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1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明輝 編 頁數(shù):449 字數(shù):487000
內(nèi)容概要
《北航法律評論》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獨立組織和編輯的法學學術期刊。
《評論》堅持學術自主、兼容并蓄、思想自由的人文精神,透視和洞察中國當前的法律體系、社會結構、社會心理及思想意識,透過獨特的視角,探尋當代中國法治道路的方向,兼具理論性、適用性與前瞻性。
書籍目錄
專題研究I:民法典編纂的國際新趨勢
民法典編纂的前世與今生(編輯導語)
專題一:法典化與反法典化
法典編纂的歷史與當代意義
法典化理念的未來
——現(xiàn)行法典下的司法、法學和立法
民法典的理念
專題二:歐洲民法典的統(tǒng)一
歐洲損害賠償法的改革(下篇)具體問題
歐洲私法共同參考框架草案:批評性評估
歐洲服務合同立法的考察
專題三:債法改革
德國法上的違約
民法(債權關系)修改的意義和課題
法國民法現(xiàn)代化的進程與動因
日本債權法修改
——以民法第416條為中心
從日本債權法修正看表見代理制度中的本人歸責要件問題
專題研究II:刑事訴訟法的修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的若干
……
論文
譯評
法律文獻
民法典專題約稿函
征稿啟事
引征體例
章節(jié)摘錄
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根據(jù)該決定,新《刑事訴訟法》第275條規(guī)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边@一規(guī)定被稱為“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根據(jù)規(guī)定,適用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且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換言之,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檢察機關根據(jù)新《刑事訴訟法》第173條作出不起訴決定,就不適用犯罪記錄封存。筆者認為,由于新《刑事訴訟法》第173條規(guī)定的相對不起訴(酌定不起訴)的適用條件中包含“犯罪”情節(jié)以及“符合起訴條件”,在司法實踐中被相對不起訴人被以有罪之人看待。鑒于此,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保證其順利回歸社會,未成年人相對不起訴污點消滅應當參照適用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 一、我國未成年人刑事污點限制公開制度的產(chǎn)生背景:相對不起訴領域的相關實踐 近些年來,在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背景下,未成年人前科消滅日漸成為理論界和實務界共同關注的焦點。在域外刑事法理論和國內(nèi)理論界,前科通常被界定為被法院定罪或者判刑的一種法律事實和法律地位,其適用的對象是被法院定罪或者判刑的罪犯。然而,在我國當下的司法實踐中,一種針對相對不起訴等刑事污點進行消滅的制度卻率先在部分省市檢察機關試點和實踐。據(jù)媒體報道,我國最早試行“未成年人刑事污點限制公開制度”的司法機關是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檢察院。2004年4月15日,該院與上海市浦東區(qū)團委簽訂的《關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與社區(qū)青少年事務工作合作機制的協(xié)議》就提出了“不起訴決定有條件不公開制度”,隨后制定了《關于污點有條件封存制度操作暫行規(guī)定》,并對作訴前考察后作出相對不起訴的周某等四人,再經(jīng)過三個月的考察期限,最終宣布進行污點封存。2006年11月8日“上海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創(chuàng)建20周年紀念大會”召開之時,上海市檢察機關已對6名涉案未成年人適用了刑事污點被限制公開,并宣布將在全市范圍內(nèi)推廣此項制度。隨后,上海盧灣區(qū)、長寧區(qū)、楊浦區(qū)、閔行區(qū)、閘北區(qū)等區(qū)檢察機關也進行了該制度的試點工作。截至2010年3月全國“兩會”召開時,上海市檢察機關共對91名未成年人的相對不起訴記錄采取了限制公開措施。其中,順利就業(yè)的52人,順利續(xù)學的37人(已有7人被大學錄?。?,順利出國的2人。上海檢察機關的成功經(jīng)驗在全國其他部分省市得到了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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