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9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里贊 頁數(shù):265
前言
六十周年,六十部作品。2010年是西南政法大學六十華誕。為總結辦學經驗,醇化學術氛圍,凝聚西政情緣,學校定于2010年9月19日至20日舉行六十周年校慶活動。經過認真籌備和嚴格篩選,我們謹向學術界和社會公眾呈上自己的作業(yè)——西南政法大學六十周年校慶系列文庫。這六十部作品,集中體現(xiàn)了西政學術的傳承和創(chuàng)新。全套文庫共分為四個系列和兩個單品,簡稱為“4+2模式”:即西南政法大學學術文庫(此次共收錄15部)、西南政法大學博士文庫(此次共收錄15部)、西南政法大學學子文庫(此次共收錄15部)和西南學術大講堂(此次共收錄13部)四個系列,共計58部作品;另有《西南政法大學校史(1950—2010)》和《當代中國轉型期的法學教育發(fā)展之路》各1部。各個品牌項目在持續(xù)性出版中通過六十周年校慶活動得到整合和提升。其中,“學術文庫”涉及法學、經濟學、管理學和哲學等多個領域;“博士文庫”則集中展示我校近年來的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水準,此次入選的15部作品皆為各自學科和領域中具有問題性、前瞻性、深刻性和現(xiàn)實性的研究成果;“學子文庫”的作者主要來自1980級西政校友,意在同時紀念他們入學三十周年;“學術大講堂”則匯集了西南法學論壇、金開名家講壇、名人論壇及我校教師的精彩講座,將聲音固化為文字,將瞬間凝結成歷史。《西南政法大學校史(1950-2010)》和《當代中國轉型期的法學教育發(fā)展之路》兩書,是西政對于自己及中國法學教育發(fā)展歷史的一次認真整理和回顧。
內容概要
本書以中國的法律文化為主題,分別從歷史、現(xiàn)實的角度展開論述。在法律文化史方面,通過基層司法檔案的佐證,旨在展現(xiàn)和描述傳統(tǒng)中國法的實踐情況。在現(xiàn)實角度,又分為法理學問題和中國法治實踐問題兩個部分,在法理學部分,著重從形而上的角度論證了法治的理論問題,在法治實踐方面,結合中國的國情進行了論述。
作者簡介
里贊
男,1984年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yè),獲法學學士學位,2008年獲四川大學歷史學博士學位?,F(xiàn)任四川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生導師。
書籍目錄
第一編 近代法律史研究 1.司法或政務:清代州縣訴訟中的審斷問題——側重晚清四川南部縣的實踐 2.“變法”之中的“法變”:試論清末法律變革的思想論爭 3.歷史視角下地震災害應對策略的法律化 4.民國婚姻訴訟中的民間習慣:以新繁縣司法檔案中的訂婚案件為據(jù) 5.民國時期民間佛教信仰的失落——以新繁縣周氏家族與僧法鉦廟產糾紛案(1935~1939)為中心 6.中國近代法學教育的地方實踐:以四川法政學校為例第二編 法學理論研究 1.秩序微言 2.人性惡與法治——一個形而上學的視角 3.后現(xiàn)代思潮沖擊下的法、事實與司法獨立——以司法文化的重建為中心 4.從法學之法通向司法之法——現(xiàn)代性一后現(xiàn)代范式中法的概念變遷 5.權力本位及其法制形態(tài) 6.人權保障的歷史發(fā)展第三編 中國法治實踐研究 1.變與不變:轉型時期的中國法 2.證人拒證權的理由——一種歷史文化的分析 3.認真對待拒證權 4.“一國兩制”與法律選擇 5.香港回歸及其法律意義 6.違憲審查:價值、理論及在當代的實踐 7.區(qū)域性社會發(fā)展中的法律資源配置及其意義 8.西部開發(fā)與法律資源的配置
章節(jié)摘錄
一般的看法,所謂“禮教”派和“守舊”派的代表人物是對《新刑律草案》的個別條款提出質疑的張之洞和勞乃宣,而所謂“法理”派和“趨新”派的代表人物即主持制定新律的沈家本。實際上,既然“法變”是整個“變法”的一個組成部分,看一具體人物的新與舊,恐怕就不能局限于其關于一兩個特定法律問題的見解,而應看其對“法變”的整體看法,更應進而考察其對清末最后十年“新政”的基本態(tài)度及其整體表現(xiàn)。近年史學界對西潮激蕩下晚清思想、社會大變局的研究已更深入,特別是對“中學為體,西學為用”這一朝野主流思潮有了更具體的認識。過去講到“中學為體,西學為用”時,通常傾向于將其說成是為了維護綱常名教。實際上,如果沒有學習西方的時代需要,“中學為體”恐怕根本就不會成為世人所考慮的問題。張之洞的《勸學篇》可以說是“中體西用”論的代表作,其中講“西學為用”的篇幅即多于講“中學為體”者;而且他在序中明言,中學也以“致用為要”,可知全篇都重在一個“用”字上。所謂“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其目的和重心顯然都在“西學為用”之上。當然,不可忽略的是,張之洞已說明,這一切變革都應在堅持中國文化的基本價值觀念之上。這不僅是清廷維持其統(tǒng)治的基礎,實際上也是“中國”之所以為中國的基礎,沈家本等主持修律者對此并無異議。因此,堅持原則上的“中學為體”并不掩蓋張之洞在實際操作層面仍落實在“西學為用”之上。更重要的是,張之洞在《勸學篇》進而指出,如今言西學,“西藝非要,西政為要”。這是一個關鍵。只有從這一視角出發(fā),才能理解《勸學篇》與前面所引的劉、張二人的“變法三折”的思想關聯(li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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