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3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guī)中心 編 頁數:314 字數:230000
內容概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專業(yè)應用版)》收錄97年刑法及根據歷次修正案修正的文本。附修正案、騙匯決定、法律解釋及歷次修改條文對照表。
書籍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3.14修訂)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1998.12.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1999.12.25)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2001.8.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2001.12.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2002.12.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2005.2.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2006.6.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2009.2.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2011.2.25)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新修正文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2009.8.27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2009.8.27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2002.4.28)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2002.4.28)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2002.8.29)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2002.12.28)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用卡規(guī)定的解釋(2004.12.29)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guī)定適用于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解釋(2005.12.29)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fā)票規(guī)定的解釋(2005.12.29)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歷次修改條文新舊對照表
1.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修改的條文新舊對照表
2.根據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修改的條文新舊對照表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修改的條文新舊對照表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修改的條文新舊對照表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修改的條文新舊對照表
……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二十六、將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修改為:“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白咚絿医钩隹诘奈奈?、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VI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皢挝环副緱l規(guī)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guī)定處罰?!倍?、將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為:“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guī)定處罰:“(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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