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3-1 出版社:華夏出版社 作者:劉小楓 頁數: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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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劉小楓集:施特勞斯的路標》收入研讀施特勞斯的五篇心得,寫于1999至2009年間。五篇文章是作者自己十年間的學習小結,十年后的今天,研讀施特勞斯對我自己來說仍然僅僅是開始。主要內容包括:刺猬的溫順、施特勞斯的路標、施特勞斯與啟蒙哲學、學人的德性、施特勞斯與中國等。
書籍目錄
前記 引言 刺猬的溫順 施特勞斯的路標 施特勞斯與啟蒙哲學 學人的德性 施特勞斯與中國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即便哲人在直觀純粹的真理時體會到在純粹中生活的純粹之美和幸?!乩瓐D或者說蘇格拉底無疑體驗過這種純粹之美和幸福,他們仍然主張,應該把“哲人綁回(zurtickgebunden)到國家身上”——注意這里說的是按照立法者的命令,在伊斯蘭教的語境中就是按照先知的命令,換言之,先知與哲人的本質差異在于:先知作為立法者首先考慮的是共同體生活整體的秩序和幸福, “而非各個部分的幸?!薄U苋说钠焚|從本質上講是個人自由主義的,正是這種品質受到蘇格拉底的限制、質疑甚至連根拔除,形而上學的追問則僅僅是受到限制甚至質疑,但絕沒有被連根拔除?!罢軐W自己必須對國家、對法律負責:哲學并非絕對獨立自主的”,這是一項道德要求——施特勞斯臨終前對本科學生們說克萊因比他更看重道德,是反諷言辭。在臨終文集中,施特勞斯把柏拉圖的《蘇格拉底的申辯》與《克里同》放在一起作為平行文本來解讀,絕非偶然。 這里我們可以看到現(xiàn)代自由主義的根本問題:在啟示宗教的時代,“認識時無論怎樣自由,這個時代的哲人們每時每刻都意識到自己對維持合法秩序的責任、對律法的責任”。哲人必須在國家法庭面前為自己從事哲學申辯,這顯然說的是蘇格拉底事件——柏拉圖一生都在思考這一事件。蘇格拉底的哲學轉向的意義就在于:懂得了自己從事哲學的權限和“守法的義務”,進而改變了對自己的自由的理解。哲人的“自由”并非是在純粹的靜觀生活中,而是“符合理性地解釋啟示文獻”,為先知的使命服務。哲人“實際上置身于律法之下”意味著,亞里士多德意義上的哲人的“自由”被取消了。反過來我們可以設想,倘若亞里士多德式的哲人自由成為人類共同體的支配原則,這類哲人成為立法者,情形將會怎樣——所有人都過上上午打獵、下午釣魚、晚上讀書的生活? 就人類生活的本質而言,形而上學的旨趣與人類生活的目的是不相干的;人類生活的本質是政治的,先知就立足于此。蘇格拉底的轉向之所以意味著政治哲學的轉向,或者蘇格拉底一柏拉圖式的哲學之所以本身是政治的,就因為哲人的立足點挪了過來,由此可以理解為何柏拉圖最后的大著是《法義》。這說的是哲人的轉變,但這篇報告的主題說的是置身于先知傳統(tǒng)中的哲人——比如阿威羅伊或邁蒙尼德。我們要尋求的是對第三個問題的回答:為什么要如此改進先知學,或者說,為什么先知學要把哲學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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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特勞斯的路標》是劉小楓系列著作集最新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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