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1 出版社:教學法規(guī)中心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11-01出版) 作者:教學法規(guī)中心 編 頁數:356
內容概要
關鍵知識點速查,表讀者可以通過熟知的知識點迅速找到對應法條。重點法條標,記對重點法條予以標記。要點提示,揭示重點法條的理解、運用要點。關聯(lián)精選,收錄了與理解、運用重點法條密切相關的關聯(lián)法條附于該法條下,便于讀者理解、參照。對比記憶,歸納有助于對比記憶的其他法律條文附于重點條文之后。司考真題,直接附于法條之后,方便讀者在翻閱時隨時自測。案例索引,標明案例名稱和來源,讀者可以依此檢索相關案例。考研前瞻,收錄部分重點高??佳姓骖}及備考指南。
書籍目錄
國際經濟法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1980年4月11日)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年1月1日)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IJCP600)(2007年7月1日)國際商會托收統(tǒng)一規(guī)則(1996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4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2004年3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2004年3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2004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2005午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2009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國際貿易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2002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反補貼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2002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反傾銷行政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2002年11月21日)關于解決國家和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公約(1966年10月14日)國際私法承認及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的公約(1958年6月10日)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法律適用公約(1985年10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2010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節(jié)選)(1992年11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節(jié)選)(2004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節(jié)選)(2007年10月28日)……國際法附錄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第四十八條(1)在第四十九條的條件下賣方即使在交貨日期之后,仍可自付費用,對任何不履行義務做出補救,但這種補救不得造成不合理的遲延,也不得使買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無法確定賣方是否將償付買方預付的費用。但是,買方保留本公約所規(guī)定的要求損害賠償的任何權利。(2)如果賣方要求買方表明他是否接受賣方履行義務,而買方不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對此一要求做出答復,則賣方可以按其要求中所指明的時間履行義務。買方不得在該段時間內采取與賣方履行義務相抵觸的任何補救辦法。(3)賣方表明他將在某一特定時間內履行義務的通知,應視為包括根據上一款規(guī)定要買方表明決定的要求在內。(4)賣方按照本條第(2)款和第(3)款做出的要求或通知,必須在買方收到后,始生效力。★第四十九條(1)買方在以下情況下可以宣告合同無效:(a)賣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本公約中的任何義務,等于根本違反合同;或(b)如果發(fā)生不交貨的情況,賣方不在買方按照第四十七條第(1)款規(guī)定的額外時間內交付貨物,或賣方聲明他將不在所規(guī)定的時間內交付貨物。(2)但是,如果賣方已交付貨物,買方就喪失宣告合同無效的權利,除非:(a)對于遲延交貨,他在知道交貨后一段合理時間內這樣做;(b)對于遲延交貨以外的任何違反合同的事情:①他在已知道或理應知道這種違反合同后一段合理時間內這樣做;或②他在買方按照第四十七條第(1)款規(guī)定的任何額外時間滿期后,或在賣方聲明他將不在這一額外時間履行義務后一段合理時間內這樣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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