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1-10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作者:中國質(zhì)檢出版社第五編輯室 編 頁數(shù):733 字數(shù):1399000
內(nèi)容概要
礦產(chǎn)品的取樣及制樣一直是冶金、煤炭等行業(yè)困擾已久的問題,如何方便合理、迅速有效地檢驗礦產(chǎn)品質(zhì)量,近年來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fā)布實施了一系列相關的標準,在實踐中取得了實效。
為更好地服務于冶金、煤炭、有色金屬等行業(yè)進出口貿(mào)易,促進檢驗技術(shù)人員的工作,特出版此匯編。匯編共收集截至2011年8月底現(xiàn)行有效的標準55項,分為煤及非金屬礦產(chǎn)品、金屬及其礦產(chǎn)品兩大部分,基本涵蓋了當前的礦產(chǎn)品。
本匯編系首次出版,可供煤炭、建筑、冶金、有色等行業(yè)分析檢驗人員、檢驗人員及采購、貿(mào)易人員使用。
本匯編收集國家標準的屬性已在本目錄上標明(GB或GB/T),年號用四位數(shù)字表示。鑒于部分國家標準是在國家標準清理整頓前出版的,現(xiàn)尚未修訂,故屬性以本目錄上標明的為準(標準正文“引用標準”中標準的屬性請讀者注意查對)。
書籍目錄
一、煤及非金屬礦產(chǎn)品
GB 474 2008煤樣的制備方法
GB 475—2008商品煤樣人工采取方法
GB/T 482 2008煤層煤樣采取方法
GB/T l9222 2003煤巖樣品采取方法
GB/T l9494.1 2004煤炭機械化采樣第l部分:采樣方法
GB/T l9494.2--2004煤炭機械化采樣第2部分:煤樣的制備
GB/T l9494.3 2004 煤炭機械化采樣 第3部分:精密度測定和偏倚試驗
MT/T l034 2006生產(chǎn)煤樣采取方法
GB/T l427--2000炭素材料取樣方法
GB/T l868 1995磷礦石和磷精礦采樣與樣品制備方法
GB/T l997—2008焦炭試樣的采取和制備
GB/T 2007.1 1987散裝礦產(chǎn)品取樣、制樣通則手工取樣方法
68/T 2007.2-1987散裝礦產(chǎn)品取樣、制樣通則手工制樣方法
GB/T 2007.3--一1987散裝礦產(chǎn)品取樣、制樣通則 評定品質(zhì)波動試驗方法
GB/T 2007.4 2008 散裝礦產(chǎn)品取樣、制樣通則 偏差、精密度校核試驗方法
GB/T 2007.6 1987散裝礦產(chǎn)品取樣、制樣通則 水分測定方法一一熱干燥法
GB/T 2007.7--1987散裝礦產(chǎn)品取樣、制樣通則 粒度測定方法手工篩分法
GB/T 2008--1987散裝氟石取樣、制樣方法
GB/T 2009--1987散裝礬土取樣、制樣方法
GB/T 2010 1987散裝滑石取樣、制樣方法
GB/T l2573--2008水泥取樣方法
GB/T l5057.1—1994化工用石灰石采樣與樣品制備方法
JC/T 620 2009石灰取樣方法
GB/T l7617--1998耐火原料和不定形耐火材料取樣
二、金屬及其礦產(chǎn)品
OB/T 2011—1987散裝錳礦石取樣、制樣方法
GB/T 2460一1996硫鐵礦和硫精礦采樣與樣品制備方法
GB/T 4414 1984包裝鎢精礦取樣、制樣方法
GB/T 5314—1985粉末冶金用粉末的取樣方法
GB/T 6885—1986硬質(zhì)合金混合粉取樣和試驗方法
GB/T 7146一一l986袋裝銻礦石取樣、制樣方法
GB/T l0122--1988鐵礦石(燒結(jié)礦、球團礦)物理試驗用試樣的取樣和制樣方法
GB/T l3449—1992金塊礦取樣和制樣方法手工方法
GB/T l4260 2010散裝重有色金屬浮選精礦取樣、制樣通則
……
章節(jié)摘錄
版權(quán)頁: 插圖: 6 采樣步驟 6.1 準備工作 首先剝?nèi)ッ簩颖砻嫜趸瘜樱⒆屑毱秸簩颖砻?,平整后的表面應垂直頂、底板;然后在平整過的煤層表面上,由頂至底劃四條垂直頂、底板的直線,直線之間的距離,當煤層厚度大于或等于1.30 m時,為0.10 m,當煤層厚度小于1.30 m時,為0.15 m。若煤層松軟,第二、三條線之間的距離可適當放寬;在第一、二條線之間采取分層煤樣,在第三、四條線之間采取可采煤樣,刻槽深度均為0.05 m。 6.2分層煤樣的采取 在第一、二條線間標出煤和夾石的各個自然分層,量出各個自然分層的厚度和總厚度,并加以核實。詳細記錄各個自然分層的巖性、厚度及其他與煤層有關事項。 在采樣點的底板上放好一塊鋪布,使采下來的煤樣都能落在鋪布上,按自然分層分別采取。每采下一個自然分層即全部裝入煤樣袋內(nèi),并將袋口扎緊;鋪布清理干凈,接著再采取另一個自然分層,直到采完為止。對于厚度不大于0.03 m的夾石層應歸入到相鄰的煤分層中采取。采樣時,線內(nèi)分層中的煤或夾石都得采下,且不得采取線外的煤或夾石。 每個煤樣袋均須附有按規(guī)定填好的標簽。 分層煤樣編號:X-分-X。 示例:2-分-4表示第二號煤層的第四個分層煤樣。 6.3 可采煤樣的采取 在采樣點的底板上放好一塊鋪布,使采下的煤樣都能落在鋪布上,將開采時應采的煤分層及夾石層一起采取,所采煤樣全部裝入煤樣袋內(nèi),每個煤樣袋均須附有按規(guī)定填好的標簽。采樣時,線內(nèi)應采的煤和夾石都得采下,且不得采取線外的煤和夾石。 可采煤樣編號為:X-可-1,2,3,。 示例:2-可-1,2,3,表示第二號煤層的可采煤樣,包括1,2,3,分層。 7 樣品制備與可采煤樣核對 7.1 樣品制備 采完煤層煤樣以后應及時送到制樣室按GB 474制備。分層煤樣制備成一般分析試驗煤樣;可采煤樣根據(jù)化驗項目要求進行制樣,通常應制備出全水分試樣和一般分析試驗煤樣。不得在井下處理煤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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