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guī)中心 編 頁數:728
內容概要
本書采用最新之編注體例,收錄與民商事、刑事、行政、訴訟,仲裁相關的現行有效的司法解釋、司法解釋性文件等規(guī)范性文件460余件,內容全面、編排科學,適合于法律職業(yè)人士、機關公務員、企業(yè)管理人員、高等院校師生及其他社會各界人士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使用。
書籍目錄
一、民商事編
?。ㄒ唬┟袷缕?br /> 婚姻家庭
物權
債權
知識產權
勞動人事
侵權損害賠償
?。ǘ┥淌缕?br /> 公司、企業(yè)
證券期貨
保險
金融票據
海事、海商
二、刑事編
?。ㄒ唬┛倓t
綜合
犯罪
刑罰
刑罰的具體運用
追訴標準
?。ǘ┓謩t
危害國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
權利罪
侵犯財產罪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危害國防利益罪
貪污賄賂罪
瀆職罪
軍人違反職責罪
三、行政編
行政主體
抽象行政行為
具體行政行為
國家賠償
四、訴訟、仲裁編
?。ㄒ唬徟袠I(yè)務篇
?。ǘ┟袷略V訟、仲裁篇
綜合
管轄
訴訟參加人
證據
訴訟費用
訴訟時效
送達
財產保全
受案范圍
非訟程序、審判程序
審判監(jiān)督程序
執(zhí)行程序
涉外、涉港澳臺民事訴訟程序
海事訴訟
民商事仲裁
勞動仲裁
(三)刑事訴訟篇
綜合
管轄
辯護、代理
證據
強制措施
附帶民事訴訟
立案、偵查、起訴
一審、二審程序
死刑復核程序
審判監(jiān)督程序
執(zhí)行
?。ㄋ模┬姓V訟篇
綜合
受案范圍
管轄
證據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保證范圍不明確的,推定保證人對全部主債務承擔保證責任。109.在保證期限內,保證人的保證范圍,可因主債務的減少而減少。新增加的債務,未經保證人同意擔保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110.保證人為二人以上的,相互之間負連帶保證責任。但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按份承擔保證責任的除外。111.被擔保的經濟合同確認無效后,如果被保證人應當返還財產或者賠償損失的,除有特殊約定外,保證人仍應承擔連帶責任。11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抵押物時,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或者在原債權文書中寫明。沒有書面合同,但是其他證據證明抵押物或者其權利證書已交給抵押權人的,可以認定抵押關系成立。113.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財產作抵押物的,應當認定抵押無效。以法律限制流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的,在清償債務時,應當由有關部門收購,抵押權人可以從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114.抵押物在抵押權人保管期間滅失、毀損的,抵押權人如有過錯,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抵押物在抵押人處滅失、毀損的,應當認定抵押關系存在,并責令抵押人以其他財產代替抵押物。115.①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負責保管,在抵押期間,非經債權人同意,抵押人將同一抵押物轉讓他人,或者就抵押物價值已設置抵押部分再作抵押的,其行為無效。債務人以抵押物清償債務時,如果一項抵押物有數個抵押權人的,應當按照設定抵押權的先后順序受償。116.有要求清償銀行貸款和其他債權等數個債權人的,有抵押權的債權人應享有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117.②債權人因合同關系占有債務人財物的,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將相應的財物留置。經催告,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債權人依法將留置的財物以合理的價格變賣,并以變賣財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的,應予保護。118.③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guī)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119.承租戶以一人名義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死亡,該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約履行的,應當準許。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fā)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xù)有效。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應當準許。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責令其搬遷;如果承租人搬遷確有困難的,可給一定期限讓其找房或者騰讓部分房屋。120,在房屋出典期間或者典期屆滿時,當事人之間約定延長典期或者增減典價的,應當準許。承典人要求出典人高于原典價回贖的,一般不予支持。以合法流通物作典價的,應當按照回贖時市場零售價格折算。121.公民之間的借貸,雙方對返還期限有約定的,一般應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出借人隨時可以請求返還,借方應當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返還;暫時無力返還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分期返還。122.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生活性借貸利率。如因利率發(fā)生糾紛,應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考慮當地實際情況,有利于生產和穩(wěn)定經濟秩序的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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