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2-3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作者: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編 頁數(shù):528
內容概要
一、出版權威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所屬的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yè)出版社,是國家法
律、行政法規(guī)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
二、內容全面
書中收錄的法律文件均為近三年來國家大規(guī)模法律文件清理工作后的現(xiàn)行有效文本。各分冊涵蓋相關領域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司法解釋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適用解釋及函復。
三、注釋精煉
本書在重要法律文件前專設[理解與適用],并以[佐釋]形式對重難點條文進行闡釋,注釋內容在吸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對條文的權威解讀中精華的基礎上,結合司法實踐全新撰寫,與時俱進。
四、案例指導
本書專設[公報案例(指導案例)]和[典型案例指引],案件來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及其他權威出版物、各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等,收錄大量案例全面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這是市面上其他圖書所無法比擬的。
五、層級清晰檢索便捷
1.各分冊按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級分為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文件、部門規(guī)章及文件、司法解釋及文件四個層級。
2.重難點法條下以[鏈接]的方式索引重要的關聯(lián)條文,提供相關且有效的條文援引。
3.特別在目錄后設置[典型案例索引],迅速定位案例資源,以此最大限度地提高圖書的即查即用性。
六、附錄實用法律工具
書中收錄經提煉的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糾紛處.理常用數(shù)據(jù)等內容,幫助讀者大大提高處理法律事務的效率。
七、超值增值服務
書籍目錄
一、綜合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005.10.27)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一)
(2006.4.2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二)
(2008.5.1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三)
(2011.1.27)
二、企業(yè)類型
1.國有企業(yè)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國有資產法
(2008.10.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聽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法
(2009.8.27)
行政法規(guī)及文件
企業(yè)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暫行條例
(2011.1.8)
國有企業(yè)監(jiān)事會暫行條例
(2000.3.15)
部門規(guī)章及文件
企業(yè)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
(2005。8.25)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認定國有控股、參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國有公司、企業(yè)人員的解釋
(2005.8.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與企業(yè)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2003.1.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200。1.4.1I)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國有資產產權管理行政案件管轄問題的解釋
(2001.2.16)
2.外資企業(yè)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yè)法
(2000.10:31
三、工商行政管理
四、合同管理
五、勞動人事管理
六、財政、稅收
七、證券、融資
八、破產、清與重組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一、綜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1999年12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的決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2005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二號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理解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由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豆痉ā窔v經1999年、2004年、2005年三次修改,修改后更方便了人們投資、更強調股東權益和債權人利益的保護。2005年10月27日修改的《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次修改主要有八大亮點:一是,設立有限資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雙雙降低;二是,健全董事制度,突出董事會集體決策作用;三是,股東可以要求查賬,可以請求法院解散公司;四是,可以設立一人公司;五是,設專節(jié)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六是,為國有獨資公司深入改革提供制度支持;七是,有限貴任公司故意“不分紅”可能被起訴;八是.中介機構弄虛作假將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法》作為市場經濟的基本大法,其主要內容有: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一種企業(yè)組織形態(tài).是依照法定的條件與程序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商事組織。我國《公司法》所規(guī)定的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公司股東是公司的投資人.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并且在法定情形下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股東的主要義務是出資義務以及權利不得濫用義務,如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資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三、公司章程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四、公司高管與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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