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10 出版社:呂云生 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2009-10出版) 作者:呂云生
內容概要
《 動詞的語義分類研究》運用傳統(tǒng)語言學“類聚”的方法,對從《禮記》中提取的2738個動詞詞項進行了全面分析,確定了動詞語義的基本語義要素,歸納出各類動詞在各個層次上的語義結構,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與以往分類體系完全不同的古漢語動詞語義分類系統(tǒng)。
書籍目錄
序言 緒論 第一章 動詞語義結構的分析 第一節(jié) 動詞語義分析的步驟和方法 一、動詞詞項的確定 (一)動詞的選取 (二)詞項的歸納 二、語義要素的提取與語義結構的描述 (一)詞項的纂集與類義的概括 (二)類義的描寫與語義結構的提取 (三)類義的比較與語義結構的概括和系連 第二節(jié) 動詞語義要素的種類和內涵 一、狀態(tài) (一)狀態(tài)的定義與構成因素 (二)狀態(tài)的類別 二、變化 (一)變化的性質及其表述 (二)變化的類別 三、轉移 四、作用 (一)作用的定義 (二)作用的類別 (三)作用與其它語義要素的關系 五、動作與控制 六、控制與使役 (一)因果使役與行為使役 (二)詞匯語義結構中的因果使役與控制 七、經歷 第三節(jié) 語義結構的進一步分析 一、語義結構中的外圍個體:語義角色 (一)概念義與語義角色 (二)語義角色的概括:主體、客體與環(huán)境因素 (三)語義角色的雙重性 二、語義結構表現(xiàn)的內容:事件 (一)簡單事件與復雜事件 (二)結果事件與非結果事件 (三)詞匯層面的事件與句子層面的事件 本章小結 第二章《禮記》動詞語義分類(一)——使役要素動詞與簡單事件動詞 第一節(jié) 使役要素動詞 一、要求使役要素動詞 (一)肯定性要求使役要素動詞 (二)否定性要求使役要素動詞 二、因果使役要素動詞 第二節(jié) 事件動詞(1):簡單事件動詞 一、簡單結果事件動詞 (一)簡單狀態(tài)動詞 (二)簡單運動動詞 二、非結果事件動詞 本章小結 第三章《禮記》動詞語義分類(二)——事件動詞(2):復雜事件動詞 第一節(jié) 因果使役動詞 一、狀態(tài)使役動詞 (一)關系狀態(tài)使役動詞 (二)非關系狀態(tài)使役動詞 二、運動使役動詞 (一)持續(xù)運動使役動詞 (二)非持續(xù)運動使役動詞 第二節(jié) 述人動詞(一)——經歷動詞 一、經歷結果事件動詞 (一)經歷狀態(tài)動詞 (二)經歷運動動詞 二、經歷非結果事件動詞 第三節(jié) 述人動詞(二)——行為動詞 一、行為結果動詞 (一)行為狀態(tài)動詞 (二)行為運動動詞 二、行為非結果事件動詞 (一)行為單純作用動詞 (二)行為非單純作用動詞 第四節(jié) 幾種主要的動詞分類體系介紹 一、完全依據句法表現(xiàn)的分類 (一)及物動詞與不及物動詞的劃分 (二)單向、雙向和三向動詞的劃分 二、以語法為標準的語義分類 (一)自主動詞與非自主動詞的劃分 (二)述人動詞與非述人動詞的劃分 (三)持續(xù)性動詞與非持續(xù)性動詞的劃分 (四)靜態(tài)動詞與動態(tài)動詞的劃分 本章小結 第四章 關于語義與認知及句法關系問題的探討 第一節(jié) 語義結構與認知 一、事類和義類 二、動詞詞匯語義結構的形成 (一)選擇 (二)突顯 (三)認知模式與語義結構的層次 第二節(jié) 從詞匯語義結構到句子語義結構及句法結構的衍生 一、詞匯語義結構與句子語義結構 二、有關句子語義結構形成的討論 (一)透視域 (二)語義場景激活 (三)論元結構改變 三、句子語義結構的衍生過程 (一)直接生成型 (二)移位型 第三節(jié) 語義與句法一致性的測查 一、要素動詞與事件動詞的測查 二、簡單事件動詞與復雜事件動詞的測查 三、簡單作用動詞與簡單結果事件動詞的測查 四、關系動詞與非關系動詞的測查 五、因果使役動詞與述人動詞的測查 六、行為動詞與經歷動詞的測查 七、狀態(tài)動詞與運動動詞的測查 八、持續(xù)運動動詞與非持續(xù)運動動詞的測查 結語 參考文獻 附錄:《〈禮記〉動詞詞典》 后記
章節(jié)摘錄
版權頁: 插圖: 袁毓林(1991)已經提出述人與非述人的區(qū)分。但他是以全部動詞作為劃分對象的。我們認為,這一劃分的適用范圍應限于復雜事件動詞。簡單事件動詞不涉及主體,無所謂述人或非述人,應該先把它們劃分出來。只有復雜事件,主體是否只限于人才有區(qū)別動詞類別的意義。另外,他把述人動詞分為“可控、非可控”也是有問題的。我們前面提到,能否實現(xiàn)否定性的控制,取決于一些條件,這些條件與事件本身的具體特點有關,如是表示失去義還是獲得義等,因而這一標準所處層次應該是比較低的,不應該把它放在自主與非自主主的標準之上。總之,非因果使役動詞可以說是和意識有關的動詞,只是意識發(fā)揮的作用不同。 可以根據是否對事件具有完全的控制,把述人動詞分為行為動詞和經歷動詞兩種。前者是自主動詞,后者是非自主動詞。關于自主與非自主,馬慶株先生已經作過比較充分的論述。我們認為,固然可以用這個標準把全部動詞劃分為兩類,但使用這個標準的最合適的范圍應該是述人動詞。也就是說,同樣是只和有意識的個體發(fā)生關系的事件,有的是意識主體發(fā)揮了控制作用,自主引發(fā)了該事件,有的是意識主體沒有起控制作用,只是與該事件有關涉,而該事件是非自主發(fā)生的。 在2081個述人動詞中,經歷動詞有245個,僅占12%,行為動詞有1836個,占到了88%,占全部2730個動詞的67%,這說明《禮記》動詞中的多數是描述人的主動行為的。 行為動詞數量較多,情況較復雜,需要設專節(jié)討論。這里我們先考察經歷動詞的情況。 經歷動詞可以根據所經歷的簡單事件的類型,分為經歷結果事件動詞和經歷非結果事件動詞兩類。經歷結果事件動詞占絕大多數,有243個,經歷非結果事件動詞只有2個。 一、經歷結果事件動詞 經歷結果事件動詞表示的是,作為有意識的個體的經歷者,與存在或發(fā)生在該個體身上,或其他有關的外在事物身上的狀態(tài)或運動產生關系。它可以分為經歷狀態(tài)動詞和經歷運動動詞兩類?!抖Y記》中經歷狀態(tài)動詞有193個,經歷運動動詞有50個。 (一)經歷狀態(tài)動詞 這類動詞表示的是,人們經歷自身所處的,或自身與外物所構成的某種非自主狀態(tài)。根據構成該狀態(tài)的客體是否與經歷者同指,可以分為經歷自身狀態(tài)動詞和經歷非自身狀態(tài)動詞。前者占絕大多數,有175個,后者只有18個。 1.經歷自身狀態(tài)動詞 根據狀態(tài)的性質,經歷自身狀態(tài)動詞可以分為自身心理狀態(tài)動詞和自身非心理狀態(tài)動詞。自身心理狀態(tài)動詞有106個,自身非心理狀態(tài)動詞有69個。 (1)自身心理狀態(tài)動詞 人的心理狀態(tài)一般都和外部環(huán)境有關,或者由某些外在事物或事件而引起,或者針對某些外在事物或事件而發(fā)。前面提到,自身狀態(tài)動詞中的經歷者主體,同時也是狀態(tài)的載體即客體。那么所涉及的外在事物或事件是一種什么語義成份呢?論元理論認為此外在事物是客體(顧陽1994)。但是,在一種非關系狀態(tài)中,不可能有兩個獨立的客體存在。顯然,外存事物的角色性質,應該根據語義結構中它們與繹歷者的內在關系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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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詞的語義分類研究》由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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