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訴訟的識別與治理

出版時間:2011-11  出版社:康寶奇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11出版)  作者:康寶奇  頁數:498  
Tag標簽:無  

內容概要

  《惡意訴訟的識別與治理》由于當前我國社會轉型時期誠信體系尚未建立等原因,部分知法但缺乏法律信仰的人在利益和不良意識、情緒的驅動下,進行惡意訴訟,對他人權益和司法權威造成重大侵害,也對法官職業(yè)生涯產生了相當威脅。因而準確識別、妥善應對、有效規(guī)制惡意訴訟等問題,已成為完善訴權保護理論、完善制度以及樹立人民法院司法權威,推動社會和諧穩(wěn)定面臨的重大課題。基于這種認識,西安中院以“惡意訴訟的識別與治理”確定為《惡意訴訟的識別與治理》的主題。全書共分五個部分,收錄優(yōu)秀文章約40余篇。

作者簡介

康寶奇,1953年出生,法學碩上,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中國政法大學、西北大學、西北政法大學、陜西省政法干部管理學院、陜西省警官職業(yè)學院兼職、客座教授。曾在《人民司法》、《中國審判》、《人民法院報》、《陜西日報》等報刊雜志發(fā)表論文40余篇,多篇論文在全國法院系統(tǒng)、陜西省政法系統(tǒng)獲優(yōu)秀論文一、二等獎。先后擔任《民商法理論與審判實務研究》、《征地款分配糾紛審判實務與研究》、《城市房屋拆遷及“城中村”改造的法律適用》、《裁判方法論》等著作主編。

書籍目錄

惡意訴訟綜合研究 訴權界閾與正當行使——透過訴權理論解讀惡意訴訟的識別與規(guī)制 透過訴權理論解析惡意民事訴訟 擊破訴訟當事人設置的“陷阱”——法官視角下對危害他人利益惡意訴訟之辨識和防控 非正當民事訴訟的辨識與應對 對詐害案外人訴訟行為的經濟分析 惡意訴訟與虛假訴訟、訴訟欺詐及濫用訴權的異同 論法院治理惡意訴訟組織合力的建構 淺析惡意訴訟的認定及法律規(guī)制 惡意訴訟及其法律責任——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安東院長在兩會上《關于規(guī)定惡意訴訟侵權責任的立法建議》的提案為視角 訴訟中人性惡的外化——以惡意訴訟識別與規(guī)制為視角 論第三人利益保護的程序完善——以阻卻訴訟欺詐為切入點 惡意訴訟的審查判斷和法律規(guī)制 惡意訴訟的含義、現狀及法律制度建構探析 尋求正當維權與規(guī)制惡意訴訟之間的平衡 如何應對惡意訴訟——以惡意訴訟相對人為視角 惡意訴訟的規(guī)制及立法完善 論惡意訴訟的侵權責任 惡意民事訴訟研究 簡析司法認定馳名商標中虛假訴訟現象的解決路徑 保護與規(guī)制——關于惡意民事訴訟幾個問題的思考 簡論惡意民事訴訟的識別——從民事訴訟權與司法權互動的視角切入 能動司法與民事司法實踐中惡意訴訟行為的治理——從民事訴訟權與司法權互動的視角切入 淺議公司案件中惡意訴訟的治理 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辨識、審判與治理 民事調解中的惡意訴訟及規(guī)制 “掩耳”豈能真“盜鈴”?!——利用涉房案件進行調解確權損害第三人利益問題研究 民事訴訟惡意調解現象與防范措施探究 運用心理學應對惡意訴訟 惡意刑事訴訟研究 訴訟欺詐的刑事法律對策 惡意訴訟案件刑事規(guī)制研究 惡意訴訟犯罪化法理研究 創(chuàng)設“提起虛假訴訟罪”之探討——虛假訴訟現象日漸增多的刑法應對 惡意行政訴訟研究 行政拆遷糾紛中的惡意訴訟及規(guī)制 惡意訴訟及規(guī)制之探究 惡意利用執(zhí)行程序研究 規(guī)制惡意執(zhí)行訴訟構建正當執(zhí)行秩序——以惡意執(zhí)行訴訟現象為視角 執(zhí)行實務中如何應對惡意訴訟 從婚姻家庭的特定視角審視執(zhí)行異議被濫用的表現、原因和對策 直面挑戰(zhàn)擊破陷阱——西安中院“惡意訴訟的識別與治理”審判實務與理論研討會綜述 準確識別有效規(guī)制——第二十五屆十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聯席會主題發(fā)言摘要 規(guī)制惡意訴訟維護司法權威——十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聯席會會議綜述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四、惡意訴訟與訴訟欺詐的異同 法學理論界對訴訟欺詐的定義尚未明確。一般認為,訴訟欺詐又稱訴訟詐騙,是指以非法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利用人民法院的審判權和執(zhí)行權,通過偽造證據、虛構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方法,騙取人民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從而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如浙江省玉環(huán)縣法院查辦的一對夫妻瘋狂“制造”多起假案、規(guī)避法院正常執(zhí)行工作的案件。玉環(huán)縣有一對夫妻周某、葉某,他們因為部分債務沒有履行,其所有的兩座房屋被法院裁定拍賣。收到法院的裁定通知后,周某、葉某“組織”了大量“原告”起訴自己,數量之多、金額之大不同尋常。以周某為被告、葉某為被告以及以兩人為共同被告的案件合計53起,總金額533萬余元。玉環(huán)縣法院及時對債權人的情況進行了審查,發(fā)現原告人大多為親戚朋友或者鄰居。甚至還有家住貧困山區(qū)的“債權人”擁有18萬元的債權。法院發(fā)現,盡管欠債相差多年,但許多欠條竟然是從一個筆記本上撕下來的。在周某、葉某的家里,法院發(fā)現了周某夫婦與他人串通,虛假起訴的大量證據,甚至起訴狀就存在他們家的電腦中。事情的原委竟然是“被告自己告自己”,目的在于轉移即將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房產。最終,制造多起虛假訴訟的周某夫婦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我們通常認為的訴訟欺詐案件有以下幾個特點:(1)采取的手段是當事人之間的通謀,可能是原告與被告合謀,也可能是其他訴訟參與人合謀,目的是為了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2)訴訟欺詐侵犯的對象具有非同一性。訴訟欺詐既侵犯了他人、集體或國家的利益,又侵犯了國家審判機關的審判權。因為訴訟欺詐欺騙的對象是法院(3)訴訟欺詐侵害的客體既可能是實體利益,也可能是程序利益。訴訟欺詐在形式上合法,即以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進行,而在實質上非法,在實務中容易得逞。惡意訴訟與訴訟欺詐相比較:(1)惡意訴訟的行為主體通常不像訴訟欺詐的行為主體一樣,存在起訴前的通謀,惡意訴訟通常是行為人單方行為。 (2)惡意訴訟與訴訟欺詐侵犯的對象不同,惡意訴訟的行為人主要目的是為了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并不是為了欺騙審判機關,獲得審判機關的生效法律文件。

編輯推薦

《惡意訴訟的識別與治理》獻給為法治理想辛勤耕耘的中國法官!

圖書封面

圖書標簽Tags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


    惡意訴訟的識別與治理 PDF格式下載


用戶評論 (總計0條)

 
 

 

250萬本中文圖書簡介、評論、評分,PDF格式免費下載。 第一圖書網 手機版

京ICP備13047387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