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實用法律手冊

出版時間:2010-1  出版社:《常見糾紛法律手冊》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10-01出版)  作者:《常見糾紛法律手冊》 編  

內(nèi)容概要

《國家賠償實用法律手冊》緊扣需要,用豐富案例和疑難解答,幫讀者輕松掌握糾紛,解決法律知識;文本標準,所收錄的文件皆為國家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正式文件,并標明公布文號及實施日期;內(nèi)容實用,由專業(yè)人士精心編輯,通過圖表、應用腳注等方式為糾紛解決提供全方位信息;快捷有效,實用附錄和圖書內(nèi)容完美搭配,有效避免讀者在解決糾紛過程中走彎路;后續(xù)互動,如有疑惑可與編者聯(lián)系,實現(xiàn)讀編互動。

書籍目錄

國家賠償流程圖一 綜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1994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設立賠償委員會的通知(1994年12月23日)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1995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受案范圍問題的批復(1995年1月29日)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賠償、刑事賠償辦法(1995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fā)《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賠償案件程序的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1996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1996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工作規(guī)則(199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國家賠償法》不溯及既往的批復(1999年12月13日)典型案例1.因再審改判無罪,李伏運請求國家賠償案2.因民警對傷者不積極實施救助,劉某訴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行政賠償案3.陳水保等因錯捕錯判申請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賠償案疑難問題1.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損失后,是否應當向有關工作人員追償費用或追究責任?2.國家賠償?shù)姆绞接心男?賠償標準是什么?3.國家賠償?shù)臍w責原則是什么?為什么說“違法性”是其核心構成要件?4.如何理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5.國家賠償義務機關對受損名譽權、榮譽權的損害還有哪些救濟方式?常用文書1.國家賠償申請書2.口買申請賠償?shù)怯洷?.法院受理國家賠償案件通知書4.法院不予受理國家賠償案件通知書5.法院國家賠償案件審理報告6.國家賠償決定書7.駁回申訴通知書8.執(zhí)行通知書9.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二 司法賠償(一)綜合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違法扣押財產(chǎn)持續(xù)至1995年1月1日以后應當適用《國家賠償法》的批復(1998年3月11日)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1998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賠償義務機關未經(jīng)確認所作的賠償決定應予撤銷的批復(2001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9月16日)檢察人員執(zhí)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2007年9月26日)(二)賠償范圍刑事賠償范圍框架圖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原判數(shù)罪再審個罪改判無罪且已執(zhí)行屬于國家賠償范圍的批復(1996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如何處理石曉麗等5人請求賠償一案的批復(1996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人民法院錯誤執(zhí)行造成的直接財產(chǎn)損失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1998年8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張安、陳石壽申請刑事賠償案的批復(1998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對象錯誤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失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1998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批復(1999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錯誤逮捕檢察機關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李勇申請國家賠償一案的批復(2000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王至誠申請國家賠償一案的批復(2000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馬駿申請國家賠償一案的批復(2000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監(jiān)獄工作人員使用暴力造成死亡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2000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張坤、邢靜怡申請國家賠償一案的批復(2000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視為無罪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2000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梁欽申請?zhí)m州市人民檢察院賠償一案請示的批復(2000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但未采取逮捕措施不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2000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是對錯誤逮捕確認的批復(2003年1月28日)相關復函1.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人民法院委托的查封財產(chǎn)保管人擅自動用處分其保管的財產(chǎn)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批復2.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保外就醫(yī)期間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批復3.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在假釋期間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批復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取保候審期間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5.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違法侵權未經(jīng)確認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的賠償決定應當撤銷的批復6.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公安機關以證據(jù)不足予以釋放當事人申請國家賠償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應當受理的復函7.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公安機關造成傷害或者死亡后果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8.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的工資已由單位補發(fā),國家是否還應支付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賠償金的批復9.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造成受害人死亡賠償范圍的批復10.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違法查封且未盡保管義務造成損害人民法院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三)賠償義務機關刑事賠償機關示意圖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一審判決有罪二審改判無罪的賠償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復函(1997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宋才永申請國家賠償案的批復(1998年8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無罪被羈押并導致人身傷害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應當共同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1998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霍婁中、霍一米申請寶雞縣人民檢察院賠償案的復函(1998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財產(chǎn)侵權和人身侵權由各侵權機關分別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1999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賠償請求人撒新申請國家賠償一案的批復(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陶玉艷申請國家賠償一案的批復(2000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二審改判無罪作出一審判決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是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的批復(0000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自訴人撤訴決定逮捕的人民法院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2001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被錯誤逮捕宣告無罪后有關財產(chǎn)賠償義務機關認定問題的批復(2003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刑事賠償義務機關確定問題的通知(2005年7月5日)相關復函1.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因錯誤逮捕申請國家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確定問題的批復2.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一審判有罪二審發(fā)回重審后一審又改判無罪申請國家賠償時賠償義務機關如何確定的批復3.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一審判決有罪二審發(fā)回重審一審退補后公訴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確定問題的批復4.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撤銷案件承擔錯……三 行政賠償四 其它規(guī)定實用附錄

章節(jié)摘錄

插圖:第二十八條【侵犯財產(chǎn)權賠償金的計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chǎn)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chǎn)或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返還財產(chǎn);(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chǎn)的,解除對財產(chǎn)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chǎn)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四)項的規(guī)定賠償;(三)應當返還的財產(chǎn)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四)應當返還的財產(chǎn)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五)財產(chǎn)已經(jīng)拍賣的,給付拍賣所得的價款;(六)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的,賠償停產(chǎn)停業(yè)期間必要的經(jīng)常性費用開支;(七)對財產(chǎn)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關聯(lián)規(guī)定:民事行政若干問題解釋11、12(P62)]第二十九條【賠償費用的來源】賠償費用,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第五章 其他規(guī)定第三十條【對受損名譽權、榮譽權的救濟】賠償義務機關對依法確認有本法第三條第(一)、(二)項,第十五條第(一)、(二)、(三)項規(guī)定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nèi),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第三十一條【非刑事訴訟的司法賠償】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zhí)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shù)某绦颉?/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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