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河流法研究

出版時間:2012-6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王志堅  頁數(shù):234  字數(shù):238000  

內容概要

國際河流法的主體是國際河流沿岸國家或其他國際行為者,國際河流法的客體為國際河流流域資源與有關行為,王志堅編著的《國際河流法研究》具體包括水面利用(劃界與航行)、水體利用(非航行利用)、水體利用的影響(環(huán)境與管理)這樣三個部分。以權利義務對等原則為指導,河流生態(tài)需水為基礎,各流域國水量貢獻率為依據(jù),明確國際河流水權,必定有助干預防和解決國際河流爭端,促進國際流域生態(tài)與環(huán)境的保護,對過度開發(fā)和不合理利用行為有所制約,實現(xiàn)國際河流流域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作者簡介

王志堅(1975-),男,江蘇連云港人,法學博士(國際關系專業(yè)),河海大學水利工程專業(yè)博士后。河海大學法學院講師,國際河流研究所兼職研究人員。2009年美國俄勒岡州立大學地球科學系訪問學者,20ll一2012年度南京大學-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國際問題研究所住所研究員。目前主要從事國際河流法研究。

書籍目錄

前言
第一章國際河流法在解決現(xiàn)實問題中的作用
第一節(jié) 國際河流的小沖突、大合作現(xiàn)狀
一、國際河流沿岸國之間的沖突與合作
二、氣候變化等不確定因素增加了國際河流沖突的可能
三、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給國際河流合作帶來阻礙
第二節(jié)國際河流流域發(fā)展的主要矛盾
一、國際河流流域發(fā)展是多種因素綜合影響的結果
二、國際河流利用的主要矛盾在社會發(fā)展的不同階段并不相同
三、全球各國際河流面臨的主要矛盾差異很大
第二節(jié)國際河流法在國際河流實踐中的作用
一、國際河流法為流域國立法實踐提供基本法律原則
二、國際河流法為流域國進行國際河流管理提供法律依據(jù)
三、國際河流法為國際河流沖突的解決提供司法保障
四、國際河流法隨著國際河流實踐不斷完善
第二章國際河流法基本理論
第一節(jié)作為國際法重要組成部分的國際河流法
一、國際河流法是以國際河流為調整對象的國際法
二、國際河流法的形成與歷史發(fā)展
三、國際水法與國際河流法的關系
第二節(jié)國際河流法主體、客體與內容
一、國際河流法的主體
二、國際河流法的客體
三、國際河流法的內容
第三節(jié)國際河流法的淵源
一、與國際河流有關的條約
二、國際河流習慣法
三、文明國家的一般法律原則
四、司法判決和學說
第四節(jié)國際河流法的體系
一、國際河流法體系由普遍、特殊和一般國際河流法組成
二、普遍國際河流法
三、特殊國際河流法
四、一般國際河流法
第五節(jié)國際河流爭端的解決
一、相關國際河流法確立的國際河流爭端解決機制
二、國際河流流域國之間的爭端解決機構
三、斡旋、調停及第三方在解決爭端中的作用
四、國際河流爭端的司法解決
第三章流域國有關國際河流利用的實踐
第一節(jié)流域國家有關國際河流劃界與航行的實踐
一、國際河流劃界的實踐
二、國際河流有關航行的實踐
三、對國際河流有關劃界、航行實踐的評析
第二節(jié)流域國家有關國際河流水量分配與水電開發(fā)的實踐
一、國際河流水量分配的實踐
二、國際河流水電開發(fā)的實踐
三、對國際河流水量分配與開發(fā)實踐的評析
第三節(jié)流域國家有關國際河流環(huán)境保護與流域管理的實踐
一、流域國家有關國際河流環(huán)境保護的實踐
二、國際河流管理的實踐
三、對國際河流環(huán)境保護與管理實踐的評析
第四章國際河流法在國際河流實踐中的問題
第一節(jié)國際河流法在指導國際河流實踐中的困境1
一、國際河流法未能減少國際河流沖突
二、國際河流法一些基本原則在國際河流實踐中難以適用
三、集中反映國際河流法現(xiàn)有理論的1997年公約至今未能生效
第二節(jié)國際河流法理論淡化主權、回避水權是現(xiàn)實問題的癥結
一、淡化主權理念使國際河流法理論與實踐逐漸脫節(jié)
二、理論上的淡化主權成為解決國際河流現(xiàn)實問題的障礙
三、1997年公約的現(xiàn)實狀況說明必須正視主權才能解決問題
四、明晰水權能夠有效解決國際河流水體利用爭端
第三節(jié)國際河流水權制度構建的難點
一、明晰水權會改變國際河流河水與水益分配現(xiàn)狀
二、水權性質的界定
三、確定水權的標準
四、各流域國家水使用權的平衡與流轉
五、水文信息與資料的收集與公開
第五章解決國際河流法現(xiàn)實困境的對策
第一節(jié)正視國際河流水權問題
一、國際河流水權是流域國家之間分配收益的最根本標準
二、國際河流水權性質是國際河流水所有權
三、國際河流水使用權的行使及其限制
第二節(jié) 國際河流水權制度的初步構想
一、以流域國家權利義務對等為指導原則
二、以扣留生態(tài)需水后的水體總量作為確定各流域國水權的基礎
三、以流域國對國際河流河水的貢獻率作為水權劃分的標準
四、以受益補償為原則實現(xiàn)流域國之間水使用權的流轉
第三節(jié) 國際河流水權的確定與流域國對等的權利義務
一、國際河流生態(tài)需水的內涵
二、國際河流生態(tài)需水的計算
三、國際河流水權的確定
四、國際河流水權主體之間對等的權利和義務
結論以權利義務對等原則為指導,實現(xiàn)國際河流公平合理利用
一、權利義務對等是國際河流公平合理利用的重要表現(xiàn)
二、權利義務對等原則是評估水條約是否適當?shù)臉藴?br /> 三、適用權利義務對等原則是未來國際河流法理論與實踐的發(fā)展方向
主要參考文獻
一、中文(譯著)
二、英文

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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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1條)

 
 

  •   看著不錯呀,得認真研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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