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5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作者:《法律及其配套規(guī)定叢書》編寫組 編 頁數(shù):157
內(nèi)容概要
1.以法釋法:將與主體法條文聯(lián)系緊密、能直接對主體法條文有注釋說明作用的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等條文置于主體法條文之下,標明效力層級,從最權威的角度對主體法條文進行解讀?! ?.請示答復:收錄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國務院各部委對于具體問題的請示答復,這些請示答復是對具體法律適用的問題或具體案件的處理所作出的答復,反映了對某一具體問題或個案的處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條文注釋:對主體法條文以及密切聯(lián)系的條文進行綜合適用解釋,注釋法條中的重點、難點,幫助讀者把握法律規(guī)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 ?.案例指引:緊扣法律條文,收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過相關案例,可以進一步領會和把握法律條文的適用,從而作為解決實際問題的參考。
書籍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第三條 [基本原則] 第四條 [規(guī)章制度] 第五條 [協(xié)調(diào)勞動關系三方機制] 第六條 [集體協(xié)商機制]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勞動關系的建立] 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nèi)容]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約定不明確的解決] 第十九條 [試用期]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nèi)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yè)限制] 第二十四條 [競業(yè)限制的范圍和期限] 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無效后勞動報酬的支付]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 第三十一條 [加班]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并或者分立]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第四十一條 [經(jīng)濟性裁員]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三條 [工會在勞動合同解除中的監(jiān)督作用]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逾期終止] 第四十六條 [經(jīng)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 [經(jīng)濟補償?shù)挠嬎鉣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九條 [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qū)轉移接續(xù)]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第五章 特別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集體合同 第五十一條 [集體合同的訂立和內(nèi)容] 第五十二條 [專項集體合同] 第五十三條 [行業(yè)性集體合同、區(qū)域性集體合同]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的報送和生效] 第五十五條 [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 第五十六條 [集體合同糾紛和法律救濟] 第二節(jié) 勞務派遣 第五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xié)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告知義務] 第六十一條 [跨地區(q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參加或者組織工會] 第六十五條 [勞務派遣中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的適用崗位]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自設勞務派遣單位] 第三節(jié)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第六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七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度的監(jiān)督管理體制] 第七十四條 [勞動行政部門監(jiān)督檢查事項] 第七十五條 [監(jiān)督檢查措施和依法行政、文明執(zhí)法] 第七十六條 [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權利救濟途徑] 第七十八條 [工會監(jiān)督檢查的權利] 第七十九條 [對違法行為的舉報]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 [規(guī)章制度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一條 [缺乏必備條款、不提供勞動合同文本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三條 [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四條 [扣押勞動者身份證等證件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jīng)濟補償?shù)鹊姆韶熑蝅 第八十六條 [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七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八條 [侵害勞動者人身權益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 [不出具解除、終止書面證明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條 [勞動者的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連帶賠償責任]第八章 附則配套法規(guī)實用附錄請示答復索引
章節(jié)摘錄
插圖:裁判要點:勞動關系與承包關系的一個顯著區(qū)別在于,勞動關系中的經(jīng)營風險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只要付出勞動就可以按月獲得固定報酬,而承包關系是一種平等關系,承包雙方各自承擔風險。因此,是否由勞動者風險是判斷勞動關系還是承包關系的一個重要因素,約定由勞動者自行收集垃圾出售從而獲得收入的合同更符合承包合同的特征。[相關規(guī)定]《勞動法》第2條,第60頁;《勞動法條文說明》第2條,第7l頁;《勞動法意見》1~5,第87~88頁;《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3~4條,第55頁。第三條 [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相關規(guī)定]《勞動法》第17條,第62頁;《勞動法條文說明》第17條,第74頁;《勞動法意見》16,第89頁。第四條(規(guī)章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guī)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jīng)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xié)商確定。在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shù)?,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xié)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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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配套規(guī)定(第4版)》是法律及其配套規(guī)定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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