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實務的

出版時間:2012-3  出版社:知識產(chǎn)權出版社  作者:禹竹蕊  頁數(shù):292  

前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下簡稱《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頒布實施體現(xiàn)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發(fā)展的成就。《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于維護社會長治久安、規(guī)范公安行政執(zhí)法、規(guī)制警察自由裁量權和保障公民合法權益,都有著深遠的意義。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實行。對于一部法律而言,頒布實施僅僅是一個起點。鑒于此,要想增強《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實效性,應該關注其適用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并對此加以分析,找出制度設計中存在的缺陷,及時修訂和完善,使之更符合中國社會的實際,更好地發(fā)揮應有的各種功效,獲得長久的生命力?! ∽鳛楣苍盒5囊幻姓ń處煟诮虒W科研中我一直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改非常關注?!吨伟补芾硖幜P法》頒布實施后,在與返校培訓的在職干警交流中,我發(fā)現(xiàn)他們對于這部法的具體適用有著很多疑惑,反映出這部法在制度構建方面存在種種不足,促使我進一步深入研究。2009年,我和張莉斌同志共同主持的課題——“治安管理處罰法在公安執(zhí)法實踐中具體適用問題研究”先后獲得了四川省瀘州市社科聯(lián)市級課題批準立項(課題編號:LZ09B24)和四川警察學院院級課題批準立項(課題編號:SCJY09009)。隨即,我和課題組成員一起按研究計劃,展開了課題研究工作。為了能將理論與實務更加緊密地聯(lián)系起來,2009年2月至2011年8月,課題組先后前往四川省瀘州市瀘縣公安局法制科、瀘州市公安局納溪分局法制科,四川省綿竹市仕地派出所(農村所)、綿竹市西南派出所(城郊所)和綿竹市城中所(城區(qū)所),四川省瀘州市公安局江陽分局大山坪派出所(城區(qū)所)、納溪分局安富派出所(城郊所)和江陽分局況場派出所(農村所)以及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涼山市西郊派出所(城區(qū)所)和涼山市長安派出所(城區(qū)所)進行調研。在調研過程中,我們采用了座談交流和調查問卷的形式,詳細了解了各地基層公安機關和基層民警在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時遇到的實際困惑和難題。2009年3~9月,課題組部分老師和學生還充分利用在四川省綿竹市開展災后警務援助活動的機會,跟隨基層民警一起辦理治安案件,親身體會《治安管理處罰法》在實踐中遇到的種種問題。平時,我們也和前來四川警察學院培訓的四川省各地基層公安機關的干警,以及甘肅省和西藏藏族自治區(qū)的干警們進行了大量的交流,了解、掌握他們的執(zhí)法情況。2011年11月,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臨夏縣公安局的同志還為課題組提供了相應數(shù)據(jù)。除了實地調研的部門以外,課題組還邀請了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分局城西派出所、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分局巡警大隊、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分局,四川省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分局治安管理大隊,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臨夏縣公安局指揮中心、臨夏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臨夏縣公安局韓集派出所、臨夏縣公安局麻尼寺溝派出所、臨夏縣公安局馬集派出所、臨夏縣公安局土橋派出所和臨夏縣公安局尹集派出所的民警參與調查問卷。此外,課題組還前往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qū)中級人民法院了解《治安管理處罰法》頒布實施后,當事人因不服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行為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在上述調研活動中,我們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資料,為課題研究和寫作提供了翔實的基礎數(shù)據(jù)和實證支持。本書即為課題研究的最后成果?! ∮捎诓皇羌兇獾那把乩碚撗芯?,乍一看,本書或許顯得比較散漫,但細讀全書,讀者應該能清楚地發(fā)現(xiàn)我的寫作脈絡,本書采取的是從規(guī)范到實踐,再從實踐反思規(guī)范的這樣一個研究進路。我試圖將制度設計還原于執(zhí)法實踐,從實務工作所反饋的各種信息中去進行理論分析,對法律條文的修改和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議。由于時間倉促,實務中呈現(xiàn)的問題較多,本書無法一一概括,只能挑選一些比較突出、引起共鳴的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加之水平有限,看問題的視角不夠開闊,各種思考或許不夠全面,提出的建議也許有失偏頗,也難免存在謬誤,權當拋磚引玉,懇請學界同行和實務界的同志們批評指正。  在此,感謝四川省瀘州市社科聯(lián)和四川警察學院對課題研究給予的支持,感謝課題組成員對我寫作的全力支持,感謝各地基層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同志們給予的支持和幫助,感謝學員朋友們在交流討論中為課題研究提出各種建議。感謝恩師莫于川教授給予我的悉心指導。同時,也對本書引用的所有文獻的作者一并表示感謝?! ∮碇袢? 2011年11月30日

內容概要

  《治安管理處罰法》不但涉及對警察權的設定,還直接影響到普通民眾的權益保障,關切市民社會的生存環(huán)境和生活質量,與社會的發(fā)展變遷一脈相承,與民主法治的進程息息相關。但凡制度設計都是一個反復試錯、反復探索、不斷進步的過程,這部法雖有巨大進步,但還存在諸多不足。本書作者從規(guī)范分析出發(fā),輔以實證研究,通過實地考察和調研,查找《治安管理處罰法》在實施中所暴露的種種問題,并深入分析其原因和制度缺陷,針對具體法條一一提出相應的修改建議,對今后的法律修改和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作者簡介

  禹竹蕊:1975年生,女,漢族。四川警察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研究生,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導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現(xiàn)狀
 三、研究方法概述
 四、研究框架概述
第二章 對《治安管理處罰法》文本的基本評析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文本上的重大突破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文本上的明顯不足
第三章 基層公安機關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情況的調研報告
 一、調研的基本思路
 二、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分析
 三、問卷調查的定量分析
 四、調研情況總結
 第四章 《治安管理處罰法》適用難題之“認定難”
 一、法律規(guī)范沖突導致“認定難”引發(fā)的反思
 二、模糊條款導致“認定難”引發(fā)的反思
 三、技術性問題導致“認定難”引發(fā)的反思
第五章 《治安管理處罰法》適用難題之“證明難”
 一、治安案件的證明標準之反思
 二、治安案件的舉證責任之反思
 三、治安調查制度之反思
 四、治安案件的證人作證制度之反思
第六章 《治安管理處罰法》適用難題之“執(zhí)行難”
 一、實踐中幾類處罰的執(zhí)行異化引發(fā)的反思
 二、罰款處罰執(zhí)行困難引發(fā)的反思
 三、其他執(zhí)行難題引發(fā)的反思
第七章 《治安管理處罰法》適用難題之治安調解
 一、治安調解制度的正當性
 二、治安調解“擴大化”、“原則化”之反思
 三、治安調解協(xié)議的法律約束力之反思
 四、治安調解程序之反思
 五、治安調解藝術之反思
附錄一 關于《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修改建議
附錄二 專題調查問卷樣本
主要參考文獻
后 記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第一章 導論一、問題的提出任何社會形態(tài)下的文明進程都充滿了艱難曲折,而制度設計本身就是一個反復試錯、反復探索、不斷進步的過程。尤根?埃利希說過,“法作為社會性團體組織的一種內部秩序,法的內容必須由這些團體的構造和實施其經(jīng)濟事業(yè)的方法所決定。因此,社會與經(jīng)濟的所有變遷,也引起法的變遷,改變社會和經(jīng)濟生活的法律基礎的同時而不帶來法律上的相應變化是不可能的”。①警察,被認為是執(zhí)行法律的專業(yè)化的武裝力量,警察的功能與社會發(fā)展是緊密相連的。②警察所進行的社會治安維護是任何社會、任何發(fā)展階段的主要社會問題,也是任何國家、任何一個執(zhí)政黨都相當重視的問題。治安管理領域的立法不但涉及對警察權的設定,還直接影響到普通民眾的權益保障,關切市民社會的生存環(huán)境和生活質量,歷來與社會的發(fā)展變遷一脈相承,與民主法治的進程息息相關。2006年3月1日實施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其前身是1986年9月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頒布施行十多年來,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犯罪等方面發(fā)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編輯推薦

《走進實務的:制度反思與重構》作者禹竹蕊運用規(guī)范分析和實證分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就《治安管理處罰法》適用情況展開了比較系統(tǒng)和突出重點的調查研究,獲得許多重要的研究結論,提出一系列具有可行性的對策建議。例如,作者抓住《治安管理處罰法》適用中的四大突出問題——認定難、證明難、執(zhí)行難、治安調解——進行的系統(tǒng)深入分析,就富有指導制度實踐和啟發(fā)學術思考的重要價值。如果有關機關能夠采納本書作者提出的修法建議,通過法定程序對《治安管理處罰法》作出適當修改,相信它會成為我國治安管理和服務以及必要的處罰更完善的依據(jù),也會成為健全我國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行政責任法律制度和行政服務法律制度的一部示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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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1條)

 
 

  •   書是一本好書,不過最好有一定法律基礎知識才能更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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