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糾紛索賠

出版時間:2011-1  出版社:中國檢察  作者:林智遠 編  頁數(shù):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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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婚姻家庭糾紛索賠》精選系列由具有相關司法實踐經(jīng)驗和法學理論基礎的法律行家主筆,各分冊體例統(tǒng)一,分為“關鍵術語輕松理解”、“索賠疑問完全解答——我能獲得賠償嗎?”、“賠償數(shù)額快速計算——我能得到多少賠償?”、“索賠要用證據(jù)說話——我必須掌握哪些證據(jù)?”、“索賠流程步步為營——我能通過哪些途徑索賠?”、“索賠文書DIY——我必須出具什么樣的法律文書?”、“附錄:索賠依據(jù)便捷查詢”七個部分。

書籍目錄

索賠要用證據(jù)說話——我必須掌握哪些證據(jù)?1.事實婚姻2.無效婚姻3.可撤銷婚姻4.夫妻法定財產制5.夫妻約定財產制6.夫妻共同財產7.夫妻個人財產8.撫養(yǎng)9.贍養(yǎng)10.扶養(yǎng)11.監(jiān)護12.非婚生子女13.養(yǎng)子女14.繼子女15.繼承16.法定繼承17.遺囑繼承18.代位繼承19.探望權20.離婚損害賠償索賠流程步步為營——我能通過哪些途徑索賠?1.我國婦女在婚姻家庭法上享有哪些基本權益和特殊權益?2.兒童依法享有哪些合法權益?3.老年人依法享有哪些合法權益?4。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子女的權利如何保護?5.子女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老年人該怎么辦?6.買賣婚姻中,婦女的權利如何保護?7.借婚姻索取財物的,應當如何處理?8.男方解除婚約,女方能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9.女方解除婚約,男方能否要求返還財物?10.男女雙方約定的婚約保證金有沒有法律效力?11.婚姻無效或被撤銷后如何要求損害賠償?12.婚姻登記錯誤可否要求賠償?13.夫妻共同財產是如何認定的呢?14.夫妻約定財產制應該如何約定,才能產生法律效力?15.夫妻一方未經(jīng)另一方同意能否單方處分共同財產?16.在離婚訴訟中,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是如何處理的呢?17.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購買的房屋歸誰所有?婚后共同還貸的,另一方能否要求分割?18.夫妻間的婚前債務是否因結婚而消滅?婚姻存續(xù)期間,一方要求償還該怎么處理?19.為清償夫妻一方婚前個人債務,能強制執(zhí)行夫妻共同財產嗎?20.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之間能否要求損害賠償?21.家庭暴力22.虐待23.遺棄……索賠文書DIY——我必須出具什么樣的法律文書?附錄:索賠依據(jù)便捷查詢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8條規(guī)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能代位繼承。最后,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在遺囑繼承中不適用。只有被代位繼承人的法定繼承權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遺囑繼承權,則該遺囑會因先于被繼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時不發(fā)生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無論人數(shù)多少,原則上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份額。19.探望權探望權又稱探視權,是指夫妻離婚后,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定期或不定期看望子女的權利。該權利專屬于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在離婚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所謂探望權。探望權具備以下幾點法律特征:(1)探望權的權利主體為離婚后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而探望權的義務主體為離婚后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一方;(2)探望權是離婚后父親或母親對子女的一項法定權利,不僅是親屬法上的權利,更是一種基本人權,父母子女之間基于血統(tǒng)關系而形成的情感,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變化;(3)探望權產生的時間是離婚后;(4)探望權的行使必須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行使探望權損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權的行使。20.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系破裂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根據(jù)《婚姻法》第46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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