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8-7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作者:楊立新 頁數(shù):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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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民商法是作者的終生追求。在1980年,作者走進了民商法的殿堂,開始了民商法研究的艱難歷程。20多年中,有成功的歡樂,也有失敗的掙扎;有意志的堅定不移,也有過徘徊和猶疑。但是,研究民商法,是作者選擇的不悔的路。在本書中,作者想告訴讀者的,就是這些歡樂和掙扎所換來的思考和體驗,讓她伴隨著作者,一起在不悔的路上繼續(xù)不停地走下去……
作者簡介
楊立新,山東省蓬萊縣長山島人,1952年出生于吉林省通化市,先后當過農(nóng)民、軍人、工人、法官、檢察官和教授,現(xiàn)任教育部國家重點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1975年開始從事司法工作和法學研究、教學工作,至今已有30多年,官至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民事行政檢察廳廳長。專攻民法理論和實務研究,樂于對民事案件評頭品足、說三道四。已經(jīng)出版民法論著50余部,發(fā)表論文350余篇;代表作為《人身權法論》、《侵權法論》、《合同法專論》、《親屬法專論》、《繼承法專論》等。多次到劍橋大學、倫敦大學、加利福尼亞大學、早稻田大學、臺灣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著名學府訪問講學。
書籍目錄
第一輯 2007年典型民事案件中的關鍵詞 第一案 同命不同價·死亡賠償——“突破城鄉(xiāng)居民死亡賠償標準同命不同價”案 第二案 手術拒簽·一尸兩命——“男友拒絕手術簽字造成女友難產(chǎn)死亡”案 第三案 侵占公共樓道·物權法——“業(yè)主擅自侵占區(qū)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構成侵權”案 第四案 非法改造·物業(yè)管理——“對于業(yè)主不正當使用建筑物專有部分行為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有權管理”案 第五案 開瓶服務費·敗訴——“消費者就餐自帶酒水酒樓收取開瓶費”案 第六案 收費餐筷·調(diào)解——“飯店收取餐筷費引起民事訴訟”案 第七案 違規(guī)解掛失·賠償——“銀行卡申請掛失后銀行擅自解除掛失造成儲戶損失”案 第八案 狂人狂言·戲言——“戲言有人制成五層吊球陶器贈送巨額財產(chǎn)”案 第九案 腦白金里有金磚·廣告不實——“廣告宣傳產(chǎn)品中有金磚是否構成虛假廣告行為”案 第十案 網(wǎng)絡維權·艱難——“代理著作權人向侵權的網(wǎng)站主張侵權責任敗訴”案 第十一案 博客侵權·公開——“在自己的博客上發(fā)表自己與他人丈夫及他人的隱私”案 第十二案 死亡流浪漢·民政局——“流浪漢遭遇車禍致死民政局作為主體提出訴訟被駁回”案 第十三案 救狗·好人做到底——“救病狗送醫(yī)院治療不交治療費被判承擔民事責任”案 第十四案 借機訛債·可笑——“借借條筆誤訛詐債權人300萬元”案 第十五案 兩狗戲殺·過失相抵——“兩犬相戲致傷他人依照共同危險行為承擔責任”案 第十六案 妻子衛(wèi)星定位·侵權——“對妻子進行衛(wèi)星定位侵害隱私權”案 第十七案 處女膜破裂·未告知——“醫(yī)院對未婚女性進行婦科檢查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身體權損害”案 第十八案 婚前過失·離婚訴訟——“女方有過失但男方在懷孕期間起訴離婚不 ……第二輯 民法總則典型案例第三輯 人格權法典型案例第四輯 物權法典型案例第五輯 債與合同法典型案例第六輯 繼承法典型案例第七輯 侵權責任法典型案例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第一案 同命不同價?死亡賠償——“突破城鄉(xiāng)居民死亡賠償標準同命不同價”案?案情?受害人陶紅泉1995年從江西來北京打工。2006年10月16日晚,陶紅泉駕駛三輪摩托車與一輛大車相撞,在車禍中死亡。北京市朝陽區(qū)交通警察支隊認定,陶紅泉與該大車的駕駛員對事故負同等責任。12月,死者近親屬對大車所屬單位及車輛承包人起訴,請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46萬余元,其中死亡賠償金17萬余元,按照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的賠償標準計算,再按照各自承擔50%的責任比例提出的。兩被告均主張?zhí)占t泉是農(nóng)村戶口,不能按照城鎮(zhèn)居民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一審法院遂以“陶紅泉系外地來京務工人員,在京并無固定工作、住所及收入”為由,按農(nóng)村居民標準賠償死者近親屬各項損失22萬余元,其中死亡賠償金7萬余元,沒有支持家屬的精神損失索賠。原告不服上訴,認為陶紅泉如果是城市戶口,他的“生命價值”就是17萬余元,而現(xiàn)在農(nóng)業(yè)戶口則只值7萬元,整整相差10萬元。而陶紅泉1995年從江西來到北京,從事個體屠宰業(yè),一直住在朝陽區(qū)大黃莊。因此,賠償金應當按城鎮(zhèn)居民標準計算判賠。北京市二中院認為,陶紅泉的經(jīng)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于北京,其家屬要求按照本市城鎮(zhèn)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和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理由正當,應予以支持,改判家屬獲得死亡賠償金17萬余元,加上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44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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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星定位侵權案,違約使用肖像案,中國網(wǎng)絡暴力第一案,侵吞孤寡老人財產(chǎn)案……《楊立新品百案2》收錄了楊立新點評案例上百個,內(nèi)容涉及民法總則典型案例,人格權法典型案例,物權法典型案例,繼承法典型案例,侵權責任法典型案例等。案例個個典型,點評篇篇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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