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9 出版社:法律 作者:[英] 丹寧勛爵 頁數(shù):406 譯者:楊百揆,劉庸安,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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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法律的訓誡》是丹寧勛爵在1979年出版的一本重要的法學著作,作者在書中以自己豐富的司法實踐,通過大量案例介紹了“二戰(zhàn)”以后英國在防止行政機關(guān)和社會集團濫用權(quán)力,保證公民個人自由方面進行的司法改革。內(nèi)容涉及如何解釋法律條款、如何糾正錯誤的行政判決、如何進行司法審查和如何界定行政機關(guān)的過失行為及其賠償?shù)鹊取?/pre>作者簡介
阿爾弗雷德·湯普森·丹寧(Alfred Thompson
Denning)是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后英國最著名的法官和享有世界聲譽的法學家之一。他從1923年當律師,1982年在英國民事上訴法院院長(Master
of
Rolls)的任內(nèi)退休。在近60年的法律生涯中,他積累了極為豐富的法律實踐經(jīng)驗,積極、大膽地參與英國戰(zhàn)后的法律改革,并作出了重大貢獻,成為英國戰(zhàn)后法律改革史上劃時代的人物。?書籍目錄
丹寧勛爵和他的法學思想——代中譯本前言
前言
第一篇 對文件的解釋
導(dǎo)言
第一章 掌握語言
一、職業(yè)的工具
二、獲得技能
三、在法庭上講話
……
第二篇 濫用行政權(quán)
第三篇 起訴權(quán)
第四篇 濫用“集團”權(quán)力
第五篇 海伊·特里斯案
第六篇 過失
第七篇 判列主義
后記
譯校后記
再版后記章節(jié)摘錄
版權(quán)頁:插圖:拿一次行為過失來說。假設(shè)一個委托人走到你的面前對你說:“我正在駕駛一輛貨車,車轱轆掉了,把我摔得夠戧。這純粹是修車人的過錯。因為我讓他修過這輛車,但他修得很糟糕?!碑斈阆蜻@位開車人提建議的時候,一定要問:“你和那位修車人訂過合同嗎?”他回答說:“沒有。我沒和修車行訂過合同?!比缓竽阋欢〞f:“很遺憾,你一點賠償也得不到。修車人對你不負責任,只對修車行負責?!背撕退営泻贤娜艘酝?,任何人不得對合同的一方起訴?!岸驙栐V盧伯克案”就是這樣判決的。再拿一次言語過失來說。假設(shè)一個委托人走到你面前對你說:“我是一個橡膠商人。我了解到一家發(fā)起人公司正在籌辦一家新的公司。我問他們:‘這是一家橡膠公司嗎?’該公司的一位合伙人說:‘是的?!虼耍以谶@家公司投資5000英鎊。但是這家新公司建成后根本就不是橡膠公司。我損失了我的全部資金。發(fā)起人公司對此事應(yīng)當完全清楚。如果他們稍作調(diào)查,就會發(fā)現(xiàn)那家公司沒幾棵橡膠樹,而且這幾棵樹已經(jīng)被當?shù)厝送耆珰牧??!碑斈阆蜻@位投資者提建議時,你一定會告訴他:“很遺憾,你不能向發(fā)起人公司提出賠償要求?!比魏稳硕疾荒軐ρ哉Z過失起訴。他必須證明他所控告的人犯有欺詐行為,或者證明他所控告的人曾對其作過某種保證。但是這兩件事他一件也做不到。編輯推薦
《法律的訓誡》為丹寧勛爵系列叢書之一。圖書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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