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實用問題版)》編委會 編 頁數:172
內容概要
1.直面問題的基本思路
緊緊圍繞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常見問題,想讀者所想,急讀者所急,最大限度地用法律幫讀者解決生活、工作中的難題。
2.權威完整的法律文本
法律出版社有五十五年的專業(yè)法律出版經驗,能確保文本的權威準確。完整地給讀者呈現(xiàn)法律文本,法條之間不穿插影響整體閱讀和把握的注釋、案例等附加信息。
3.易發(fā)常見的實用問題
就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碰到的難題,聘請法官、律師等專業(yè)人士,精心挑選,細致解答。
4.方便可查的附錄資料
附錄有相關的索賠流程圖、常用文書、法規(guī)索引等資料,便于讀者使用,也為讀者進一步解決問題提供思路指引。
書籍目錄
上篇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007年3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1995年6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12月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1990年5月19t日)
下篇 實用問題
第一章 總則
1.《物權法》調整哪些民事關系?
2.什么是不動產?
3.法律對動產與不動產有哪些不同規(guī)定?
4.生活中常見的孳息有哪些?
5.孳息應歸誰所有?
6.國家財產應受到優(yōu)先保護嗎?
7.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法律沒有規(guī)定的物權類型?
8.未經公示,物權能否轉移?
9.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損害業(yè)主權益的條款是否有效?
10.《土地管理法》、《草原法》等法律對物權有特別規(guī)定,是否適用《物權法》?
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一、不動產登記
11.房屋未經登記,所有權是否轉移?
12.不動產物權必須登記才能發(fā)生效力?
13.不動產登記時應提供哪些材料?
14.不動產登記機構是否可以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
15.不動產物權登記何時生效?
16.未辦理不動產物權登記,是否導致變動不動產物權的合同無效?
17.不動產權屬證書與不動產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應如何處理?
18.哪些人可以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
19.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該怎么辦?
20.若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錯誤記載事項的,該怎么辦?”
21.開發(fā)商“一房二賣”,購房者該怎么辦?
22.該如何防范“一房二賣”?
23.購買期房并預告登記后,開發(fā)商擅自將該期房賣與他人,該如何救濟?
24.因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該如何追究責任?
25.登記機構是否可以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進行收費?
二、動產交付
26.簽訂合同后,買方就取得動產所有權了嗎?
27.未辦理過戶登記的機動車被“二賣”,并辦理了過戶登記,實際支配人可以拒絕交付要求嗎?
28.占有動產后簽訂轉讓合同,所有權何時轉移?
29.第三人占有轉讓的動產,出讓人怎樣交付?
30.買賣動產后,又將該動產租賃給出賣方,所有權何時轉移給買方?
三、其他規(guī)定
31.因法院生效裁判導致房屋產權轉移的,何時生效?
32.取得繼承房屋的所有權需要變更登記嗎?
33.自己建造一幢房屋,何時取得其所有權?
第三章 一物權的保護
34.物權受到侵害時,有哪些解決途徑?
35.對房屋所有權產生爭議,利害關系人該怎么辦?
36.所有人可否向偷盜者請求返還丟失物?
37.停放車輛影響了鄰居出門通行,該怎么辦?
38.墻面即將倒塌壓壞鄰居花園,該怎么辦?
39.房屋被人毀損,房主該怎么辦?
40.損害賠償與其他民事責任請求權可否并用?
41.借車駕駛被人盜竊,車主該怎么辦?
第四章 所有權
一、一般規(guī)定
42.所有權人可以對自己所有之物行使哪些權利?
……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第一編 總則第一章 基本原則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fā)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本法。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guī)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guī)定。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第三條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國家鞏固和發(fā)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fā)展。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fā)展權利。第四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五條 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guī)定。第六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交付。第七條 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第八條 其他相關法律對物權另有特別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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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實用問題版)》編輯推薦:該如何防范“一房二賣”?小區(qū)樓房外墻廣告收入歸誰所有?共有人如何向侵害共有物的第三人追償?失主領取遺失物時是否應按照懸賞廣告的承諾支付獎金?擔保人和保證人如何分擔責任?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應按照何種順序進行清償?善意占有人是否有權向權利人要求支付必要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實用問題版)》編委會編寫的這書在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之后,以問答的形式介紹了與之相關的實用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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