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稽查技能與崗位測試

出版時間:2012-6  出版社:中國市場出版社  作者:唐建國 編  頁數:679  字數:1030000  

內容概要

  唐建國編著的《稅務稽查技能與崗位測試》立足于稅務稽查人員的崗責體系劃分,以《稅務稽查工作規(guī)程》為依據,以檢查環(huán)節(jié)為中心,覆蓋稅務稽查選案、檢查、審理、執(zhí)行四環(huán)節(jié),全面介紹了稅務稽查從案源管理到執(zhí)行管理的所有流程及相關政策、技能知識,在內容上突出了實用性。
  本書分為稽查概述;選案;檢查;審理;執(zhí)行五部分,主要內容包括:稅務稽查概述;稅務稽查案源管理;稅收違法行為檢舉案件的管理等。

書籍目錄

第一篇 稽查概述
第1章 稅務稽查概述
1.1 稅務稽查的概念與原則
1.1.1 稅務稽查的概念
1.1.2 稅務稽查的原則
1.2 稅務稽查的職能與制度
1.2.1 稅務稽查的職能
1.2.2 稅務稽查的基本制度
1.3 稅務稽查的管轄
1.3.1 稅務稽查管轄概述
1.3.2 稅務稽查管轄的種類
自測練習
第二篇 選 案
第2章 稅務稽查案源管理
2.1 概述
2.1.1 案源信息類型
2.1.2 案源信息來源
2.2 稅務稽查選案
2.2.1 稅務稽查選案的概念
2.2.2 稅務稽查選案工作的具體執(zhí)行
部門
2.2.3 稅務稽查選案的工作程序
自測練習
第三篇 檢查
第四篇 審理
第五篇 執(zhí)行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插圖:   (6)關于“品牌使用費”征稅問題 白酒生產企業(yè)向商業(yè)銷售單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費”是隨著應稅白酒的銷售而向購貨方收取的,屬于應稅白酒銷售價款的組成部分,因此,不論企業(yè)采取何種方式或以何種名義收取價款,均應并入白酒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 (7)關于酒類產品包裝物押金征稅問題 從1995年6月1日起,對酒類產品生產企業(yè)銷售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與會計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類產品銷售額中,依酒類產品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 (8)對設立銷售公司的白酒生產企業(yè),稅務總局制定了《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2009年8月1日起,對計稅價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國稅函〔2009〕380號) ①白酒生產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yè)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下同)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銷售單位是指,銷售公司、購銷公司以及委托境內其他單位或個人包銷本企業(yè)生產白酒的商業(yè)機構。銷售公司、購銷公司是指,專門購進并銷售白酒生產企業(yè)生產的白酒,并與該白酒生產企業(yè)存在關聯(lián)性質。包銷是指,銷售單位依據協(xié)定價格從白酒生產企業(yè)購進白酒,同時承擔大部分包裝材料等成本費用,并負責銷售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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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9條)

 
 

  •   單位組織學習考試用,一次買了4本,內容很全面,涵蓋稅務稽查各個環(huán)節(jié),強烈推薦!
  •   從行政崗位變動到業(yè)務崗位,急需充電。比純理論的書接受的快,對工作有幫助。
  •   很好的書,沒看到有錯別字。
  •   提高業(yè)務水平,應多看
  •   還不錯,適合新進入稽查隊伍的人看。
  •   不錯,比上次買便宜了20
  •   太有用了,實際工作中用處很大
  •   考試沒考好,嗚嗚,再都不看了.
  •   感覺一般般。沒怎么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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