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4-4-1 出版社:中國書籍出版社 作者:西蒙娜?德?波伏娃 頁數:686 字數:670000 譯者:陶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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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對是否要寫一部有關女人的書,很久以來一直猶豫不決。這個題目并不討人喜歡,尤其是對女人而言。而且這也不是個什么新題目,有關女權的討論實在是太多了,以至現在我們還是不說為妙。不過人們到今天還在討論,因為上個世紀的謬見雖然車載斗量,卻沒有說明問題。那么,問題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是個什么樣的問題?世界上真有女人存在嗎?永恒女性論當然有其信奉者,他們會悄悄對你說:“就是在俄國,女人也畢竟是女人”;還有一些學識淵博的人(他們有時也有這種看法)感嘆道:“女人要走上邪門歪道了,女人要消失了!”人們都在懷疑今天是否還有女人存在,如果存在,不論其存在是否和人們的意愿相符,她們在世界上究竟有什么樣的位置?她們應當有什么樣的位置?
內容概要
本書分上下兩卷,第一卷主要是從女性群體的角度去討論婦女問題,是全書的理論框架。
作者首先從生物學的角度探討了雌雄兩性的性生活,從最簡單的單細胞動物一直到復雜的哺乳動物,詳細地論述了單性生殖和有性生殖的種種表現,揭示了動物界當中出現的雌雄分體、雌雄同體、雌雄間體和雌雄嵌體的有趣現象,認為單性生殖和有性生殖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駁斥了將女性等同于子宮或卵巢的觀點。
接著,作者介紹了精神分析學的婦女觀,認為弗洛伊德的所謂的“戀父情結”,是根據他依照男性模式得出的“戀母情結”炮制出來的,實際上女性是否存在“戀父情結”,大可質疑;從而批評了弗洛伊德的以男性為中心的、把女性的生理、心理和處境歸結為“性”的“性一元論”。
作者還用大量篇幅論述了從原始社會到社會主義社會(蘇聯社會),婦女的處境、權利與地位的變化,提示了許多鮮為人知的歷史事實。
作者接著討論了東西方神話中的婦女權利與地位,指出了對處女的崇拜只是在私有制出現以后,男性為了保證世襲財產能夠在父系范圍內繼承,才確立的一種制度,而婦女因此才成為生產繼承人的工具的這一重要的歷史事實。
在本書的第二卷,作者沿著從童年到老年這條生命發(fā)展軌跡,以各類婦女(女性同性戀者、妓女、戀愛中的女人或情婦、神秘主義的女人或修女、獨立的女人或職業(yè)婦女)為對象,廣泛探討了女性的個體發(fā)展史,尤其是探討了各個年齡階段、各種類型女性的生理、心理及處境的變化,并得出結論說,婦女要得到解放,就必須正視她們同男性的自然差異,同男人建立手足關系。
作者簡介
西蒙娜·德·波伏娃(1908-1986)——享譽世界的法國著名作家,當代最負盛名的女權主義者。存在主義的鼻祖讓一保爾·薩特的終身伴侶,她的存在主義的女權理論,對西方的思想和習俗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西蒙娜·德·波伏娃一生寫了許多作品《第二性》是她獲得世界成功
書籍目錄
譯者前言 作者序 第二卷 序 第一卷 事實與神話 第一部 命運 第一章 動物的性生活:生物學的論據 第二章 性一元論:精神分析學的婦女觀 第三章 經濟一元論:歷史唯物主義的婦女觀 第二部 歷史 第四章 游牧族中的女人 第五章 早期農耕時代的女人 第六章 父權時代與古代社會 第七章 從中世紀到十八世紀的法國女人 第八章 法國大革命以后:就業(yè)與參政 第三部 神話 第九章 夢想、恐懼與偶像崇拜 第十章 五位作家筆下的女人神話 第十一章 神話與現實 第二卷 當代女性 第四部 女性形成 第十二章 女孩 第十三章 少女 第十四章 性發(fā)動 第十五章 女性同性戀 第五部 處境 第十六章 結了婚的女人 第十七章 母親 第十八章 社交中的女人 第十九章 妓女 第二十章 中老年女人 第二十一章 女人的處境與特性 第六部 生存之辯 第二十二章 自戀 第二十三章 情婦 第二十四章 修女 第七部 走向解放 第二十五章 獨立的女人 結論 人名與專用術語英漢對照表
章節(jié)摘錄
這些傳統(tǒng)一直延續(xù)到中世紀,女人處于絕對依附于父親和丈夫的地位。法蘭克人①沒有保持日耳曼人的貞潔觀:他們所實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女人結婚無須經她本人同意,丈夫可以隨意將她拋棄,他把她當做一個仆人對待。法律給她以有力的保護,使她免受傷害和凌辱,但只是把她看成男人的財產和子女的母親。隨著國家的強盛,也發(fā)生了羅馬那樣的變化:監(jiān)護制度變成了社會托管制度(apubliccharge),這種制度對女人進行保護,但仍使她處于受奴役的地位。當封建主義從中世紀早期動蕩中出現時,女人的地位是變幻莫測的。封建主義在主權與財產之間,在公權、私權與強權之間引起了權威上的混亂。這是該制度下女人的地位上升和下降交替出現的原因。最初,她由于沒有政治權力而不具有私權,而這又是因為,直到11世紀社會秩序還只是以強權為基礎,采邑是軍隊所控制的財產,是一種女人無法行使的權力。后來,女人在無男性繼承人時也可以有繼承權,但她的丈夫是監(jiān)護人,由他行使對采邑及其收入的支配權。她是采邑的一部分,根本沒有行動的自主權。和羅馬氏族時期一樣,領地不再是家庭財產:它屬于領主,女人也屬于領主。領主為她選擇丈夫,她的子女與其說屬于丈夫,不如說屬于領主,而丈夫注定要變成負責保護領主財產的家仆。于是通過丈夫強加于她的“保護”,她變成領地的奴隸以及這塊領地主人的奴隸:她的命運比任何時期都艱難。一個女性繼承人——其含義等于土地和一個城堡。她在12歲或更小時,就可能嫁給某個男爵。但結婚次數多意味著得到的財產多,所以婚姻屢屢被教會虛偽地解除。其借口很容易從不許親戚之間通婚的慣例中找到。即使親等很遠,不一定有血緣關系,情況也是如此。在11世紀,許多女人就是這樣被遺棄了四五次。女人若成為寡婦,就應當馬上找一個新主人。我們在《武功歌》①里看到,夏勒馬涅和他的男爵的一群寡婦全都結了婚,這位男爵在西班牙被殺死。許多史詩都談到國王或男爵把女孩子或寡婦殘忍地賣掉。妻子們常常挨打受罰,被拽著頭發(fā)拖來拖去。騎士對女人漠不關心,他覺得他的馬要有價值得多?!段涔Ω琛防锏哪贻p女人總是在求愛,但她們一結婚就要恪守單方面的忠誠。培養(yǎng)女孩子的方式很粗陋,她們干粗活兒,既不端莊也沒有受到多少教育。她們長大時要出去打獵,要到很遠的地方去朝圣,主人外出時她們還要守護他的采邑。這些城堡里的女人,有些和男人一樣貪婪、背信棄義、野蠻專橫。有關她們的可怖故事一直流傳到今天。但這一切都是例外。通常城堡里的女人用紡織、祈禱、服侍丈夫以及在極度無聊中打發(fā)時光。12世紀在法國南部出現的“騎士愛”,可能對女人命運有所改善。不論它是來自貴婦與年輕男仆的私通,還是來自對圣母瑪麗亞的迷信或對上帝的一般之愛。情婦求愛是否確實存在令人懷疑,但教會把對救世主母親的迷信,提到極高的程度,以至我們可以說上帝在13世紀變成了女人,這些卻是毫無疑義的。貴婦的閑暇生活,使她們有可能進行社交,變得溫文爾雅,為炫耀而寫作詩歌。有學識的女人,如阿奎丹的愛麗娜(Eleanor0fAquitaine)和那瓦爾的布蘭契(BlancheofNavarre),她們都贊助詩人,而文化的普遍繁榮使女人贏得了新的威望。騎士愛常被看做是柏拉圖式的,但實際上封建的丈夫是些監(jiān)護人和暴君,妻子則在追求婚外的情人。騎士愛是對野蠻的、正式的社會習俗的補償。如恩格斯所說:“現代意義上的愛情關系,在古代只是在社會以外才有[……],中世紀是從具有性愛萌芽的古代世界停止的時候開始的,即是從通奸開始的?!雹僦灰橐鲋贫冗€存在,這的確是愛情會采取的形式。但是,既不是由于騎士愛,也不是由于宗教或詩歌,而完全是由于其他原因女人才在封建制度走向滅亡時能夠擁有某種優(yōu)勢。隨著王權的加強,封建領主失去了許多權威,包括對仆人婚姻的決定權以及對他所監(jiān)護的財產的使用權。采邑奉獻給君主的不是兵役而是金錢,于是它變成了純粹的世襲財產,不再存在應當不平等地對待兩性的任何理由。、在法國,未婚女人或寡婦擁有男人的一切權利。作為采邑的擁有者,她行使審判權,她簽訂條約,頒布法令。她甚至扮演軍事角色,去指揮軍隊,參加戰(zhàn)斗:在冉·達克(JoallOfArc)②以前就有過女兵,所以這位圣女引起的驚嘆不會使人們產生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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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性(1、2)(全譯本)》有史以來討論女人最健全,最理智、最充滿智慧,集文學、哲學、性學、心理學、生物學、歷史學、經濟學為一體的,被稱為女人圣經的《第二性》中文版全譯本,獨家授權,出版發(f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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