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楊玉梅 編 頁數:547 字數:685000
前言
隨著經濟全球化與區(qū)域經濟一體化的深入發(fā)展,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正式全面啟動,東南亞國家與中國的經濟貿易合作關系日益加深。為全面推動“引進來”和“走出去”戰(zhàn)略,深化與東南亞南亞的全方位合作,急需培養(yǎng)精通東南亞南亞商務法律知識的國際復合型高端人才。目前,國際和國內尚無同類教材,亟需制定與該形勢發(fā)展相匹配的教材。本教材正是順應這一趨勢,為國際復合型高端人才的培養(yǎng)提供專業(yè)的商務法律知識,為從事東南亞商貿活動、文化交流的人員提供服務,為學者的學術研究提供有價值的參考,為我國及云南省的立法提供可供借鑒的經驗,以期實現人才培養(yǎng)、經貿合作、文化交流、學術研究及立法參考等多元目標,為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盡一份綿薄之力!本教材系2011年云南省普通高?!笆逡?guī)劃”教材建設項目,主要具有以下特點:(1)有一定的創(chuàng)新性。學者對東南亞商務法律制度的研究成果主要表現為專著、法律法規(guī)匯編,國內至今仍沒有出版有關東南亞國家商務法律的專業(yè)教材,因此編寫教材本身就是一個具有創(chuàng)新性和有社會意義的活動。(2)有一定的理論性。本教材將商務法律制度分為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市場規(guī)制法律制度、宏觀調控法律制度、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勞動保障法律制度、資源與環(huán)境保護制度六大模塊進行編寫,結構合理,體系科學,具有一定的理論深度。(3)有一定的前沿性。本教材通過提供參考文獻和鏈接網站來滿足讀者對知識的拓展訴求,同時也為教材知識的更新提供信息支持,使編者和讀者能夠隨時把握前沿動態(tài),有效彌補教材引發(fā)的滯后性缺陷。(4)有較強的輻射性。本教材可以適用于本科院校及同類院校,也可為研究生教育提供參考,還可以為從事東南亞商務活動的相關政府官員和其他人員提供相關的法律知識,適用面較廣。本教材由云南師范大學商學院、云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云南師范大學等具有豐富教學經驗和實務經驗的高校教師編寫完成。編寫團隊成員有:楊玉梅、周梁云、王昆來、金霞、楊得志、楊芳納、杜江江、馬嘉、袁愛華、呂娜、譚艷、鄧蕊、王雪、劉紅春、林懷滿、周經、夏艷華。盡管編者盡了最大努力,但書中難免會有一些錯誤和紕漏,敬請各位讀者諒解。由于資料缺乏,編寫難度較大,本教材主要參考了《東南亞國家經濟貿易法律研究叢書》(王義明主編)以及全球法律法規(guī)網、國家稅務總局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東南亞各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參贊處網站等相關資料,在此編者表示特別感謝!另外,對教材中被引用資料的作者們也表示感謝!最后,感謝云南省教育廳對本教材的資助!編者2012年5月
內容概要
本教材系云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規(guī)劃”教材建設項目。該教材是順應云南省積極融入東南亞國際大通道進行經濟貿易合作的趨勢,為培養(yǎng)國際化復合型人才提供專業(yè)的東南亞國家商務法律知識的積極嘗試。教材通過介紹東南亞國家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市場規(guī)制法律制度、宏觀調控法律制度、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勞動保障法律制度、資源與環(huán)境保護等內容,讓讀者深入了解東南亞國家的商務法律制度。
書籍目錄
前言
第一編 印度尼西亞商務法律制度
第一章 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國有公司法
第二節(jié) 破產法
第二章 市場規(guī)制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反壟斷與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節(jié)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章 宏觀調控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稅法
第二節(jié) 投資法
第三節(jié) 銀行業(yè)法
第四節(jié) 資本市場法
第五節(jié) 海關法
第四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專利法
第二節(jié) 商標法
第三節(jié) 著作權法
第四節(jié) 商業(yè)秘密法
第五節(jié) 工業(yè)設計法
第六節(jié)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法
第七節(jié) 植物品種保護法
第五章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第六章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環(huán)境保護法
第二節(jié) 石油和天然氣法
第三節(jié) 礦產資源法
重要術語
思考題
參考文獻與網絡鏈接
第二編 馬來西亞的商務法律制度
第一章 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公司法
第二節(jié) 破產法
第二章 市場規(guī)制法律制度
第三章 宏觀調控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稅法
第二節(jié) 金融法
第三節(jié) 保險法
第四節(jié) 投資促進法
第五節(jié) 海關法
第四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專利法
第二節(jié) 外觀設計法
第三節(jié) 商標法
第四節(jié) 版權法
第五節(jié) 保護植物新品種法
第五章 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第六章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土地法
第二節(jié) 礦產開發(fā)法
第三節(jié) 森林法
重要術語
思考題
參考文獻與網絡鏈接
第三編 菲律賓的商務法律制度
第一章 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公司法
第二節(jié) 破產法
第二章 市場規(guī)制法律制度
第三章 宏觀調控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稅收法
第二節(jié) 投資法
第三節(jié) 金融法與證券法
第四節(jié) 對外貿易法
第四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專利法
第二節(jié) 商標法
第三節(jié) 著作權法
第五章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勞動法
第二節(jié) 社會保障法
第六章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礦業(yè)法
第一節(jié) 土地法
第二節(jié) 自然資源開發(fā)利用與環(huán)境保護法
重要術語
思考題
參考文獻與網絡鏈接
第四編 新加坡的商務法律制度
第一章 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企業(yè)法
第二節(jié) 公司法
第三節(jié) 破產法
第二章 市場規(guī)制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競爭法
第二節(jié) 物價法
第三章 宏觀調控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稅法
第二節(jié) 投資法
第三節(jié) 金融法
第四節(jié) 海關法
第五節(jié) 進出口商品管理法
第六節(jié) 自由貿易區(qū)法
第四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第二節(jié) 專利法
第三節(jié) 商標法
第三節(jié) 版權法
第五章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勞動法
第二節(jié) 社會保障法
第六章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重要術語
思考題
參考文獻與網絡鏈接
第五編 文萊的商務法律制度
第一章 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公司法
第二章 市場規(guī)制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價格控制法
第三章 宏觀調控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所得稅法
第二節(jié) 金融法
第三節(jié) 投資激勵法
第四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專利法
第二節(jié) 商標法
第五章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重要術語
思考題
參考文獻與網絡鏈接
第六編 泰國商務法律制度
第一章 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企業(yè)與公司法
第二節(jié) 外商經營企業(yè)法
第二章 市場規(guī)制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商業(yè)競爭法
第二節(jié) 消費者保護法
第三節(jié) 產品責任法
第四節(jié) 價格法
第三章 宏觀調控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稅法
第二節(jié) 對外貿易法律制度
第四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專利法
第二節(jié) 商標法
第三節(jié) 版權法
第四節(jié) 泰國對傳統(tǒng)醫(yī)藥的特殊保護
第五節(jié) 植物品種保護法
第五章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第一節(jié) 勞工保護法
第二節(jié) 外國人工作法
第六章 國家環(huán)境促進和保護法
重要術語
思考題
參考文獻與網絡鏈接
第七編 緬甸的商務法律制度
第一章 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國營經濟企業(yè)法
第二節(jié) 合伙企業(yè)法
第三節(jié) 私營企業(yè)法
第四節(jié) 合作社法
第二章 市場規(guī)制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商品銷售法
第二節(jié) 食品法
第三章 宏觀調控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稅法
第二節(jié) 投資法
第三節(jié) 金融法
第四節(jié) 保險法
第五節(jié) 對外貿易法
第六節(jié) 經濟特區(qū)法
第四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商標法
第二節(jié) 著作權法
第五章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礦業(yè)法
第二節(jié) 植物檢驗檢疫法
第三節(jié) 自然資源保護法
重要術語
思考題
參考文獻與網絡鏈接
第八編 老撾的商務法律制度
第一章 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企業(yè)和公司法
第二節(jié) 企業(yè)破產法
第二章 宏觀調控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稅法
第二節(jié) 投資法
第三節(jié) 金融法
第四節(jié) 保險法
第五節(jié) 海關法
第六節(jié) 對外貿易法
第三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專利法
第二節(jié) 商標法
第四章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第五章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土地法
第二節(jié) 礦業(yè)法
重要術語
思考題
參考文獻與網絡鏈接
第九編 越南商務法律制度
第一章 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企業(yè)法
第二節(jié) 國有企業(yè)法
第三節(jié) 破產法
第二章 市場規(guī)制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節(jié) 競爭法
第三章 宏觀調控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稅法
第二節(jié) 投資法
第三節(jié) 國家銀行法
第四節(jié) 保險經營法
第五節(jié) 海關法
第四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工業(yè)產權與種子權
第二節(jié) 技術轉讓
第三節(jié) 著作權與鄰接權
第五章 勞動法
第六章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土地法
第二節(jié) 礦產資源法
第三節(jié) 水資源法
重要術語
思考題
參考文獻與網絡鏈接
第十編 柬埔寨的商務法律制度
第一章 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公司法律制度
第二節(jié) 合伙制度
第三節(jié) 涉外公司法律制度
第二章 市場規(guī)制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產品、服務質量與安全管理法
第二節(jié) 審計法
第三章 宏觀調控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稅法
第二節(jié) 投資法
第三節(jié) 金融法
第四章 知識產權法
第一節(jié) 專利法
第二節(jié) 商標法
第三節(jié) 著作權法
第五章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第六章 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自然資源法律制度
第二節(jié) 環(huán)境保護法律制度
重要術語
思考題
參考文獻與網絡鏈接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插圖: 三、法律責任 未經政府許可進行勘測的,處1年以下監(jiān)禁或者1兆印尼盾以下罰款。非法郵寄、提供或者轉讓勘測取得數據的,處1以下監(jiān)禁或者1兆印尼盾以下罰款。沒有合作合同而進行勘探、開發(fā)的,處6年以下監(jiān)禁或者6兆印尼盾以下罰款。不具備加工執(zhí)照而從事加工活動的,處5年以下監(jiān)禁或者5兆印尼盾以下罰款。不具備運輸執(zhí)照而從事運輸活動的,處4年以下監(jiān)禁或者4兆印尼盾以下罰款。不具備儲存執(zhí)照而從事儲存活動的,處3年以下監(jiān)禁或者3兆印尼盾以下罰款。不具備貿易執(zhí)照而從事貿易活動的,處3年以下監(jiān)禁或者3兆印尼盾以下罰款。偽造或者仿制石油和天然氣原料和提煉物的,處6年以下監(jiān)禁或者6兆印尼盾以下罰款。非法運輸、買賣政府補貼的石油燃料的,處6年以下監(jiān)禁或者6兆印尼盾以下罰款。營業(yè)機構或者常設機構以經營機構或者常設機構的名義從事違法和犯罪活動的,由經營機構或者常設機構或其管理者承擔刑事責任。營業(yè)機構或者常設機構從事違法和犯罪活動的,處以此最高金額1/3以下的罰款。 第三節(jié) 礦產資源法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礦業(yè)法》及《印度尼西皿共和國礦業(yè)法實施條例》于l967年頒布。2009年,印度尼西亞頒布了新的《礦業(yè)法》,1967年頒布的《礦業(yè)法》被廢止。新的《礦業(yè)法》主要對礦產資源的管理權限、采礦許可證的分類、礦業(yè)投資準人資質及經營管理、礦業(yè)權的轉讓及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guī)定。 一、礦產資源的分類 新《礦業(yè)法》將礦產資源劃分為“放射性”、“金屬”、“非金屬”和“煤炭、泥炭和油頁巖”四類。將核礦產、煤炭、油頁巖等能源礦產突出地歸為一類的劃分反映出了當今各國對能源的高度戰(zhàn)略定位。還將10mw以下的小電站亦納入印尼能源與礦產部直接管理。 二、礦區(qū)的分類 新《礦業(yè)法》第13條規(guī)定,礦區(qū)分三種,即一般開采礦區(qū)(WUP)、人民開采礦區(qū)(WPR)和國家儲備礦區(qū)(WPN)。國家儲備礦區(qū)在經國會同意后可變?yōu)樘貏e開采礦區(qū)。決定人民開采礦區(qū)的標準包括:最深礦層不超過25米;面積最大25公頃;已經由人民開采至少15年以上的礦區(qū)等。金屬勘探IUP持有者可獲得的WIUP(準字開采礦區(qū))面積最小5000公頃,最大10萬公頃。金屬生產經營IUP持有者可獲得的WIUP面積最大25,000公頃。非金屬礦產勘探IUP持有者可獲得的WIUP面積最小500公頃,最大25,000公頃。
編輯推薦
《東南亞國家商務法律制度概論》系2011年云南省普通高?!笆逡?guī)劃”教材建設項目,主要具有以下特點:(1)有一定的創(chuàng)新性。學者對東南亞商務法律制度的研究成果主要表現為專著、法律法規(guī)匯編,國內至今仍沒有出版有關東南亞國家商務法律的專業(yè)教材,因此編寫教材本身就是一個具有創(chuàng)新性和有社會意義的活動。(2)有一定的理論性?!稏|南亞國家商務法律制度概論》將商務法律制度分為市場活動主體法律制度、市場規(guī)制法律制度、宏觀調控法律制度、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勞動保障法律制度、資源與環(huán)境保護制度六大模塊進行編寫,結構合理,體系科學,具有一定的理論深度。(3)有一定的前沿性。本教材通過提供參考文獻和鏈接網站來滿足讀者對知識的拓展訴求,同時也為教材知識的更新提供信息支持,使編者和讀者能夠隨時把握前沿動態(tài),有效彌補教材引發(fā)的滯后性缺陷。(4)有較強的輻射性。本教材可以適用于本科院校及同類院校,也可為研究生教育提供參考,還可以為從事東南亞商務活動的相關政府官員和其他人員提供相關的法律知識,適用面較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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