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12 出版社:立信會計出版社 作者: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研究中心 頁數(shù):74
內容概要
一、試題高度仿真,考前摸底自查
五套全真模擬預測試卷嚴格按照2012年大綱設計試題,題型、題量、題目難度全部達到歷年真題標準,以求模擬試題的“全真性”。
二、涵蓋考點全面,升級備考能力
五套全真模擬預測試卷通過認真分析歷年真題試卷特點,依據考綱要求,科學設計每套試卷考點分布。
三、熟悉考試氛圍,增強考試信心
五套全真模擬預測試卷適合考生進行考前自測,熟悉考試氛圍,檢驗復習成果,發(fā)現(xiàn)知識盲區(qū),在考試之前把弱項變強項,增強考試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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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目錄
2012年全國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經濟法》全真模擬預測試卷(一)
2012年全國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經濟法》全真模擬預測試卷(二)
2012年全國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經濟法》全真模擬預測試卷(三)
2012年全國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經濟法》全真模擬預測試卷(四)
2012年全國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經濟法》全真模擬預測試卷(五)
全真模擬預測試卷(一)參考答案及解析
全真模擬預測試卷(二)參考答案及解析
全真模擬預測試卷(三)參考答案及解析
全真模擬預測試卷(四)參考答案及解析
全真模擬預測試卷(五)參考答案及解析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3)王某買賣甲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違法?并說明理由。如屬違法,根據《證券法》的規(guī)定,說明王某應承擔的法律責任。3.某工業(yè)企業(yè)在2011年年初匯算清繳2010年度企業(yè)所得稅時,對有關收支項目進行納稅調整后,將全年會計利潤500萬元調整為全年應納稅所得額600萬元,已繳納所得稅額為150萬元。稅務部門在稅務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企業(yè)以下幾項業(yè)務:(1)4月,該企業(yè)購入機器設備一臺,購置總成本80萬元,使用期為10年,支出全部計人當期費用。(殘值比例按5%)(2)6月,該企業(yè)為解決職工子女上學問題,直接向某小學捐款50萬元,在營業(yè)外支出中列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未作納稅調整。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以及所得稅法律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1)該企業(yè)將購人機器設備支出全部計入當期費用是否正確?說明理由。(2)該企業(yè)將捐款50萬元在營業(yè)外支出中列支是否正確?說明理由。(3)計算該企業(yè)當年應補繳的企業(yè)所得稅稅額。五、綜合題(本類題共1題,共10分)甲公司和乙公司雙方簽訂買賣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購入價值100萬元的貨物用于試制新產品,承諾3個月后付款。甲公司應乙公司的要求,請丙公司和丁公司作擔保人。其中.丙公司以自有的一套加工設備提供抵押擔保,丁公司提供保證擔保。乙公司向甲公司按期供貨后,甲公司為籌集資金,將該批貨物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貸款50萬元。由于試制新產品失敗,甲公司在承諾的付款期滿后,未能向乙公司支付所欠的貨款。乙公司要求丙公司、丁公司兩位擔保人代為償還。丙公司同意承擔責任,但是丁公司認為合同中未注明保證的方式,屬于一般保證,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乙公司經調查了解到,甲公司試制新產品失敗的原因之一是股東之間有矛盾。甲公司是由張某、李某、王某三位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沒有設立監(jiān)事會,由張某擔任執(zhí)行董事兼監(jiān)事,李某擔任總經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因私自將公司的部分資產為其親友貸款作抵押,給甲公司造成損失10萬元,但是張某拒絕追究李某的責任,王某準備就此對李某提起訴訟。要求:根據以上材料并結合法律規(guī)定,回答以下問題:(1)甲公司將購人后尚未付款的貨物用于抵押擔保是否合法?說明理由。(2)丁公司拒絕承擔擔保責任的理由是否正確?說明理由。(3)甲公司由張某擔任執(zhí)行董事兼監(jiān)事是否合法?李某擔任總經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合法?分別說明理由。(4)李某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如何處理?說明理由。(5)王某是否可以直接對李某提起訴訟?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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