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chuàng)產業(yè)中商品化權與知識產權研究

出版時間:2012-12  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作者:諶遠知  頁數:208  字數:250000  

內容概要

諶遠知,畢業(yè)于復旦大學法律系和浙江大學外語系,大學教師。精通民商法、建筑房地產法和國際經濟法。曾任著名企業(yè)集團高層助理、常年法律顧問,熟知企業(yè)法律運作程序,擅長為企業(yè)提供度身定做的法律服務,曾為愛立信、飛利浦等知名企業(yè)提專項法律服務,為法院、檢察院及政府各職能部門和企業(yè)提供法律培訓幾萬人次。主持省級和市級研究課題各一項,在《法學雜志》等學術期刊發(fā)表論文多篇。

作者簡介

  諶遠知,先后就讀于浙江大學外語學院,復旦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國家外國專家局、杭州市政府公派赴美國San Diego State University留學,訪學斯坦福大學、哈佛大學、耶魯大學;入選2009年度浙江省新世紀第三層次培養(yǎng)“151”優(yōu)秀中青年人才培養(yǎng)計劃;入選2008年度杭州市新世紀第二層次培養(yǎng)“131”優(yōu)秀中青年人才培養(yǎng)計劃;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3項,主持或參與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基金課題4項,主持或參與杭州市級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7項,出版專著4部,參著2部,主編或參編高校教材4部(其中1部為國家“十一五”規(guī)劃教材),在國際、國內核心學術刊物發(fā)表論文多篇,被國外權威檢索并收錄四篇;成果先后獲杭州市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三等獎等不同層次獎項10多次。

書籍目錄

緒論:雛鳳清于老鳳聲
第一篇 相互關系篇
第一章 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與知識產權
第一節(jié) 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
一、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的爭鳴
二、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的內涵與外延
第二節(jié) 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的認識歷程
一、從批判到寬容
二、從懷疑到扶持
第三節(jié) 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與知識產權
一、數字化與高科技
二、分歧與屬性
三、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與知識產權
第二章 知識產權與商品化權
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的屬性與范疇
一、知識產權的主流觀點與分析
二、知識產權類型化與范圍
三、知識產權的價值目標與保障
第二節(jié) 知識產權與商品化權
一、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與知識產權關聯(lián)
二、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與新型知識產權利益
三、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的衍生化與商品化權制度
第三節(jié) 商品化權是一種新型權利
一、商品化權屬于私權性質
二、商品化權的構成要素
三、商品化權是一種多維度的權利
四、商品化權客體具有獨特性
五、商品化權是一種人格性財產權
第二篇 基礎理論篇
第三章 商品化權的基礎法理分析
第一節(jié) 商品化權的源起與呈現(xiàn)
一、商品化權的源起
二、商品化權在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中的具體呈現(xiàn)
第二節(jié) 商品化權的基本屬性爭論
一、財產權說與無形財產權說
二、知識產權說
三、邊緣權利說
四、人格權說
第三節(jié) 商品化權應該歸屬知識產權法范疇
一、商品化權屬于無形財產權
二、商品化權應該歸屬知識產權法范疇
第四節(jié) 商品化權的流派與爭論
一、商品化權兩大流派與觀點
二、商品化權的爭論
第五節(jié) 商品化權與人格權比較
一、商品化權是財產權
二、商品化權在人格權理論中的困境和出路
第六節(jié) 商品化權的法理基礎分析
一、以洛克為代表勞動財產說
二、以康德、黑格爾為代表的自由意志財產產權理論
三、以波斯納為代表的法經濟學說
第四章 商品化權的現(xiàn)實價值與法學新命題
第一節(jié) 商品化權的現(xiàn)實價值
一、商品化權是商品化的保障
二、商品化權是形成良性產業(yè)鏈的基礎
三、商品化權可以使得商業(yè)價值最大化
第二節(jié) 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中的法學新命題
一、新型權利與保護機制
二、權利行使與繼承期限
三、侵權賠償與合理使用
四、限制抗辯與異域借鑒
第三篇 權利行使篇
第五章 商品化權的客體主體內容
第一節(jié) 商品化權的客體
一、客體實質是形象標識的營銷影響力
二、客體是精神內核的符號化產物
三、客體的兩個類別
四、客體的法律特征
第二節(jié) 商品化權客體種類
一、姓名與肖像
二、角色與聲音
三、具有識別性的物品與表演
四、作品標題
第三節(jié) 商品化權的主體
一、商品化權的權利主體
二、商品化權的權利主體的類別
第四節(jié) 商品化權的內容
一、控制權與使用權
二、收益權與處分權
三、可轉讓性與可繼承性
第五節(jié) 商品化權保護期限
一、涉及自然人的形象標識保護年限
二、涉及虛構的形象標識保護年限
三、保護期限的延展問題
第六章 商品化權的商業(yè)開發(fā)與使用
第一節(jié) 商業(yè)開發(fā)使用的通行做法
一、許可性與專業(yè)化
二、契約化與授權性
第二節(jié) 形象標識商業(yè)開發(fā)與使用的三種情形
一、“廣告型”形象標識的商業(yè)開發(fā)與利用
二、“附著式”形象標識的商業(yè)開發(fā)與利用
三、“衍生品”形象標識的商業(yè)開發(fā)與利用
第三節(jié) 商品化權的商業(yè)開發(fā)與利用的合同
一、商業(yè)開發(fā)使用的法律操作
二、商業(yè)開發(fā)使用的合同分析
三、注意力與必殺技
第七章 商品化權的侵權與救濟
第一節(jié) 商品化權的侵權行為法律特征
一、對現(xiàn)有的知名形象標識擅自使用
二、以商業(yè)盈利為目的
三、指向特定唯一的主體
四、造成了對合法權利人的損害事實
第二節(jié) 商品化權的侵權行為表現(xiàn)方式
一、轉化與改變
二、演繹與惡搞
三、“搭便車”
第三節(jié) 商品化權的侵權救濟
一、商品化權的侵權救濟的思考
二、商品化權的侵權之訴
三、商品化權的侵權救濟方式
第四節(jié) 商品化權的侵權賠償
一、摒棄著作權侵權的賠償做法
二、借鑒商標權侵權的賠償做法
三、侵權賠償基本構想
第五節(jié) 互聯(lián)網狀態(tài)下的侵權
一、快捷無成本
二、權益損失更加巨大
三、P2P形式下的例外
四、主動上傳屬于侵權行為
五、宜采用二元歸責原則救濟
第八章 商品化權的權利限制與抗辯
第一節(jié) 表達自由限制
一、基本人權的保障
二、法定權利的優(yōu)先
三、價值階位的前置
第二節(jié) 權利窮竭限制
一、商品化權的非排他性與物權排他性
二、權利人的壟斷權與社會公眾的占有權
三、實踐的模糊性與理論的創(chuàng)新性
第三節(jié) 公序良俗和社會道德限制
一、平衡與制約
二、最小公約數與利益最大化
第四節(jié) 合理使用的限制
一、制度移植
二、判定標準
第五節(jié) “先用權”的限制
一、適當容忍混淆
二、先用權的行使條件
三、私權公權化的體現(xiàn)
第四篇 立法構建篇
第九章 目前知識產權法對商品化權保護的缺陷
第一節(jié) 商標法對商品化權保護的缺陷
一、行政確認性與時尚性沖突
二、客體有限性與多樣性沖突
三、有限授予性與廣泛性沖突
四、持續(xù)使用性與不確定性沖突
五、使用刻板性與靈活性沖突
六、一個選擇性保護路徑
第二節(jié) 著作權法對商品化權保護的缺陷
一、著作權法實施保護無說服力
二、著作權法侵權救濟無能為力
三、著作權法保護客體無法全包
四、著作權法立法目的無法兼容
五、著作權法權利性質無法同一
六、著作權法保護期限無法面對
第三節(jié) 專利權對商品化權保護的缺陷
一、先決條件很難滿足
二、申請注冊時間過長
三、權利保護期限過短
四、一個選擇性保護路徑
第十章 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品化權保護的缺陷與出路
第一節(jié) 反不正當競爭法只是一種補充作用
一、“最后一道防線”
二、積極性保護與消極性保護不吻合
第二節(jié) 立法目的與保護范圍的缺陷
一、立法目的與商品化權不符
二、保護范圍無法完全解決無競爭行為
第三節(jié) 反不正當競爭法解決商品化權出路
一、采用擴大解釋辦法
二、將客體視為“吸引力”
第十一章 商品化權保護的基本思路
第一節(jié) 寬嚴適度
一、標準與尺度適度
二、占有與傳播平衡
三、力度與速度匹配
第二節(jié) 利益平衡
一、發(fā)展與動態(tài)的平衡
二、公平與效率的平衡
第十二章 商品化權保護的外國法借鑒
第一節(jié) 兩種保護模式的實踐
一、兩種保護模式的實踐與探索
二、分類保護
第二節(jié) 人格權保護模式的借鑒
一、人格權保護模式——以德國為例
二、兩種主要保護對象
第三節(jié) 財產權保護模式借鑒
一、財產權保護模式——以美國法為例
二、商品化權發(fā)端于隱私權
三、法官造法
四、確立角色形象保護標準
五、內容不斷豐富
六、突出公共領域的保護
第十三章 商品化權的立法構建
第一節(jié) 商品化權立法背景與現(xiàn)狀
一、立法的現(xiàn)實背景
二、尷尬的法律法規(guī)現(xiàn)狀
三、立法的兩種爭論
第二節(jié) 商品化權立法構建
一、立法總體思路
二、立法設想
三、立體式保護
第三節(jié) 司法能動性與立法的互補
一、及時公布典型案例
二、頒布司法解釋
三、法官自由裁量權的發(fā)揮
第十四章 結論:文章合為時而著
一、商品化權制度的價值取向應該兼顧法學與經濟學雙重價值本位
二、商品化權客體是營銷影響力
三、商品化權的客體種類是一個群落
四、商品化權實現(xiàn)了權利價值與資源有效配置
五、商品化權實現(xiàn)了人格符號的擴張與人格性財產的外化
六、急需規(guī)范侵權制裁與構建侵權救濟制度
七、保護制約并舉與公平正義價值實現(xiàn)是商品化權內在追求
八、目前知識產權體系保護商品化權存在諸多困境
九、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商品化權存在缺陷
十、確立寬嚴適度與利益平衡的商品化權保護思路
十一、異域借鑒與本土生長是商品化權成長的雙重路徑
十二、從“法律國際化”轉向“法律本土化”是商品化權立法構建的基本方向
十三、商品化權的立法構建總體思路和設想
參考文獻
后記

章節(jié)摘錄

 ?。ㄒ唬┛刂茩唷 ∩唐坊瘷嗟目刂茩啵侵笝嗬黧w對形象標識占有支配狀態(tài)。這里的控制權與物權中的占有權是有區(qū)別的,這里的控制權指向的對象是無形物或無體物,物權指向的對象是有體物。也是因為這個原因,這里的占有支配無法真正實現(xiàn),對于無體物的控制方式和控制狀態(tài)并非物化的“占有”,無法對形象標識進行實際占有,而只能是實際上的“控制”。對于無形物或無體物的“控制”所起到的作用和功能與物權上的占有制度有著諸多相似之處,它們的本質是行使和體現(xiàn)一種保護功能,對主體行使控制狀態(tài)的保護。如果主體“控制”處于持續(xù)的狀態(tài)下,也可以起到“公示”作用。  商品化權的控制權能,可以從積極和消極兩個方面來理解。積極方面是權利人對各種形象標識進行商業(yè)開發(fā)利用的權利,我們可以稱之為形象標識利用權。商品化權利人將形象標識使用于商品或者服務中或授權許可他人使用的權利,就是自主利用權和許可他人使用權兩種情形。自主利用權指權利人將形象標識用于自己的商品或服務中,直接獲取該形象標識帶來的商業(yè)利益;授權許可他人使用權是許可他人將形象標識用于商業(yè)開發(fā)利用,通過契約形式來獲取相應對價的權利,這也是商品化權實現(xiàn)的主要途徑?! ∠麡O方面是禁止權利人以外的其他人未經許可或授權對各種形象標識進行商業(yè)開發(fā)利用的權利,我們可以稱之為形象標識禁用權。這種禁用權的設置目的是排斥權利人對形象標識的非法或不當使用。未經許可或授權的商業(yè)利用行為侵害了權利人的潛在經濟利益,造成其潛在的經濟損失,權利人可以從中得到補償?! 。ǘ┦褂脵唷 ∩唐坊瘷嗟氖褂脵嗍侵笝嗬藢π蜗髽俗R加以利用的權利。商品化權的使用權能表現(xiàn)為將各種形象標識使用到商品或服務中,憑借這些形象標識引導潛在消費者,促進銷售完成,獲得商業(yè)利益實現(xiàn)。這種商品化權的使用權可以是權利人自己行使,也可以是許可或授權他人使用,通過收取授權費來實現(xiàn)利益轉化?!  ?/pre>

編輯推薦

諶遠知編著的《文創(chuàng)產業(yè)中商品化權與知識產權研究》內容介紹: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的產品呈現(xiàn)出一種無形性、非競爭性、非排他性以及生產高成本與傳播低成本等特性,這些都需要恰當的制度為其保駕護航。知識產權制度恰好可以解決這些內在需求,滿足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這些內在、客觀要求。知識產權制度的既可以保障和激勵文化創(chuàng)意主體的價值實現(xiàn),提供一種激勵、補償機制,又能夠保證和滿足公眾自由分享、合理消費知識產品公眾利益的理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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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1條)

 
 

  •   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在當今的社會經濟發(fā)展中,應該大力發(fā)展。其中的知識產權保護應該大力弘揚,大力保護。本書對這一方面進行研究,是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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