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真題隨身練-便攜式自測寶典(試卷二)

出版時間:2009-12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法律考試中心 編  頁數(shù):365  字數(shù):368000  

內容概要

  本書對2002-2009年司法考試(律師資格考試)的真題分類整理,按學科、知識點進行專項練習?! ∑涮攸c有:  1.采用核心考點專題測試方式,有利于考生循序漸進地訓練和自測,并充分把握核心考點的考查內容、考查規(guī)律、考查方式?! ?.選題范圍廣?;灸依?002-2009年八年司法考試所有的真題?! ?.答案解析權威準確,并且對真題的答案依據(jù)最新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全面調整?! ?.對真題的考查方式進行科學分類。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愿廣大考生順利通過2010年司法考試。

書籍目錄

刑法 專題一  刑法的解釋、基本原則與適用范圍 專題二  犯罪構成 專題三  排除犯罪的事由 專題四  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態(tài) 專題五  共同犯罪 專題六  罪數(shù)的特別形態(tài)——罪與數(shù)罪 專題七  刑罰的體系 專題八  量刑 專題九  刑罰的執(zhí)行 專題十  危害公共安全罪 專題十一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罪 專題十二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專題十三  侵犯財產罪 專題十四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專題十五  貪污賄賂罪 專題十六  瀆職罪 專題十七  軍人違反職責罪 專題十八  案例分析及論述題參考答案及解析 專題一  刑法的解釋、基本原則與適用范圍 專題二  犯罪構成 專題三  排除犯罪的事由 專題四  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態(tài) 專題五  共同犯罪 專題六  罪數(shù)的特別形態(tài)——罪與數(shù)罪 專題七  刑罰的體系 專題八  量刑 專題九  刑罰的執(zhí)行 專題十  危害公共安全罪 專題十一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罪 專題十二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專題十三  侵犯財產罪 專題十四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專題十五  貪污賄賂罪 專題十六  瀆職罪 專題十七  軍人違反職責罪 專題十八  案例分析及論述題刑事訴訟法 專題一  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 專題二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專題三  管轄 專題四  回避 專題五  辯護與代理 專題六  證據(jù) 專題七  強制措施 專題八  附帶民事訴訟 專題九  立案 專題十  偵查 專題十一  提起公訴 專題十二  第一審程序 專題十三  第二審程序 專題十四  死刑復核程序 專題十五  審判監(jiān)督程序 專題十六  執(zhí)行 專題十七  涉外刑事訴訟程序與司法協(xié)助制度 專題十八  案例分析及論述題參考答案及解析 專題一  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 專題二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專題三  管轄 專題四  回避 專題五  辯護與代理 專題六  證據(jù) 專題七  強制措施 專題八  附帶民事訴訟 專題九  立案 專題十  偵查 專題十一  提起公訴 專題十二  第一審程序 專題十三  第二審程序 專題十四  死刑復核程序 專題十五  審判監(jiān)督程序 專題十六  執(zhí)行 專題十七  涉外刑事訴訟程序與司法協(xié)助制度 專題十八  案例分析及論述題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上編  行政法  專題一  行政法基礎理論  專題二  行政許可法  專題三  行政處罰法  專題四  行政復議法  專題五  國家賠償法  專題六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下編  行政訴訟法  專題一  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專題二  行政訴訟的管轄  專題三  行政訴訟參加人  專題四  起訴和受理  專題五  行政訴訟證據(jù)  專題六  行政訴訟的特殊制度  專題七  行政案件的裁判和執(zhí)行  專題八  案例分析及論述題參考答案及解析 上編  行政法  專題一  行政法基礎理論  專題二  行政許可法  專題三  行政處罰法  專題四  行政復議法  專題五  國家賠償法  專題六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下編  行政訴訟法  專題一  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專題二  行政訴訟的管轄  專題三  行政訴訟參加人  專題四  起訴和受理  專題五  行政訴訟證據(jù)  專題六  行政訴訟的特殊制度  專題七  行政案件的裁判和執(zhí)行  專題八  案例分析及論述題

章節(jié)摘錄

  5.A。本題的關鍵在于保險詐騙罪要求特殊主體,只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才能構成此罪。甲是修理汽車的個體戶,不屬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他也不是幫助這些人詐騙,因此不能構成保險詐騙罪?! ?.B。選項A錯誤。《刑法》第151條第2款,走私貴重金屬罪是指“非法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貴重金屬。甲的行為是非法進口貴重金屬,所以不構成本罪。如果甲逃避關稅超過了5萬元,可以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選項B正確。依據(jù)《刑法》第149條,法條競合時不是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而是重法優(yōu)于輕法。選項C的錯誤在于對高利轉貸罪的不正確理解。本題申丙轉貸的錢是自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獲得的,而不是從銀行獲得的,所以不構成高利轉貸罪;其非法吸收他人存款的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也不構成非法經(jīng)營罪。選項D的錯誤在于法律對這種牽連犯的處罰有明確規(guī)定,即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罪從重處罰,而不是數(shù)罪并罰。  7.C。本題中甲、乙二人有兩個行為:(1)虛報注冊資本50萬元騙取注冊登記;(2)將公司資本10萬元轉移到另一家公司。對于第一個行為,依據(jù)《刑法》第158條,第一個行為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罪。甲、乙的第二個行為構成抽逃出資罪。依據(jù)《刑法》第159條,甲、乙的行為顯然屬于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資的行為,因此構成抽逃出資罪。需要注意的是,甲、乙的前后兩個行為彼此并不相關,是基于兩個不同的犯意進行的兩個犯罪行為,因此應當構成數(shù)罪,并且數(shù)罪并罰?! ?.無答案(原答案為D)。偷稅是該繳稅而不繳稅,因此繳了又騙回來,等于根本就沒繳,是逃稅罪;騙稅是指沒有給國家繳過稅,還要騙稅回來,因此多騙回來的那部分就是騙取出口退稅罪?!蹲罡呷嗣穹ㄔ骸⒆罡呷嗣駲z察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guī)定(四)》規(guī)定,將《刑法》第201條的罪名確定為“逃稅罪”,取消原罪名“偷稅罪”。  9.B。甲公司以欺詐方式獲得貸款,并將貸款用干進行犯罪活動,因此屬于貸款詐騙行為。由于刑法規(guī)定貸款詐騙罪不能由單位構成,因此不能以貸款詐騙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責任?! 〈颂帉①J款詐騙行為按合同詐騙罪論處,不是因為其與虛構的單位簽訂了虛假供貨合同,而是因為其與銀行簽訂了虛假的貸款合同,銀行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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