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

出版時間:2009-4  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作者: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用書編寫組 編  頁數:561  

內容概要

資產評估作為我國社會經濟活動中一個重要的中介服務行業(yè),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中發(fā)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已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國家對包括資產評估在內的市場中介行業(yè)高度重視,為我國資產評估行業(yè)的發(fā)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環(huán)境,同時也對注冊資產評估師隊伍素質的全面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過考試選拔和培養(yǎng)德才兼?zhèn)涞淖再Y產評估師后備力量是規(guī)范發(fā)展我國資產評估行業(yè)十分重要的環(huán)節(jié)之一。為了配合2009年度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工作,更好地為廣大考生服務,中國資產評估協(xié)會組織有關專家、教授,按照《2009年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大綱》確定的考試范圍,結合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特點,吸收了往年命題及閱卷工作的反饋意見,編寫了這套考試用書。本套用書力求系統(tǒng)全面地體現注冊資產評估應具備的知識技能,注重理論與實務、專業(yè)素質教育與應試指導相結合,注意吸收資產評估理論研究和實踐領域的最新成果,特別是吸收國家近期發(fā)布的相關政策法規(guī)和行業(yè)準則的相關內容。整套用書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針對性,不僅是廣大考生的參考教材和注冊資產評估師的執(zhí)業(yè)指南,還可作為高校資產評估專業(yè)和相關學者的參考教材使用。    全套考試用書共分五科:《資產評估》、《經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基礎》和《建筑工程評估基礎》。五科考試用書是在2008年度考試用書的基礎上,按照一年來相關法規(guī)制度的變化及理論研究的最新發(fā)展進行了補充和修訂。《資產評估》根據新頒布的相關評估準則內容進行了修訂,增加了“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等內容;《經濟法》在篇章結構上進行了較大的調整,擴充了“物權法”的相關內容。注冊資產評估師資格考試命題將主要以《2009年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大綱》和本套用書的知識內容為依據,考生應結合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的學習,注意在了解和掌握與之相關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做到靈活運用。    為了幫助考生加深對相關專業(yè)知識的全面了解,我們還組織編寫了與考試用書配套的《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綜合習題集》和《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相關法規(guī)匯編》,供大家參考。

書籍目錄

第一章 法學基礎知識 第一節(jié) 法的概念、特征、淵源和體系 第二節(jié) 經濟法的概念、地位和基本制度 第三節(jié) 民法的法人、代理和訴訟時效制度 第四節(jié) 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行政復議制度 第五節(jié) 經濟犯罪 第六節(jié) 法律責任第二章 企業(yè)與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企業(yè)法概述 第二節(jié) 合伙企業(yè)法 第三節(jié) 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節(jié)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節(jié) 公司財務、會計 第六節(jié)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七節(jié) 法律責任 第八節(jié) 外商投資企業(yè)法第三章 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企業(yè)破產法概述 第二節(jié) 破產案件的受理和債權人會議 第三節(jié) 管理人 第四節(jié) 債務人財產 第五節(jié) 重整 第六節(jié) 和解 第七節(jié) 破產宣告和破產清算第四章 物權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物權法總論  第二節(jié)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三節(jié) 所有權  第四節(jié) 用益物權  第五節(jié) 擔保物權第五章 國有資產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國有資產及其立法概述 第二節(jié) 企業(yè)國有資產管理 第三節(jié) 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第六章 土地與房地產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節(jié) 房地產管理法律制度第七章 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概述 第二節(jié) 專利法 第三節(jié) 商標法 第四節(jié) 著作權法第八章 證券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證券法概述  第二節(jié) 證券發(fā)行制度  第三節(jié) 證券交易制度  第四節(jié) 限制和禁止的證券交易行為  第五節(jié) 上市公司的收購制度  第六節(jié) 證券機構  第七節(jié) 法律責任第九章 拍賣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拍賣法概述  第二節(jié) 拍賣法律關系  第三節(jié) 拍賣程序  第四節(jié) 法律責任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總論 第一節(jié)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合同的訂立 第三節(jié) 合同的效力 第四節(jié) 合同的履行 第五節(jié) 合同的擔?!〉诹?jié)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終止 第七節(jié) 違約責任 第八節(jié)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論  第一節(jié) 買賣合同  第二節(jié) 委托合同  第三節(jié) 借款合同  第四節(jié) 租賃合同  第五節(jié) 建設工程合同  第六節(jié) 其他合同第十二章 支付結算與票據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第二節(jié) 票據法律制度第十三章 稅收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稅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增值稅法和消費稅法 第三節(jié) 營業(yè)稅法 第四節(jié) 所得稅法 第五節(jié)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和房產稅法 第六節(jié) 稅收征收管理制度 第七節(jié) 法律責任第十四章 資產評估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 資產評估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資產評估機構 第三節(jié) 注冊資產評估師 第四節(jié) 資產評估的法定業(yè)務 第五節(jié) 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管理 第六節(jié) 資產評估法律責任

章節(jié)摘錄

  第一章 法學基礎知識  第一節(jié) 法的概念、特征、淵源和體系  一、法的概念  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國家制定或者認可并得到國家強制力保證的、通過賦予社會關系參加者權利與義務的方式實現的社會規(guī)范體系。法是被奉為法律的國家意志,這是對法的認識的現象層次,法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體現,這是對法的認識的第一層次的本質,法所反映的意志受到物質生活條件的制約,這是對法的認識的深層本質。  在古代漢語中,“法”和“律”二字最初是分開使用的,含義也不同,到秦漢時期,“法”和“律”二字已同義,把“法”和“律”連用作為獨立合成詞,卻是在清末民初由日本輸入的。在我國當代法學理論上,法律有廣狹義兩層含義,廣義的法律是指法的整體,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釋及其行政機關為執(zhí)行法律而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如規(guī)章)。而狹義的法律則專指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制度中,法律也有廣狹兩層含義,廣義是指包括憲法、行政法規(guī)在內的一切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狹義是特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法的特征  法是一種特殊的社會規(guī)范,同其他社會規(guī)范(如政策規(guī)范、紀律規(guī)范、宗教規(guī)范、道德規(guī)范等)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法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規(guī)則。行為規(guī)則是人們的行為反復出現以后逐漸形成的。法律規(guī)范是社會規(guī)范的一種,它所調整的是人與人的關系,但是也有相當一部分內容屬于社會技術規(guī)范的范疇,不僅包括管理科學中的許多問題,而且一些屬于人類與自然界之間關系的內容,如環(huán)境保護、食品衛(wèi)生、建筑質量標準等都納入到法律規(guī)范所調整的范圍內,但是這并沒有超出法律規(guī)范屬于社會規(guī)范這一范疇,只是由于這類行為可能涉及人(包括他人和后代)的利益、社會的利益,所以才得到法律的調整?! 》w現的是國家意志,這是法的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法區(qū)別于其他任何社會規(guī)范的主要特點。制定和認可是國家創(chuàng)制法律規(guī)范的主要形式,制定即國家創(chuàng)制新的法律規(guī)范,認可則是國家權力確認某種社會上已經通行的規(guī)則具有法律效力,形成習慣法。制定法、判例法和習慣法是法的最主要的表現形式?! 〉诙ㄍㄟ^確定社會關系參加者的權利與義務的形式調整社會關系。這一特征反映了法作用于社會關系的特殊性。法的特殊性在于它通過確定社會關系參加者的權利與義務的方式使法律的一般規(guī)定得到具體化?! 〉谌?,法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證。法與其他社會規(guī)范的不同之處在于法的強制力是國家強制力,后面跟著的是軍隊、警察、監(jiān)獄,跟著的是對違法者的法律制裁。法具有國家強制性并不意味著法律規(guī)范的實施都是依靠國家強制,國家強制力的運用程度實際上決定于法律規(guī)范反映社會上大多數人的利益與愿望的程度?! ∪?、法的淵源  法的淵源是指法的效力來源,包括法的創(chuàng)制方式和法律規(guī)范的外部表現形式。這一概念的意義在于說明一個行為規(guī)則只有通過什么方式產生、具有何種外部表現形式才被認為是法律規(guī)范,才具有法的效力,并成為國家機關審理案件、處理爭議問題的規(guī)范性依據。  在不同的國家,在法發(fā)展的不同時期,法的淵源往往有所不同。除了法的階級本質和經濟條件的原因以外,一定國家或地區(qū)在一定時期的政治制度、思想道德、宗教信仰、歷史傳統(tǒng)乃至國際交往等因素對法的淵源都有不同的影響。法的主要淵源形式大致可以概括為以下四種: ?。ㄒ唬┲贫ǚā ≈贫ǚㄓ址Q成文法,系指由國家機關依照一定程序制定頒布的,通常以條文形式表現出來的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從廣義上說,制定法既包括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國家中央行政機關、地方國家權力和行政機關在職權范圍內制定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 。ǘ┡欣ā ∨欣侵阜ㄔ簩τ谠V訟案件所作判決之成例,由于此種判例對于法院以后審理類似案件具有普遍約束力,因而便成為法的一種淵源。判例法并不是簡單的判例匯編,它的意義不僅限于法院在此后的案件審理中能夠從先例理解法律的規(guī)定,而在于把先前的判例所確立的原則視為審判過程中必須遵循的根據,據此審理同類案件。這樣,判例就不僅是一種對個案的決定,而是具有普遍意義的法律規(guī)范。在英美法系國家中,判例是一種重要的法源,大陸法系在理論上則否認判例可以作為法的淵源。在當代中國,判例不是法的淵源,但對于司法和執(zhí)法工作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ㄈ┝晳T法  習慣法指經有權的國家機關以一定方式認可,賦予其法律規(guī)范效力的習慣和慣例。當社會生活中已經存在的習慣、慣例等經過有權的國家機關(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以一定方式認可時,它們就上升為法律,具有法律規(guī)范的效力。法產生和發(fā)展的早期,法的淵源大多表現為習慣法。隨著人類認識和掌握自己命運能力的不斷提高,制定法逐步發(fā)達起來,并成為法的主要淵源,習慣法的作用范圍顯著縮小,日益成為制定法的補充形式?! 。ㄋ模W說和法理  學說是法學家對法律問題的見解或觀點,法理通常指“事物的當然之理”或“法之一般原理”,實際上就是我們所說的法的基本精神。在一定歷史條件下或在某些特定場合,當現行法律對某些司法實踐中遇到的問題缺乏規(guī)定時,法官可以依據法學家的權威性學說或者自己對于法的基本精神的理解來審理案件。現代國家中,由于制定法和判例法體系的不斷完善,直接將學說或法理作為法的淵源的情況已不多見?! ∷?、法律體系  法律體系,是指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并組成的法律的整體結構。法律體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門組成的?! 。ㄒ唬┓刹块T的概念及劃分標準  法律部門是調整因其本身性質而要求有同類調整方法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法律部門如何劃分,是由其客觀實際情況決定的。這種客觀實際情況就是法律調整的對象和法律調整的方法?! 》烧{整的對象是指法律規(guī)范所調整的社會關系。不同的社會關系決定了要由不同的法律規(guī)范來調整,當某些構成調整對象的社會關系在性質上屬于同一類時,調整這些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就可以構成一個部門?! 》烧{整對象即社會關系是劃分法的部門的主要標準,但不是唯一的標準。法律部門的劃分還應有另一個標準,這就是法律調整方法。法律調整方法是作用于一定社會關系的特殊的法律手段和方法的總和。法律調整對象解決的是某一法律部門的規(guī)范調整什么社會關系的問題,而法律調整方法就是指明這種關系是怎樣被調整的?! 》审w系和法律部門是不斷變化和發(fā)展的。因為任何一個法律部門的存在都是與一定的社會關系相適應的,社會的發(fā)展形成新的社會關系,也就會形成新的法律部門。例如,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飛速發(fā)展,出現了大量的經濟法規(guī),經濟法部門和社會法部門就成為新的獨立的法律部門。同時,立法者對某種社會關系的調整方法,也會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而不斷變化,原來屬于某一法律部門的法律規(guī)范,隨著調整方法的改變而會屬于不同的法律部門。因此,要建立一個一成不變的法律體系是不可能的,只能建立一個相對穩(wěn)定的體系。對法律體系進行部門的劃分和完善是無止境的?! 。ǘ┲袊鐣髁x法律體系  法律體系不是各組成部分的簡單羅列,各法律部門在法的體系中占有不同的地位,而且有著復雜的相互關系。在形或法律體系時,首先要對已有的部門法規(guī)范進行分析,將其中能夠反映一定法律部門基本特征和調整原則的規(guī)范篩選出來,并賦予其相應的法律地位,以使該部門法區(qū)別于其他的部門法?! 「鶕鴦赵盒侣勣k公室于2008年2月發(fā)布的《中國法治建設》白皮書的介紹,當代中國法律體系由三個不同層級的法律規(guī)范和七個法律部門構成。我國法律規(guī)范的三個層級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目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已經制定了229件現行有效的法律;與法律相配套,國務院制定了近600件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guī);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了7000多件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guī),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了500多件現行有效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此外,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還制定了大量規(guī)章。  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七個法律部門是: ?。?)憲法及相關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是規(guī)定我國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機關的組織與活動的基本原則等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憲法的主要淵源形式。其相關法包括《選舉法》等?! 。?)刑法。刑法是規(guī)定犯罪和刑罰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它是國家對嚴重破壞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定罪量刑的根據,是我國社會主義法的基本部門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是我國刑法的集中表現形式。  ……

編輯推薦

  《經濟法》為2009年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用書,2009年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指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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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論 (總計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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