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沈志先 編 頁數(shù):505 字數(shù):49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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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本書在體例上分為四編:第一編為導論共三章.主要論述未成年人審判的概念、特征、目的、任務、管理和基本理念;介紹中外未成年人審判制度和聯(lián)合國少年司法準則等概況。第二編為程序編共四章,主要闡述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原則、制度以及我們對相關程序的探索。第三編為實體編共三章,探究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疑難問題認定和刑罰適用,以及未成年人民事常見案件的審理要點。第四編為少年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共三章,以防控未成年人犯罪和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切入點,著重介紹少年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工作的路徑,并對創(chuàng)建少年法院的愿景進行論證。
書籍目錄
第一編 導論
第一章 未成年人審判制度概述
第一節(jié) 未成年人審判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jié) 未成年人審判的目的和任務
第三節(jié) 未成年人審判的基本理念
第四節(jié) 未成年人審判的管理
第二章 未成年人審判制度的構建與發(fā)展
第一節(jié) 外國未成年人審判制度
第二節(jié) 中國港澳臺地區(qū)未成年人審判制度
第三節(jié) 中國大陸未成年人審判制度
第三章 聯(lián)合國少年司法準則
第一節(jié) 少年司法的目的
第二節(jié) 少年司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jié) 少年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編 程序編
第四章 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相關原則和制度
第一節(jié) 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相關原則
第二節(jié) 不公開審理制度
第三節(jié) 法定代理人制度
第四節(jié) 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
第五節(jié) 指定辯護制度
第六節(jié) 社會調查制度
第七節(jié) 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第五章 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程序的探索
第一節(jié) 審判管轄
第二節(jié) 分案審理
第三節(jié) 庭審程序和方式
第四節(jié) 法庭教育
第五節(jié) 快速審理
第六節(jié) 刑事和解
第七節(jié)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第八節(jié) 刑事判決書制作
第九節(jié) 刑事司法救助
第六章 未成年人權益民事司法保護
第一節(jié) 民事審判基本情況
第二節(jié) 民事審判的價值功能
第三節(jié) 民事訴訟特別程序的構建
第四節(jié) 民事判決書制作
第七章 未成年人權益行政司法保護
第一節(jié) 行政審判基本情況
第二節(jié) 行政審判模式的構建
第三編 實體編
第八章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疑難問題研究
第一節(jié) 刑事責任年齡的認定
第二節(jié) 相對刑事責任的理解與認定
第三節(jié) 盜竊罪的認定與處理
第四節(jié) 強索財物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第五節(jié) 轉化型搶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第六節(jié) 未成年人與幼女性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第九章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罰適用
第一節(jié) 價值取向及相關原則
第二節(jié) 適用刑罰一般方法
第三節(jié) 緩刑與禁止令的適用
第四節(jié) 免予刑事處罰的適用
第五節(jié) 減刑和假釋
第六節(jié) 量刑規(guī)范化
第十章 未成年人民事訴訟常見案件的審理
第一節(jié) 撫養(yǎng)類糾紛案件的審理
第二節(jié) 探望權糾紛案件的審理
第三節(jié) 校園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的審理
第四節(jié) 其他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的審理
第四編 少年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
第十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審判與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
第一節(jié) 未成年人犯罪的現(xiàn)狀
第二節(jié) 少年法庭與防控未成年人犯罪
第三節(jié) 少年法庭與失足未成年人的社區(qū)矯正
第十二章 未成年人民事審判與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
第一節(jié) 未成年人民事訴訟的現(xiàn)狀
第二節(jié) 未成年人民事權益保護的新途徑
第十三章 創(chuàng)立少年法院的探索與前景展望
第一節(jié) 建立少年法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二節(jié) 建立少年法院的模式構想
主要參考書目
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2.審判機構為少年法庭或民事審判庭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確定全國17個中級人民法院啟動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試點工作,將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納入少年法庭進行專門審理。目前,我國專門的未成年人民事審判的組織形式主要有兩類:一是在民事審判庭設立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合議庭;二是設立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把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都納入管轄范圍。 對未成年人民事案件進行專門審理工作剛剛起步,全國法院未成年人民事審判組織尚不普及,大部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仍由民事審判庭作為普通民事案件予以審理。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上海一中院作為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試點單位之一,隨后,上海高級法院在全市推開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專門審理工作。上海法院未成年人民事審判采用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與未成年人民事專項合議庭相結合的組織模式,按照上海高級法院制定的《關于全面推進上海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試點工作的意見》,未成年人民事審判采用“2+5+12”的模式,即在上海市的兩個中級人民法院設立獨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在長寧、閔行、浦東、閘北、普陀五個基層人民法院設立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其余十二個基層法院在民事審判庭內設立未成年人案件專項合議庭,專門進行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上海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已全部由少年法庭予以專門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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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審判精要》是一套實踐型開放性的學術著作,由上海市三級法院審判經驗較為豐富的資深法官編寫。素材雖多取自于上海法院審判之實踐。研究視野卻不囿于上海之一域;目標雖著眼于服務司法實踐、社會公眾之需求,研究內容卻不局限于實證之分析,具有一定的法學理論深度和理論研究成果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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