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5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史建三 編 頁數: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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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本書為“中國并購法實務研究叢書”中的一本。全書分為理論篇、實踐篇、信息篇三部分,介紹了國外并購法學的最新研究成果,深入剖析各類并購理論問題,解析并購實踐中的操作難點。對2009年度并購政策法規(guī)和并購經典案例進行解析,并對2009年度并購法科研成果述評。
書籍目錄
卷首語理論篇 第一章 本土政策法規(guī)研究——中國《反壟斷法》與企業(yè)并購專題 企業(yè)并購反壟斷立法的回顧與展望 論完善我國經營者集中控制的行政制裁制度——從國際企業(yè)并購控制規(guī)則的視角出發(fā) 淺議可口可樂并購案中相關市場的界定——兼評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指南》 論《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控制體系的逐步完善 第二章 國際金融危機與企業(yè)并購 勞埃德銀行集團并購案思考 中國服裝企業(yè)海外品牌和渠道收購并購案例淺議 第三章 上市公司并購研究 并購重組方式研究——以案例分析為視角 看得見的利益——從公司、控股股東和少數股東三者之間的利益平衡角度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在并購和重大資產重組中的體現 第四章 海外并購研究 美國外資并購國家安全審查制度的考察與評析實踐篇 第五章 反壟斷法實務 不服企業(yè)并購監(jiān)管機構所作決定的救濟途徑——行政復議(申訴)及司法審查 中國并購控制2009:以實體審查為視角 第六章 并購交易實務 關于股權并購的幾個實務問題 上市公司收購律師實務 《上海市產權交易市場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律師業(yè)務的機遇與挑戰(zhàn) 第七章 并購爭端解決 非法股轉起爭端,雙方惡意致無效 同一標的再出讓,狡辯卸責難補救 第八章 PE/VC專欄 國際私募股權融資法律文件核心條款解讀(下)信息篇 第九章 2009年度并購政策法規(guī)簡析 第一節(jié) 境外投資并購的政策法規(guī) 第二節(jié) 外資并購的政策法規(guī) 第三節(jié) 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 第四節(jié) 反壟斷政策法規(guī) 第五節(jié) 證券市場并購政策法規(guī) 第六節(jié) 融資、外匯、稅收方面的政策法規(guī) 第七節(jié) 綱領性政策法規(guī) 第十章 2009年度并購經典案例解析 第一節(jié) 國內企業(yè)并購重組案例 第二節(jié) 外資并購中國企業(yè)案例 第三節(jié) 中國企業(yè)海外并購案例 第十一章 2009年度并購法科研成果述評 第一節(jié) 2009年度國內并購書籍述評 第二節(jié) 2009年度國內并購法律論文述評 第三節(jié) 2009年度碩博士并購法律論文述評 第四節(jié) 2009年度海外并購法律書籍述評 第五節(jié) 2009年度并購研討會議概述后記(代征稿啟事)
章節(jié)摘錄
插圖:重要指導,有利于執(zhí)法工作的規(guī)范化,也有利于當事人遵守《反壟斷法》。指南運用了經濟分析的方法對市場進行界定,這些方法也是國際上各國反壟斷執(zhí)法機關處理反壟斷案件常用的工具。三是國務院反壟斷執(zhí)法機關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發(fā)布的部門規(guī)章。2009年7月15日,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審議通過,商務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等金融監(jiān)管部門制定了《金融業(yè)經營者集中申報營業(yè)額計算辦法》,自2009年8月15日起施行。該辦法適用于銀行業(yè)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業(yè)經營者集中申報營業(yè)額的計算。為貫徹實施《反壟斷法》和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guī)定》,商務部發(fā)布了《經營者集中申報辦法》、《經營者集中審查辦法》(商務部令2009年第11、12號),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督洜I者集中申報辦法》對營業(yè)額的計算、申報前商談、申報材料的審查受理等作了規(guī)定。《經營者集中審查辦法》(以下簡稱《審查辦法》)對審查程序、申報撤回、申辯與聽證、限制性條件等內容作了規(guī)定。兩個辦法的發(fā)布有利于指導經營者的申報活動,規(guī)范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國家工商總局于2009年6月5日發(fā)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壟斷協(xié)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規(guī)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該規(guī)定旨在規(guī)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壟斷行為,但不適用于查處壟斷協(xié)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方面的價格壟斷行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統(tǒng)一負責壟斷協(xié)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方面的反壟斷執(zhí)法工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授權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壟斷協(xié)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方面的反壟斷執(zhí)法工作。下列壟斷行為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查處:(1)全國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為應當由其管轄的。下列壟斷行為可以授權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查處:(1)該行政區(qū)域內發(fā)生的;(2)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發(fā)生,但主要行為地在該行政區(qū)域內的;(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為可以授權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轄的。授權以個案的形式進行。被授權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得再次向下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涉嫌壟斷行為的經營者在被調查期間,可以提出中止調查的申請,承諾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可的期限內采取具體措施消除行為影響。中止調查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負責人或者個人簽字并蓋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被調查經營者的申請,在考慮行為的性質、持續(xù)時間、后果及社會影響等具體情況后,可以決定中止調查,并作出中止調查決定書。決定中止調查的,經營者應當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履行承諾進展情況的書面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經營者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確定經營者已經履行承諾的,可以決定終止調查,并作出終止調查決定書。終止調查決定書應當載明被調查經營者涉嫌違法的事實、承諾的具體內容、消除影響的具體措施、履行承諾的具體步驟和時間等內容。
后記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并購法研究咨詢中心是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設立的研究機構。本中心是為了分析當前國內外風起云涌的并購現象,探索以法學為武器規(guī)范和引導各類并購活動,積極為國內企業(yè)改制、跨國公司在華投資、民族企業(yè)走出國門、國家制定相關立法提供各類咨詢意見而設立的國內第一個專門從事并購法律問題研究的科研組織。目前與各位讀者見面的《中國并購法報告》(2010年卷)是本中心組織編寫的并購法系列叢書之一,亦是本中心將每年定期出版的并購法年度報告的第五本。雖然本中心成員為了《中國并購法報告》(2010年卷)的順利出版投入了大量心血與精力,但是囿于能力有限、經驗不足、時間緊迫等諸多主客觀原因,該書將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疏漏甚至謬誤。目前本中心已經開始策劃《中國并購法報告》(2011年卷)的編寫工作,為了使《中國并購法報告》年度叢書成為我國理論界與實務操作部門交流和探討并購法律制度的園地和平臺,本中心現向國內外社會各界關注并購法律制度理論研究和實踐操作的學界友人、律師等實務操作員、高等院校師生以及相關領域的學者和專家公開征稿?!吨袊①彿▓蟾妗?2011年卷)將秉承“2010年卷”的編寫體例,即仍采取“理論篇”、“實踐篇”、“信息篇”三部分組成全書內容,同時“2011年卷”將進一步強調我國2010年度的并購法律新聞事件,進一步關注并購法律制度的細分領域,進一步擴大采用社會稿件的范圍和數量,進一步增加報告中文章的數量和信息的容量。
編輯推薦
《中國并購法報告(2010年卷)》是“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并購法研究咨詢中心”系列專著,是中國并購法實務研究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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