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3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作者:楊建廣,郭天武 主編 頁數:382
內容概要
本書旨在總結歸納近年來我國法學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的建設經驗,展示第二屆國家級法學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年會的會議成果,研究探索創(chuàng)新型法學實驗教學的改革路徑。全書共分為三部分:
實驗教學改革本部分收錄了中山大學法學院、中山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部分實驗教師、實驗教學一線教輔人員撰寫的文章,對法學實驗教學在高校的開展進行了全面的研究與探索。
年會論文集萃本部分輯錄了2011年6月召開的“第二屆國家級法學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年會”的優(yōu)秀論文成果,涵蓋多位國內知名法學實驗教學專家的作品。
學生項日成果本部分整理收錄了中山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首屆學生創(chuàng)新型法學實驗項目的研究成果,以期為法學實驗教學提供學生參與實驗教學與研究的最新范本與研究模式。
作者簡介
楊建廣,法學博士,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訴訟法學研究會刑事訴訟法專業(yè)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新世紀網絡課程建設工程——刑事訴訟法學”項目負責人,日本創(chuàng)價大學訪問教授。主要從事刑事訴訟法、刑事政策、法治系統工程等方面的教學、研發(fā)與推廣。
代表性著作有《法治系統工程》、《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通論》等。曾在《法學研究》、《現代法學》、《學術研究》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30多篇,并完成了主持法案起草和法律軟件開發(fā)的項目。
郭天武,安徽蒙城人,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當代港澳》雜志副主編,兼任廣東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已出版《保釋制度研究》等專著五部,并在《政法論壇》、《政治與法律》、《中國刑事法雜志》等期刊上發(fā)表論文二十余篇,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香港基本法實施問題研究”等項目四項,曾獲廣東省首屆社會科學論文大賽二等獎。
書籍目錄
一、實驗教學改革
讓人迷茫的中國法學教育
境界與修煉——重溫霍姆斯《法律的道路》
地方立法實驗教學模式探索
《刑法學》課程設置與教學改革研究
刑法學實驗教學改革探析——以“刑事一體化”思想為指導
商事仲裁法問題教學模式的開展
邁向“以實踐中司法文書的形成為中心”的教學模式——司法文書課程實驗教學模式改革研究報告
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大以及在中國
勞動法實踐教學與學生理論知識的學習——個案選擇與分析過程
法律信仰與現實的協調和沖突——實踐中的發(fā)現與體會
試論科學證據在法學實驗教學中的運用
二、年會論文集萃
法學實驗教學及其實現
警務綜合性試驗教學課題化管理模式探索——以四川警察學院警務綜合性實驗教學管理為例
高等法學院校證據技術實驗教學的探索和實踐
西北政法大學構建法學專業(yè)實踐教學體系的探索
法學綜合實驗教學中心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的實踐與探索研究
法學實驗中心信息化管理平臺構建可行性研究
法學教學綜合實訓中心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研究
論公安大學法學實踐教學體系的創(chuàng)新設計
法學實踐教學的目標定位與體系構造——以湘潭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為例的說明和構想
法醫(yī)學在我院本科公安專業(yè)實驗教學改革中的嘗試
企業(yè)法務校內仿真實習教學研究
公安高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特色探索
刑事技術模塊課程實踐教學設計研究
卓越法律人才培養(yǎng)新理念和新模式的探索與實踐——以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法律實踐性教學實驗班項目為例
法律實務模擬教學系統的分析
法學實驗教學模式的優(yōu)化配置
模擬法庭教學理論基礎及實訓流程探討
法學實驗教學系統化芻議
法律談判課程之我見
三、學生項目成果
商業(yè)標識的知名度證明實驗——法律實驗在司法中的具體運用
商業(yè)標識的混淆證明實驗——法律實驗在我國司法的一個嘗試
法學實驗室管理系統研發(fā)項目
偵查程序業(yè)務應用系統設計與教學實驗
法學典型案例教學——模擬李莊案件的庭審過程
XSTR復合擴增體系在產前診斷中的應用研究
訴訟服飾道具觀摩館在法學實驗教學中的應用
章節(jié)摘錄
在內容上,主要表現為教師著重于傳授刑法學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規(guī)則及其理解與運用。雖然偶爾一些老師會運用其他的一些先進理論或現實案例來充實刑法教學的內容,培養(yǎng)學生全面的思維方式,但是由于教學課時的限制、教學任務的壓力、設備條件的限制和教師本身研究方向的過于細化和單向度等原因,難以為開發(fā)學生思維提供更多的幫助。在學科劃分越來越細的情況下,很多教學內容存在著重復的問題,這不僅僅浪費資源,而且打壓學生學習的激情。而刑法的教學更局限于刑法典規(guī)范,無法融匯社會學、心理學、精神醫(yī)學等人文社會學科的知識原理,甚至連刑事政策學、犯罪學、偵查學等與刑法緊密相關的學科也沒有涉及,使學生無法真正洞悉刑法規(guī)則的形成和犯罪現象的本質。在教學成果上,則存在著理論和實踐嚴重脫節(jié)的情況。很多畢業(yè)生在進入公檢法機關之后發(fā)現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對案件進行研討時,往往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甚至毫無用武之地。這里不僅存在學校學習靜化的知識具有局限性,且自己運用現有資源主動發(fā)現問題、分析問題的能力和實踐能力在大學學習中沒有得到充分挖掘,進而均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缺陷?! 。ǘ┲髁餍谭▽W教學改革路向的困境 我們可以看到,為了改變上述的一些法學教育的缺陷,之后又出現了案例教學、模擬法庭和法律診所等教學方式。這些新的教學方式的出現一定程度上為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分析能力、理解能力、實踐能力以及教學效果都有很好的幫助。但是在刑法學的教學中這些方式都難以達到最好的效果?! ?.由于刑法本身是最嚴厲的法律,其規(guī)制對象是嚴重的犯罪行為,在現行法律體制下,律師的會見權尚且很難得到保障,在現實生活中學生要親身體驗案件在司法過程中的發(fā)展,真正地接觸到案件當事人以及相關的司法機關就變得相對于其他的學科更加困難。學生專業(yè)能力的薄弱、司法制度的欠缺、教師精力的限制等問題使得在刑法學領域貫徹法律診所課程也存在相當大的難度。刑事訴訟法規(guī)則的嚴格和刑事案件自身的特性以及對當事人的人身影響的巨大,使得參與的學生冒了巨大的風險。在中國法制還不健全的情況下,學生的安全和利益在此期間也難以獲得保障。由于往往只是面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的家屬,對案件事實真相單方性和片面性,以及刑事證據的缺失性和碎片性,使得刑事案件的法律診所式教育也極易流為一種簡單的法律咨詢,而無法真正觸及刑法立、改、廢的過程,以及刑事司法的程序和博弈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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