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1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法律考試中心 編 頁數(shù):436 字數(shù):392000
內容概要
關鍵標注 強化記憶 重點難點 真題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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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于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yè)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zhèn)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
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yǎng)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人,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固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人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jù)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第十九條醫(yī)聞費根據(jù)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jù)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yī)療費的賠償數(shù)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fā)生的數(shù)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shù)恼葙M以及其他后續(xù)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fā)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jù)醫(y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fā)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fā)生的醫(y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jù)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jù)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jù)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shù)、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shù)刈o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y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梢詤⒄沾_定護理人員人數(shù)。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jù)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jù)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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