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國家司法考試卷四案例題經典模式八十講

出版時間:2010-12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作者:段波 編  頁數(shù):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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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司法考試卷四的案例題的分值相對較高(一般在10分到25分之間),而考查的知識點相對較少(大約在5到8個)左右,也就是說,每個知識點能夠占據2到3分的分值,與一道選擇題考查兩到三個知識點而只有一兩分相比,案例題是司法考試各種題型中“性價比”最高的題型,同時,由于案例題的得分率一向較低,案例題也是司考考試各種題型中具有較大區(qū)分度的題型。事實上,每年前三卷成績及格而在卷四折戟沉沙的考生在所有沒有過關的考生中占據相當大的比例。所以,每個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一定要對案例題給予高度的重視,爭取拿到較好的分數(shù),以確保順利過關。    其實,大多數(shù)考生對卷四的重要性都有所了解,難的是缺乏一種科學的學習方法來復習案例題。在這里,筆者給大家推薦本書所使用的復習方法——必考模式復習法。    要想做好案例題,筆者以為,需要具備以下幾項能力:    第一,了解案例題??嫉闹R點以及考查的形式。知已知彼,百戰(zhàn)不殆。事實上,能夠被用來作為案例題考點的知識點在所有的知識點中所占據的比重并不大,而以案例的方式來考查這些考點的方式更是寥寥無幾。司考的真題越來越多,司法考試案例題的主要考查方式已經基本浮出水面,了解、掌握這些考查方式是考生卷四得到高分的一條捷徑,本書所歸納的八十個案例題必考模式就是編者在這一方面的一種嘗試。    第二,每個可能被考查的知識點一般自身都自成體系,具有一定的綜合性。考生如果能夠融會貫通的掌握這樣的體系,不僅能夠準確的解題,更重要的是能夠更快的解題??紤]到相當一部分考生卷四不能全部做完,能夠以較快的速度準確解題是卷四得高分的一大關鍵。本書在每個必考模型后面均附有一個圖表形式的歸納總結,以期建立一個相對系統(tǒng)的知識體系,供讀者參考。    第三,考慮到卷四的案例題屬于主觀性的題型,要求對所考查的知識點的理論基礎有所了解。本書設有“法理分析”一欄,方便讀者學習。    最后,做好案例題需要考生有一定的閱讀分析能力、理解歸納能力與語言組織能力,這些能力必須來自于一定的實戰(zhàn)訓練,本書在每個必考模型后均有一個實戰(zhàn)實例,這些示例均來自經典的司考案例,可以幫助讀者提高上述三種能力。    本書既可以供基礎復習階段考生鞏固基本知識所用,也可供沖刺階段考生突擊重點所用,當然,作為一種新的嘗試,疏漏難以避免,懇請廣大讀者提出寶貴意見。來信請EMAI1:duanb00425@yah00.com.cn,或者登錄筆者的司考博客(http://b109.sina.com.cn/dbsikao),進行溝通與討論。    最后,祝2011年的廣大考生復習愉快.順利過關。

書籍目錄

民    法  模式一 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死亡宣告被撤銷后的財產關系  模式二 代理、轉代理、委托合同  模式三 民事行為能力、重大誤解  模式四 債權合同的成立與物權變動的區(qū)分  模式五 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  模式六 物權法綜合考查  模式七 合同成立、合同的效力與合同責任  模式八 合同解除權、合同抗辯權與合同責任  模式九 保證合同與保證責任  模式十 買賣合同、所有權移轉、風險負擔與孳息歸屬  模式十一 合同法綜合(融資租賃合同、運輸合同、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   模式十二 合同法與侵權責任法綜合考查 模式十三 加害給付、請求權競合、共同侵權與損害賠償 模式十四 特殊侵權行為 模式十五 著作權與鄰接權的關系 模式十六 繼承人與遺產分配 模式十七 遺囑繼承、代位繼承與轉繼承 模式十八 婚姻法綜合考查(無效婚姻、離婚訴訟、離婚財產分割、離婚損害賠償)   模式十九 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綜合考查 模式二十 民法總論、物權法、合同法綜合考查(一)   模式二十一 民法總論、物權法、合同法綜合考查(二)  商法 模式一 公司資本制度 模式二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模式三 公司資本制度與中小股東保護  模式四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與中小股東保護  模式五 一人公司  模式六 合伙企業(yè)法綜合考查  模式七 票據權利  模式八 票據責任  模式九 破產法  模式十 商法綜合考查刑法  模式一 故意與過失  模式二 犯罪主體與刑事責任年齡  模式三 違法阻卻事由  模式四 犯罪的未完成形態(tài)  模式五 共同犯罪  模式六 罪數(shù)和數(shù)罪并罰  模式七 刑罰論  模式八 刑法的適用范圍  模式九 違法性認識錯誤與事實的錯誤  模式十 行為與結果  模式十一 交通肇事犯罪  模式十二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犯罪  模式十三 假幣犯罪  模式十四 綁架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  模式十五 毒品犯罪  模式十六 盜竊罪、詐騙罪、轉化搶劫  模式十七 賄賂犯罪、瀆職罪  模式十八 貪污犯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  模式十九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犯罪  模式二十 合同詐騙罪、貸款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行政法  模式一 行政許可、行政訴訟與國家賠償  模式二 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  模式三  國家賠償義務機關、賠償金的確定、對賠償決定的異議  模式四 公務員的處分與救濟  模式五 治安管理處罰民事訴訟與仲裁制度刑事訴訟法

章節(jié)摘錄

插圖:參考答案(1)應當承擔責任。根據《合伙企業(yè)法》第53條規(guī)定:“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fā)生的合伙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北景钢辛文成形赐顺龊匣锲髽I(yè)時,代銷信陽毛尖的合同已正式簽定,且在廖某辦理退伙事宜時,也未將此合同有關的債權、債務進行結算。因此,廖某對此項債務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魯某不可列為被告。理由是:①《合伙企業(yè)法》第43條第l款明確規(guī)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xié)議?!北景钢恤斈骋笕牖?,其他合伙人只口頭表示認可,并未正式訂立書面入伙協(xié)議,故魯某的入伙不具備法定要件,客觀上魯某也未與其他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因此,魯某的入伙應認定無效。②魯某以合伙企業(yè)名義從事的各項活動應認定為是一種民事委托代理行為。(3)采用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符合法律規(guī)定。《合伙企業(yè)法》第30條第1款規(guī)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yè)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按照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通過的表決辦法。”(4)三人應平均分配利潤?!逗匣锲髽I(yè)法》第32條第1款規(guī)定:“合伙企業(yè)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xié)商決定;協(xié)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保?)根據《合伙企業(yè)法》第27條:“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委托一個或者數(shù)個合伙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其他合伙人不再執(zhí)行合伙事務。不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jiān)督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钡?8條第2款:“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yè)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yè)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第29條:“合伙人分別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zhí)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zhí)行。如果發(fā)生爭議,依照本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作出決定。受委托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xié)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zhí)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于某、廖某享有以下權利:①監(jiān)督孫某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的情況;②查閱合伙企業(yè)的賬簿;③孫某不依約執(zhí)行事務時,廖某、于某可撤銷對其的委托;④對孫某的經營行為提出異議,暫停該事務的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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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5條)

 
 

  •   性價比很好的書。當然,里面的解釋不可能像教材一樣詳細,但是歸納的很好,而且讀起來簡單易懂,復習很方便。
  •   確實對司法考試有幫助
  •   有問題,有解答,有針對性。
  •   為復習考試使用,還是有所幫助的
  •   感覺一般。還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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