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3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編 頁數(shù):315
內容概要
權威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直屬的中央級法律圖書專業(yè)出版機構,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權威出版機構,精選法規(guī)--收錄常用法律文件,為法律糾紛的解決提供最密切、最直接的條文規(guī)定專業(yè)解讀--對重難點法條進行條文注釋,幫助讀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規(guī)定的精髓,實用附錄--提煉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辦案常用數(shù)據(jù)等內容,大大提高處理法律糾紛的效率。
書籍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05年4月27日)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2007年4月2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2003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09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2011年6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jiān)察法(2010年6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2009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2007年5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1989年4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3月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0年4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2007年8月30日)
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2010年10月10日)
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2008年5月12日)
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2004年3月2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07年4月5日)
信訪條例(2005年1月10日)
實用附錄:
1. 行政許可申請表
2. 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3. 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 行政復議申請書
5. 行政復議決定書
6. 行政處罰決定書
7. 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
8. 行政起訴狀
9. 行政答辯狀
10. 國家賠償案件審批表
11. 行政賠償決定書
12. 國家賠償金支付申請書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第二十條 【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殊規(guī)定】依照法律規(guī)定實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除應當履行本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的程序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當場告知或者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后立即通知當事人家屬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行政機關、地點和期限; (二)在緊急情況下當場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機關后,立即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手續(xù); (三)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程序。 實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得超過法定期限。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目的已經(jīng)達到或者條件已經(jīng)消失,應當立即解除。 注釋 按照法律規(guī)定,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強制措施的臨時性特點決定了期限不能太長?!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83條規(guī)定,詢問查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海關法》第6條規(guī)定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的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 案例 傅某與某公安局等行政強制措施違法糾紛上訴案(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8)渝一中法行終字第19號行政判決書) 案件適用要點:法律、法規(guī)未授權行政機關對涉嫌違法人員可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的,則行政機關的該項行為屬于超越法定職權的行為,違背了職權法定原則,其行為構成違法。 第二十一條 【涉嫌犯罪的移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應當移送司法機關的,行政機關應當將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一并移送,并書面告知當事人。 第二節(jié) 查封、扣押 第二十二條 【法定機關實施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應當由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政機關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或者組織不得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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