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3-2 出版社:江蘇文藝出版社 作者:張炯,鄧紹基,郎櫻等 編
內容概要
《中國文學通史(套裝共12卷)》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和少數(shù)民族文學研究所的重要學術成果。它是我國將各民族文學包括臺港澳各地區(qū)文學都納入研究視野的文學史著作。全書從先秦寫到當代,規(guī)模宏大,篇幅浩繁,資料致力豐富翔實,觀點追求科學明晰,評價努力實事求是,為積數(shù)代學者的研究成果和學術夙愿而成。
書籍目錄
《中國文學通史·第一卷》目錄: 總序 古代文學緒論 第一編先秦文學 第一章中華原始社會的文學 第一節(jié)原始社會的文化和文學藝術的起源 第二節(jié)古代神話和傳說 第三節(jié)神話的寶庫《山海經(jīng)》 第二章書寫文學的萌芽和散文的開端 第一節(jié)夏商時期社會經(jīng)濟和文化發(fā)展概述 第二節(jié)文字的產(chǎn)生和書寫文學的萌芽 第三節(jié)散文的開端 第三章《詩經(jīng)》與周代禮樂文化 第一節(jié)周代禮樂文化發(fā)展概述 第二節(jié)《詩經(jīng)》的性質與分類 第三節(jié)《詩經(jīng)》作品的產(chǎn)生時代 第四節(jié)《詩經(jīng)》的結集 第五節(jié)《詩經(jīng)》的特色和影響 第四章戰(zhàn)國時代文學的繁榮 第一節(jié)社會制度的變革和文化大發(fā)展 第二節(jié)戰(zhàn)國時代文學的發(fā)展過程 第三節(jié)戰(zhàn)國時代文學繁榮的原因及特色 第五章史傳散文 第一節(jié)史傳散文的興盛概況 第二節(jié)編年史的杰作——《左傳》 第三節(jié)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實際上,文本的性質是由它所承擔的社會功能所決定的。經(jīng)過將近一個世紀的爭論,隨著《詩經(jīng)》在先秦時代所承擔的社會功能及其結集、流傳的歷史逐漸被廓清,對于《詩經(jīng)》文本性質的認識也逐漸達成共識:《詩經(jīng)》作品不是民歌,它是為了滿足儀式配樂和儀式諷諫的需要而創(chuàng)作和采集的各種樂歌,周代禮樂制度下的各種典禮儀式就是它賴以產(chǎn)生、存在、傳播的溫床。 《詩經(jīng)》作品的產(chǎn)生依賴于儀式和音樂,因此,自古流傳下來的“國風”、“小雅”、“大雅”、“頌”的四分法,實際上也體現(xiàn)了這些詩歌不同的音樂屬性與社會功能,他們的產(chǎn)生都與音樂相關。具體而言,“風”指聲音、曲調。聲音、曲調有清濁之分、方域之別,所以“風”字之前多有“清”、“土”、“衛(wèi)”等詞以作限定。與雅、頌之音相區(qū)別的“風”,指王畿之外各地的鄉(xiāng)樂、土風;而《詩經(jīng)》中的“風”,則指那些配合鄉(xiāng)樂、用方言來歌唱的十三國風的歌辭。這些與鄉(xiāng)樂配合而歌的“風”,雖然經(jīng)過王室樂官雅言化的加工處理,在文詞、音韻上表現(xiàn)出了統(tǒng)一的傾向,但其濃郁的地方色彩仍當通過音樂與歌唱表現(xiàn)出來。季札觀周樂,聞其聲即知其名。他之所以能如此,音聲曲調的地域性差異當為最主要的原因。 《詩經(jīng)·國風》中的“二南”,是“鄉(xiāng)樂”中倫理地位比較特殊的一個小類。它們本是西周初年周、召二公岐南采地的鄉(xiāng)樂,周公制禮作樂時取之以為王室房中之樂、燕居之樂,被稱為“陰聲”,具有“雜聲合樂”的特點,與雅頌儀式之樂不同。東周以后,“二南”地位上升,成為王室正樂的組成部分,被用于正式的儀式場合,配樂之歌就是現(xiàn)存的“二南”諸詩;隨著這種轉變的發(fā)生,“二南”之樂的產(chǎn)地亦由岐南移到了東周畿內。這里有一點需要說明:周公、召公取以為《風》的《周南》、《召南》,指流行于周、召二公采地的鄉(xiāng)樂,與《詩經(jīng)》中作為東周王室樂歌的“二南”雖有聯(lián)系,但在時代、地域、性質以及倫理地位等方面都存在著很大的不同。由于以往的詩經(jīng)學研究者往往將它們混為一談,這才使“二南”問題成為詩經(jīng)學史上的一大公案,引發(fā)了無數(shù)爭論。 “雅”的得名,最早當與一種名“雅”的樂器相關。據(jù)考證,雅是一種大鼓,而鼓正是天子、諸侯、大夫士上下通用的樂器之一,其使用范圍正與雅樂相合。而周人總是以夏人后裔自詡,“雅”與“夏”在聲音上的相通,使本為樂器之名的“雅”具有了指代中原正聲的文化意義?!把耪撸??!薄把拧庇纱顺蔀橐灾性暈榛A的朝廷之樂的名稱;《詩經(jīng)》中的《雅》,就是配合這種正聲音樂,用于天子、諸侯朝會宴享儀式的樂歌。 《詩經(jīng)》中的“雅”,又分為《大雅》和《小雅》。從產(chǎn)生時代上看,《大雅》在西周初年即已出現(xiàn),貫穿了整個西周時代,而《小雅》則集中在西周后期的宣、幽時代;從表演方式上看,《大雅》用工歌、樂舞配合的方式表演,而《小雅》則用工歌、笙奏、間歌的方式表演。除此之外,《禮記·樂記》記載了師乙答子贛的一段話,其中說到:“廣大而靜、疏達而信者,宜歌《大雅》。恭儉而好禮者,宜歌《小雅》。”將《大雅》、《小雅》與《頌》、《風》、《商》、《齊》并立,這似乎說明,大、小《雅》在音樂形式上存在著差異。音樂性質上的差異,也許是《大雅》與《小雅》分編的根本原因。 而“頌”的得名,則緣于一種名“庸”(鏞)的大鐘。殷墟甲骨中多次出現(xiàn)“作庸”、“奏庸”的文字,甚至連搬運庸的途徑也要經(jīng)過卜問。由此可知,庸在殷商時代是一種具有特殊意義的樂器,它作為成功與王權的象征,在當時人的意識中有著特殊的意義?!绊炚?,容也?!鼻宕鷮W者阮元訓其為舞容。在商代,奏庸與舞蹈原本就是關系非常密切的祀典內容,它們的共同目的,就是“以其成功告于神明”以祈取福佑?!绊灐弊帧皬捻摴暋?,聲與“功”同,本可通用'而祀典儀式中歌舞之容與象征王權、成功的“奏庸”之事的配合進行更強化了“頌”的“美德”、“告功”意義。由此,以儀容為本義的“頌”逐漸取得了本屬于“庸”的“言成功”的意義,在“庸”字的這部分意義隨著鏞鐘的消失而漸趨隱沒的同時,“頌”亦由“形容”之義漸變而成為“以其成功告于神明”的天子祭祀之樂的專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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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通史(套裝共12冊)》由江蘇文藝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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