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5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作者:馬新彥 頁數(shù):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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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英美法系的允諾禁反言則與在大陸法系的外觀主義法理基礎上形成的保護信賴的表見規(guī)則雖有不同的產(chǎn)生路徑與發(fā)展軌跡,但是具有共同的本質(zhì)屬性與外在表征,并代表了現(xiàn)代私法的發(fā)展方向、反映了現(xiàn)代法的基本理念。本書將兩大法系以最大限度地保護合理信賴為正當性理由和根據(jù),以與常態(tài)法的悖向性規(guī)定為共同特征,以期待利益的實現(xiàn)補償信賴利益損失為共同屬性而得以聚合的規(guī)則群創(chuàng)造性地界定為“信賴法則”,力圖揭示這一現(xiàn)代法涉獵領域最寬、覆蓋面最廣的規(guī)則體系的本質(zhì)及全球化的發(fā)展趨勢,并以此為切入點,系統(tǒng)而深入地論述信賴法則的產(chǎn)生、發(fā)展、適用等問題,并對兩大法系的信賴法則、信賴原則與信賴法則、信賴法則與締約過失規(guī)則、私法上的信賴法則與公法上的信賴法則,以及我國立法中的信賴祛則等諸多問題進行整合性與梳理性研究。
作者簡介
馬新彥,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F(xiàn)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代表作有《美國財產(chǎn)法與判例研究》、《一物二賣的救濟與防范》、《羅馬所有權理論的當代發(fā)展》、《信賴原則在現(xiàn)代私法體系中的地位》、《典權制度弊端的法理思考》、《信賴與信賴利益考》等。曾赴意大利、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參加學術交流活動。先后獲得中國法學會頒發(fā)的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吉林省第七次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精品成果獎、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人文社會科學)二等獎等獎項。
書籍目錄
引 言 第一章 信賴法則概說 第一節(jié) 信賴利益之界定 第二節(jié) 信賴法則之界定 第三節(jié) 信賴法則與信賴原則 第四節(jié) 信賴法則之目的價值 第二章 信賴法則的產(chǎn)生(一):英美法系信賴法則的產(chǎn)生 第一節(jié) 信賴法則產(chǎn)生前之契約法 第二節(jié) 信賴法則的產(chǎn)生 第三節(jié) 信賴法則的產(chǎn)生對傳統(tǒng)法的影響 第三章 信賴法則的產(chǎn)生(二):大陸法系信賴法則的產(chǎn)生 第一節(jié) 信賴法則的歷史淵源 第二節(jié) 權利外觀理論及其歷史貢獻 第三節(jié) 德國法上的權利外觀理論及信賴法則對大陸法系國家的影響 第四章 信賴法則的正當性研究 第一節(jié) 信賴法則的法哲學支持 第二節(jié) 信賴法則的法經(jīng)濟學支持 第五章 信賴法則的適用 第一節(jié) 信賴法則在英美法系的適用 第二節(jié) 信賴法則在大陸法系的適用 第三節(jié) 美國路易斯安那州民法典和司法實踐中的信賴法則 第六章 信賴法則的構成要件 第一節(jié) 信賴法則的邏輯結構 第二節(jié) 英美法信賴法則的構成要件 第三節(jié) 大陸法系信賴法則的構成要件 第七章 信賴法則的法律后果 第一節(jié) 信賴法則在法律行為效力上的法律后果 第二節(jié) 信賴法則對于當事人的法律后果 第八章 信賴法則在公法上的擴張 第一節(jié) 行政法上的信賴法則 第二節(jié) 刑法上的信賴法則 第九章 信賴法則的理論梳理 第一節(jié) 英美法系信賴法則與大陸法系信賴法則 第二節(jié) 信賴法則與締約過失規(guī)則 第三節(jié) 公法上的信賴法則與私法上的信賴法則 第十章 我國立法中的信賴法則 第一節(jié) 我國現(xiàn)行法中的信賴法則 第二節(jié) 我國未來立法中的信賴法則
章節(jié)摘錄
締約過失責任旨在以賠償當事人因信賴所致之損失,保護當事人的信賴利益,但是,將信賴利益直接界定為因信賴而遭受的損失,無論是在邏輯上還是在理論上都欠缺應有的嚴謹。首先,以損失界定信賴利益會造成邏輯上的混亂。依邏輯學上的定義規(guī)則,要給概念下定義首先就要確定被定義概念從屬于哪一個鄰近的屬概念,然后找出被定義概念與同一屬概念下的其他種概念在反映對象上的差別,即種差,種差加上屬概念就構成定義概念。被定義概念與屬概念的關系必須是從屬關系。將上述概念簡化可得:信賴利益是當事人因信賴合同有效或合同成立而遭受的損失;履行利益是指因合同債務不履行而發(fā)生的損失。被定義概念為信賴利益或消極利益,以及履行利益或積極利益,屬概念則為損失。利益與損失是內(nèi)涵與外延都完全相悖的兩個概念,利益具有好處、益處之意,而損失具有失去、喪失之內(nèi)涵,因而兩者之間完全沒有任何從屬關系。損失說以損失作為屬概念界定具有完全不同內(nèi)涵的被定義概念——信賴利益,違反了邏輯學上的定義規(guī)則。其次,以損失界定信賴利益還會導致理論上的矛盾。信賴利益通常是賠償法域下的語言,無論是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常常在探討損害賠償?shù)睦碚撝惺褂眯刨嚴嬉辉~。損失說雖然將信賴利益界定為一種損失,但談及損害賠償時,卻常常將賠償?shù)馁e語解釋為信賴利益損失或信賴利益損害,或者將信賴利益置于損害一詞之前作為損害的定語。王澤鑒先生的《信賴利益之損害賠償》一文有段經(jīng)典的開頭語,“損害賠償系民法之核心。損害賠償之發(fā)生,有基于侵權行為,亦有基于法律行為。就后者而言,其損害復可分為信賴利益及履行利益之損害?!痹诖耍刨嚴媸菗p害的定語,為信賴利益之損害。韓世遠先生在他的《合同法總論》一書中談及因合同不成立或合同無效而承擔的締約過失責任時,也有關于信賴利益損害的表述,并對信賴利益損害進行了清晰界定,“信賴利益損害,可以區(qū)別為所受損害和所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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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代私法上的信賴法則》: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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