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9 出版社:學苑出版社 作者:付開鏡 頁數(shù):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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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概要
本書以建安元年(196)至隋開皇九年(589)間政府對官員的懲治以及被懲官員的復起為研究對象,以漢代疆域為基準,處在此空間里的各朝,皆入研究范圍。魏晉南北朝時期,各朝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的懲治與執(zhí)行,對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各朝政府給予多數(shù)受懲官員改過并重新為官的機會,從理性上和人性上說明,官員不是圣人,都有犯錯誤的可能,也都有改正錯誤,重新為國家服務、建功立業(yè)的可能。因此,對這一時期官員懲治與復起的研究
,具有現(xiàn)實借鑒意義。本書使用了個案分析法,且兼用了考據(jù)法。在分析不同朝代懲治個案的總體特點時,使用了比較法,以比較各代懲治官員的方式、程度等。
書籍目錄
緒言
第一節(jié) 選題意義與本文解題
第二節(jié) 相關問題研究現(xiàn)狀及本文研究的思路與方法
第一章 懲治官員的基本原因
第一節(jié) 政治原因
第二節(jié) 非政治原因
第二章 懲治官員的基本機構
第一節(jié) 懲治官員的基本依據(jù)和基本機構
第二節(jié) 皇帝、權臣與監(jiān)察等官員在懲治活動中的地位
第三章 懲治官員的決策程序
第一節(jié) 官員受懲行為的發(fā)現(xiàn)確認及懲治的一般程序
第二節(jié) 從典型案件看懲治決策程序
第三節(jié) 官員受懲減免的特別權利和特別條件
第四章 魏晉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一節(jié) 曹魏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二節(jié) 蜀漢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三節(jié) 孫吳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四節(jié) 三國懲治官員經(jīng)濟犯罪案件稀少之因
第五節(jié) 兩晉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五章 南朝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一節(jié) 劉宋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二節(jié) 南齊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三節(jié) 梁朝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四節(jié) 陳朝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六章 北朝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一節(jié) 北魏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二節(jié) 東魏北齊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三節(jié) 西魏北周政府對官員的非政治型懲治
第七章 魏晉南北朝政府對官員的政治型懲治
第一節(jié) 三國兩晉政府對官員的政治型懲治
第二節(jié) 南朝政府對官員的政治型懲治
第三節(jié) 北朝政府對官員的政治型懲治
第八章 政治型懲治與官員的反抗流亡或平反
第一節(jié) 因政治型懲治逃入異國或反抗現(xiàn)象
第二節(jié) 政治型懲治與被懲官員的平反和安撫
第九章 對部分懲治執(zhí)行過程的考察
第一節(jié) 刑事性懲治
第二節(jié) 身份性懲治和經(jīng)濟性懲治
第三節(jié) 行政性懲治
第四節(jié) 懲治過程的一種終結:未復起者卒后得到贈官
第十章 被懲官員復起的時間
第一節(jié) 短期復起(2年以內(nèi))
第二節(jié) 中期復起(2-5年)與長期復起(5年以上)
第十一章 被懲官員復起的品級
第一節(jié) 平級復起
第二節(jié) 降級復起與升級復起
第十二章 懲治與復起的效應
第一節(jié) 懲治的效應
第二節(jié) 復起的效應
結語
附表
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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