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4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蔣志如 頁數(shù):383 字數(shù):301000
內(nèi)容概要
本書旨在從法律職業(yè)需求的角度探求中國法學教育存在的缺陷,并以美國法學教育作為對照鋪陳從教育到司法,再到法學研究的螺旋上升的可能互動歷程。
這一比較研究不是簡單的羅列相同點和不同點,而是以普通法教育的思維方式為脈絡,展示中國法學教育在培養(yǎng)律師(包括檢察官)、法官、法學者的專業(yè)知識方面存在的根本缺陷,進而揭示了中國法學教育的失敗。再輔之美國法學教育的歷史、當下運行體制及其承載的功能的對照,中國法學教育存在的問題得到進一步展示,同時這一對照也表明了本書對突破中國當下法學教育窘境的可能路徑。
《法律職業(yè)與法學教育之張力問題研究:以美國為參照的思考》的另一個特點,一方面,不斷地提出問題:第一章在于從中國法學教育發(fā)展史本身揭示中國法學教育存在的缺陷,第二章則從法律職業(yè)所需的角度解釋中國法學教育很難提供這些知識,第三章以美國為參照則進一步反照中國法學教育的脆弱。簡而言之,前三章從三個方面提出中國法學教育的基本問題,即無法為未來的法律人提供達到基本要求的法律知識和專業(yè)技能。
另一方面,又不斷解決問題。在每一章,基于中國問題意識,在提出問題、分析問題的過程中,卻又潛伏解決問題的思路和可能路徑,在第四章則對本書的基本問題作了一個最后的、相對完整的、中國語境下的回答。
作者簡介
蔣志如,四川金堂人。1999-2003年,在蘭州大學法律系攻讀法學學士學位,2005年起為四川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專業(yè)碩士、博士研究生,師從左衛(wèi)民教授,2011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2011年起在西南科技大學法學院主講刑事訴訟法學。長期關注刑事訴訟、法學教育等領域,并在《清華法學》、《社會科學研究》、《二十一世紀》、《香港社會科學》等期刊發(fā)表論文30余篇(其中CSSCI有7篇)。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導論:中國法學教育的問題與研究方法
第一節(jié) 改革開放以來的法學教育問題
一、問題的提出:中國法學教育當下的困境
二、法學教育處于尷尬境地的原因剖析與論證(一)
三、法學教育處于尷尬境地的原因剖析與論證(二)
四、既然制度已然被虛置,為什么我們還樂此不疲?
五、中國法學教育何處去?
第二節(jié) 如何研究中國法學教育:一個方法論的分析
一、導論:方法與理論的問題
二、現(xiàn)有的研究框架概述
三、對現(xiàn)有研究框架的評析
四、筆者的思考:從司法改革視角分析中國法學教育
第三節(jié) 問題的另外一種提出方式:如何研究中國的司法改革?——從法學教育的視角研究
一、導論:司法改革的困境
二、現(xiàn)有的關于司法改革的研究框架
三、對現(xiàn)有研究框架的評析
四、本書的主張:從(普通法)法學教育的視角出發(fā)
五、結語與開始
附錄(一):法律教育中的人、事與史——讀王健的《中國近代的法律教育》
一、法學教育中的“人”
二、法學教育中的“事”
三、中國近代法律教育史:流動的思想
四、作為開始的結語
附錄(二):淺析方流芳的法學教育思想
一、為什么研究方流芳法學教育思想?
二、方流芳的法學教育思想
三、方法論思考:如何研究法學教育?
四、結語
附錄(三):淺析蘇力法學教育思想
一、提出問題
二、從“歷史事實”中體察法學教育問題
三、從法學教育外部審視中國法學教育
四、對蘇力法學教育思想的初步評論
五、中國語境關于法學教育的再思考
六、結語
附錄(四):淺談何美歡法學教育思想
一、為什么研究何美歡
二、《論當代中國的普通法教育》告訴我們什么?
三、潛伏的前提與研究路徑
四、結語:值得繼續(xù)思考的地方
附錄(五):中國法學教育的雙輸?!
……
第二章 法律共同體需要什么知識?
第三章 美國法學教育體制概述
第四章 對策與結論:試問中國法學院何處去?
參考文獻
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也就是說,診所法律教育制度運行的前述情況,即從師資角度分析,也是只有被虛置的結果。 最后,從客觀實際的情況看:診所法律教育被中國法科學生的數(shù)目架空了。由于學生數(shù)目的巨大(關于這些數(shù)據(jù),可以參閱前面的敘述),實際上只有一少部分學生可以參加,如果讓所有學生都參加的話,教育制度必然癱瘓,因為它是一個耗費高且精細的工作,非粗放型的事業(yè)。而前述的不足,使得更多學生也不愿意參加診所法律教育,即使參加,也是一種形式上的行為或者是一種沒事找事做的情況。 所有這些因素,加上當下中國法學專業(yè)的就業(yè)問題、考研問題,以及整個社會學習風氣導致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被全面虛置。 不過,筆者還想指出一點,雖然診所法律教育最終被虛置,卻不僅未見消失,恰好相反它還有擴大趨勢,原因在于法律援助制度的支持;其實,法律援助制度本身運行得并不好,但的確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提供了一些渠道(不一定是糾紛解決渠道,根據(jù)我一個親身參加了診所法律教育的學生告訴我,這只是增加了一個傾訴的渠道而已,很多問題根本無法解決)。又正是這些原因,使得其存在又有一定的意義——于是,雞肋形成! 四、既然制度已然被虛置,為什么我們還樂此不疲? 通過上面兩個階段的分析——雖然這兩個階段在時間上并不能截然分開,但是從事項的視角分析還是涇渭分明——本書所論證的問題,即中國法學教育改革不成功,甚至可以說已然失敗,根源在于一個事實,這個事實是經(jīng)過兩個階段的法學教育改革實踐的事實,即中國法學教育制度,特別是改革而來的法學教育制度在根本上被虛置,也就是說原來的制度與新來的形成了一個復雜的混合體,但中國法學教育制度卻仍然依照原來運作模式進行,用了一個新瓶裝了舊酒。 如果將之簡單化的話,即中國法律教育改革的景象經(jīng)過這么多年的描繪,已然形成了這么一幅動態(tài)畫面,即“改革——被虛置——失敗——再改革——再被虛置……”的畫面,形成了基本上在原來的基礎上不斷重復的局面,維持了原來的運行模式;雖然從知識上看,好像有增加,也的確增加了。在這里,筆者想問一個問題,即在制度遭到虛置的情況下,改革,失敗,又改革,又失敗,那么為什么還改革,而且還樂此不疲,好像患上了“改革綜合癥”了一樣?
編輯推薦
《法律職業(yè)與法學教育之張力問題研究:以美國為參照的思考》在整體上滲透了一種歷史梳理的思考進路??梢钥闯?,作者尊重前輩,向他們學習,并踏著他們的路繼續(xù)走。另一方面,作者從法律職業(yè)(更為宏觀地說,是法律共同體)視角思考中國法學教育存在的缺陷,暗示在未來的法學教育中,應該從培養(yǎng)未來的法律人需要具備的、真正的共同體精神和理念、思維方式、行為方式等方面著手。在思考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yè)之間的關系時,作者揭示了它們本身互為本體論和方法論之間的關系,即我們不僅僅可以把法學教育作為本體,從法律職業(yè)的角度思考法學教育的缺陷;也可以從法學教育視角觀察、揭示司法改革的問題。作者更進一步揭示法律職業(yè)(法律共同體)內(nèi)部的不同點和相同點:從知識角度展示它們的不同,但是這種不同不是截然對立的,而是不同領域的差異,是一種在知識上遞增的不同;而它們的相同點則是案件事實(與后面隱含的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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