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7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編 頁數:176
內容概要
面對生活中發(fā)生的農村法律糾紛,您是否能迅速找到處理糾紛的辦法?在處理糾紛時,您首先需要知道,法律對此糾紛有哪些規(guī)定?這些法律信息對糾紛的解決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墒欠蓷l文不計其數,哪一條才是您真正需要的呢? 為了讓您迅速查找到所需要解決法律問題的準確法律規(guī)定,也即解決問題的答案,我們精心編輯了此套“農村常見法律糾紛即查即用”叢書。叢書具有以下特點: 1.明確列出農村常見的各種糾紛或難題,力求覆蓋相關領域可能發(fā)生的所有糾紛,以備您對號入座進行檢索?! ?.針對問題,以準確的法律規(guī)定直接作解答,免去您在紛繁復雜法律規(guī)定中的尋找之苦?! ?.收錄糾紛常用法律規(guī)定,以及糾紛常用法律文書,助您輕松應對糾紛。
書籍目錄
一般規(guī)定1.什么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2.哪些人可以作為發(fā)包主體?3.哪些人可以作為承包主體?4.發(fā)包方有哪些權利?5.發(fā)包方有哪些義務?6.農業(yè)承包合同有哪幾種類型?7.如何確認是個人承包、家庭部分成員共同承包還是家庭承包?8.結婚或離婚會影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使嗎?土地承包經營權因婚姻關系消滅而消失嗎?可否繼承?9.農村土地承包的承包形式有哪些?10.土地承包經營權包含哪些內容?11.農村婦女是否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權?12.外出務工農民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13.對《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的承包”應如何認定?14.村委會能否將屬于村小組所有的集體土地發(fā)包給該小組村民?15.確定自留山承包協議期限合法與否的法律依據是什么?16.承包方因外出打工等原因將承包地交給他人耕種的,是否還享有承包經營權?17.外出務工農民全家遷入設區(qū)的市轉為非農業(yè)戶口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如何處理?18.鄉(xiāng)鎮(zhèn)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發(fā)包方的主體是否適格?承包權屬與登記糾紛1.實行家庭承包的,如何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2.實行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如何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3.耕種被他人承包的擱荒的土地能否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4.“一地兩包”的情況應如何處理?5.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能承擔哪些責任?6.農村確權性質的家庭承包合同糾紛的合同效力確定標準是什么?7.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返鄉(xiāng)能否要回因撂荒而被集體收回的承包地?8.承包方自愿將承包土地交回發(fā)包方后,能否在承包期內再次要求承包土地?9.向本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發(fā)包土地的,其土地承包費歸誰所有?10.發(fā)包方在什么條件下不可以解除農業(yè)承包合同?11.非法提高土地承包費,承包方是否有權拒交?12.因農業(yè)承包合同發(fā)生糾紛,有哪些解決途徑?13.沒有簽訂書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14.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承包土地經營的期限是多長?15.承包方能改變承租地的用途嗎?16.簽訂承包合同對其內容需要注意哪些問題?17.家庭方式承包方從何時起開始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18.沒有承包經營權證書是否就不享有承包經營權?19.二十年前簽訂的百年期限承包合同是否合法?20.農戶的人口發(fā)生了變化,是否一定要對承包地進行調整?21.因情事變更,發(fā)包方能否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22.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程序是怎樣的?23.土地承包合同的內容必須符合哪些規(guī)定?24.農民在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后,如何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25.在承包期內,發(fā)生哪些情形將導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將被收回?26.哪個組織是我國的土地管理機構?27.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承包經營與國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不同有哪些?28.哪些土地應當用于承包給新增加的人口?29.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性質是什么?哪些人能使用?30.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頒發(fā)機關有哪些?31.實行家庭承包的和實行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頒發(f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程序一樣嗎?3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怎么辦?33.什么情況下需要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變更登記?34.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變更登記的程序是怎樣的?35.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毀損的怎么辦?36.承包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交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怎么辦?37.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需要交什么費用?38.如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個別條款違反
章節(jié)摘錄
一般規(guī)定 1.什么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法律解答】《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條規(guī)定,為穩(wěn)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tǒng)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yè)、農村經濟發(fā)展和農村社會穩(wěn)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r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稇椃ā返?條第1款規(guī)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tǒng)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業(yè)和飼養(yǎng)自留畜?! 掇r業(yè)法》第10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依法保障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wěn)定,保護農民對承包土地的使用權?! ∞r村土地承包經營的方式、期限、發(fā)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和流轉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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