人就可以把他關起來,實行一種強制力??梢?,民事主體既是權利主體,也可以是權力主體。我國著名的民法學家江平教授因而認為:“權力和權利本身沒有絕對的分水嶺?!睓嗔χ黧w一般同時是權力的擁有者和行使者。但也有二者分離為兩個主體的情況。這主要是主權在民的國家,其國家權力的所有者是整體意義上的全民,行使者則是被人民授權的有關國家機構和國家官員。前者可稱為權力的本源主體,后者可稱為派生主體。由于權力擁有者與行使者主體的分離,就為二者的意志與利益相悖留下了空間,為權力的異化提供了機會。(二)權力能力權力能力,同權利能力有某些類似,即也是主體在法律上的資格。不過二者最重要的區(qū)別是:權利能力是任何人生而有之的;而權力能力則不是天生的,而是外在因素賦予某個人、某個社會共同體或國家機構的。封建君主制國家的國王、皇帝號稱“受命于天”,實際上,其統(tǒng)治權力要么是通過改朝換代,奪取政權;要么通過王朝的世襲制度,得到“先帝”的授權和臣下的擁戴,才能執(zhí)掌權力。其各級官吏也是經(jīng)朝廷任命授權的。在現(xiàn)代民主國家,其政府首腦和政府機構,則是經(jīng)由人民選舉產生,其權力是人民權利授予的,不是天生的。權力能力與權利能力的另一個不同是,后者是人皆有之,而且是人人平等地擁有的(除某些特殊群體有法定的特權外;但在同一類別的群體中,也是人人平等享有的);權力能力則只是特定的人和機構才擁有,而且其“能力”有大小、高低之分,是不平等的(如處于高位階的權力可以指揮低位階的權力)。就權力本身具有的權能而言,這種權力能力,一是要求有一定的權力資源,二是這種資源足以對相對人施加影響力、支配力。權力者之所以有影響、支配他人的能力或能量,在于他擁有必要的物資或精神、文化資源,運用它能對他人產生物質的或精神的影響,達到權力主體意志所要求達到的目的。如國家統(tǒng)治機器的權威力,政黨意識形態(tài)和綱領的精神感召力,社會資本對勞動者的支配力,媒體所形成的社會輿論壓力,等等。這種影響力、支配力或強制力,是權力的基本特性之一,也是權力同權利的一個重要區(qū)別。權力的特征是“能夠”,即有能力以自己的“強制力”作為或不作為;權利的特征一般只是“可以”,即有資格作為或不作為,但遇到阻礙或受到侵害時,權利主體通常自身無直接對他人施加強制力以改變權利人處境的能力,只能求助于權力以獲得行政的或司法的以及社會的救濟。權力并不都是建立在強制力或暴力的基礎上,都有侵略性,也有些權力是文明的、軟性的。如“服務行政”、“給付行政”以及“激勵行政”,旨在給相對人和全民謀福利,這種權力就不具有強制性(只對權力者自身有強制性,即不得放棄行使)。所以,有的學者把權力按其力度分為兩類:一種是“硬權力”,即具有強制性的權力;一種是“軟權力”,即非強制性或強制性較弱的權力。此外,當代德國思想家、哲學家哈貝馬斯提出一種叫做“溝通權力”的概念,即一群人聚在一起進行理性討論時所產生的溝通的權力,這種權力是一種理性、文明的權力,而非武力、暴力。當這種權力發(fā)揮作用的時候,就能在社會上形成公共意志,從而形成法律。溝通權力就這樣通過法律而成為政治權力。⑩這其實就是社會公眾意志、社會輿論所形成的社會權力。其形成過程一般是沒有強制性的;但是,一旦形成社會共同意志(民心、民意、民怨、民憤等等),就有了極大的社會影響力、支配力和社會強制性。

媒體關注與評論

在我國法學界,郭道暉教授最早提出了建立三種權利(力)的觀念,即除了國家權力和私人權利之外,還要建立社會權力。這三類權力(權利)的本質是:私人權利的核心是自由,社會權力的核心在于自治,國家權力的核心是強制力?!  袊ù髮W教授 江平郭道暉教授的社會權力論,從獨立的視角論述了一組內在相通的多層面網(wǎng)絡理論,像這樣具有方向指導意義的實踐性很強的論點不斷在中國涌現(xiàn)的現(xiàn)實,似乎可以看作是東亞歷史狀況正在不可阻擋地持續(xù)變革的象征。  ——日本北海道大學教授 今井弘道郭道暉教授的這一理論,對于只習慣于講國家內部權力互相制衡的我們來說,是一個新鮮的啟迪,它為我們今天的市民社會理論,注入了新的動力?!  n國著名法律專家 金秉正

編輯推薦

《社會權力與公民社會》由譯林出版社出版。

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


    社會權力與公民社會 PDF格式下載


用戶評論 (總計9條)

 
 

  •   最近買了一批類似的書,一定要搞明白權力與義務
  •   郭道暉教授的力作,有千鈞之力。
  •   郭道暉設個著名的學者,此書關注到中國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可能會迥異于官方的見解。
  •   1、送貨速度很快,冒雨過節(jié)都送貨的啊,真是辛苦
    2、包裝很到位
    3、書籍很新,是正版,印刷和紙張超棒
    4、郭道暉老先生的書推薦大家看的,很平實易懂
  •   書的整體感覺非常好,內容不是太艱澀,對于不是法學專業(yè)的人,也完全可以看懂~是一本非常好的法理學發(fā)面的著作
  •   關鍵在于理解社會權力,能給人提供一種新的思路。
  •   市場、政府、社會,“社會”是當前的關鍵詞。
  •   郭老的書一直是必買必讀的
  •   除去包裝不說,書的整體感覺非常好,內容不是太艱澀,對于不是法學專業(yè)的人,也完全可以看懂~是一本非常好的法理學發(fā)面的著作~
 

250萬本中文圖書簡介、評論、評分,PDF格式免費下載。 第一圖書網(wǎng) 手機版

京ICP備13047387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