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8 出版社:中國法制 作者:楊曉玲 頁數(shù):187
內(nèi)容概要
《房屋與土地征收征用補償實務》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為基礎,以百姓日常生活為出發(fā)點,著手于與百姓息息相關的房屋土地征收征用補償案例,從房屋土地征收征用補償?shù)某WR講起,分別對補償費用、房屋征收評估、補償安置及糾紛解決途徑、相關訴訟文書書寫等方面做了詳細論述,以期幫助百姓解答房屋土地征收征用中的問題和疑惑,為百姓維權提供指引,讓百姓明明白白做被征收入,有理有據(jù)爭取應有權益。
《房屋與土地征收征用補償實務》由楊曉玲主編。
書籍目錄
引言 從一個案例說起
第一章 房屋征收與征地補償?shù)幕境WR
第一節(jié) 什么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第二節(jié) 什么是土地征收和征用
第三節(jié) 房屋征收和征地的主體
第四節(jié) 對被征收入和被征地人如何補償安置
第二章 房屋征收與征地中將補償哪些費用
第一節(jié) 房屋征收將補償哪些費用
第二節(jié) 土地被征收將獲得哪些補償
第三節(jié) 特殊情形下的房屋、土地補償范圍
第四節(jié) 房屋征收中租賃權的法律保護
第三章 房屋征收評估
第一節(jié) 什么是房屋征收評估
第二節(jié) 評估機構
第三節(jié) 評估方法及評估價格的確定
第四節(jié) 對估價的質詢與異議
第四章 房屋征收及征地中的補償安置
第一節(jié) 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xié)議
第二節(jié) 房屋征收補償標準
第三節(jié) 征地補償標準
第四節(jié) 補償?shù)姆绞?br />第五章 房屋與土地征收征用補償糾紛的解決方式與證據(jù)指導
第一節(jié)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
第二節(jié) 房屋征收行政復議
第三節(jié) 房屋征收行政訴訟與賠償
第四節(jié) 房屋征收和征地補償訴訟中的證據(jù)收集與保全
第六章 房屋拆遷、征地補償?shù)姆晌臅?br /> 第一節(jié) 行政法律文書寫作指導
第二節(jié) 訴訟法律文書寫作指導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004年8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2011年1月8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2011年1月21日)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
(2011年6月3日)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插圖:本案爭議的焦點是:支付了部分購房款但未作為房屋產(chǎn)權人進行登記的人在房屋征收是能否得到安置補償?我國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fā)證制度。申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登記,領取房屋權屬證書。房屋產(chǎn)權證是對房屋進行產(chǎn)權登記后所發(fā)證件的統(tǒng)稱,亦是房屋權屬登記發(fā)證制度的具體體現(xiàn)。根據(jù)登記的產(chǎn)權情況又可分為《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兩種?!斗课菟袡嘧C》發(fā)給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人,《房屋他項權證》發(fā)給與房屋所有權有關的其他財產(chǎn)權人,如典權人、抵押權人等。從法律角度而言,房屋產(chǎn)權證是經(jīng)過政府房地產(chǎn)行政機關審查確認后發(fā)給權利人的法律性憑證,政府用其聲譽和行政行為來保證它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其他任何材料和證明都不具有這樣的權威性。《房屋登記辦法》第25條第2款規(guī)定,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梢?,產(chǎn)權證的取得應該是購房者在購房過程當中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沒有產(chǎn)權證帶來的直接后果是什么呢?如果沒有產(chǎn)權證,通俗地講,這個房子就不是你的,一旦開發(fā)商破產(chǎn),用房子抵債,就很可能出現(xiàn)錢房兩空的局面。張某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書,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因此,拆遷人與房屋所有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合同合法有效,即張某與拆遷人之間簽訂的拆遷補償合同應受到法律的保護?!恫疬w條例》第4條規(guī)定: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nèi)完成搬遷。本條例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因此,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房屋所有權人具備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的主體資格。在本案中,盡管張某不在拆遷房屋中居住,但他擁有房屋的所有權證書,對該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而且房屋拆遷必然會使張某的房屋所有權滅失。因此,拆遷人應當與房屋所有人張某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合同。張某某雖然是房屋的實際居住人,又曾經(jīng)給張某1/4的房屋價款,但仍然不具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因此也不具有拆遷補償合同的主體資格?!堆a償條例》第2條規(guī)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入)給予公平補償?!蓖瑯訉⒀a償?shù)膶ο蠖椤胺课菟袡嗳恕?。未進行房屋產(chǎn)權登記的情況下,即使支付了部分價款,也不能成為房屋所有權人,因此,依據(jù)《補償條例》,在房屋征收時仍然不能作為被征收入得到補償。
編輯推薦
楊曉玲主編《房屋與土地征收征用補償實務》的宗旨在于讓你在處理房屋、土地征收征用糾紛時省時、省錢、省力,幫助遇到房屋、土地征收征用時犯難的你最快速、最經(jīng)濟、最便捷地找到辦法解決難題。該書將全面涵蓋老百姓在處理房屋、土地征收征用糾紛中經(jīng)常遇到的問題。由于新法出臺時間不長,各人民法院依據(jù)新的《補償條例》裁判的房屋征收補償案件很少,因此,本書只能以近年來發(fā)生的拆遷案例為例,結合新的《補償條例》的規(guī)定進行詳細分析,告訴你在新的《補償條例》規(guī)定下如何應對同類案件,范圍包括征收補償、安置,征收主體確定,征收證據(jù)、補償標準、補償金額等,想你所想、急你所急,專門解決你遇到的難題。還在等什么?一書在手搞定房屋土地征收征用紛爭!買一本讀一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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