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1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guī)中心 編 頁數(shù):233
內容概要
本叢書以現(xiàn)行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為綱,結合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收錄與其相關的配套規(guī)定,并在此基礎上予以精要解答。以便于廣大讀者及時解決常見法律問題。 條文解讀 以主體法條文為核心,撰寫法律術語、條文注解、實用問答和配套索引,介紹相關的法律概念,對法律條文及其配套規(guī)定予以注釋和解析。 配套規(guī)定 根據(jù)配套索引所列關聯(lián)法規(guī),本叢書廣泛收錄行政法規(guī)、司法解釋、部門規(guī)章等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對于新近修改的法律附錄新舊條文對照表。 法律文書 根據(jù)法律條文及其配套規(guī)定,本叢書還收錄、編寫相關法律文書的示范文本或者參考樣本,供廣大讀者予以參考,以便充分主張合法權益。 流程圖表 根據(jù)法律條文及其配套規(guī)定,本叢書還按照法律實務操作的具體要求,制作流程圖表,方便廣大讀者依法行使相關權利,履行相關義務。
書籍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適用提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繼承的開始 第三條 遺產范圍 第四條 承包關系與繼承 第五條 繼承方式 第六條 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權、受遺贈權的行使 第七條 繼承權的喪失 第八條 訴訟時效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男女平等 第十條 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 第十一條 代位繼承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女婿的繼承權 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 第十四條 酌情分得遺產權 第十五條 繼承解決方式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guī)定 第十七條 遺囑的形式 第十八條 遺囑見證人 第十九條 特留份規(guī)定 第二十條 遺囑的撤銷、變更 第二十一條 附義務的遺囑 第二十二條 遺囑的無效 第四章 遺產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的通知 第二十四條 遺產的保管 第二十五條 繼承和遺贈的接受和放棄 第二十六條 遺產的認定 第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的適用范圍 第二十八條 胎兒預留份 第二十九條 遺產分割的規(guī)則和方法 第三十條 再婚時對所繼承遺產的處分權 第三十一條 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 第三十二條 無人繼承的遺產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 第三十四條 遺贈與債務清償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變通或補充規(guī)定 第三十六條 涉外繼承 第三十七條 生效日期配套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jié)錄)(修正文本) ……法律文書附錄
章節(jié)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立法目的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guī)定,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掉定本法。法律術語繼承,在民法上特指財產繼承,作為一種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將死者生前的合法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轉歸為有權取得該項財產和權益的人所有的法律現(xiàn)象或者法律制度。在繼承法律關系中,其生前享有的財產因其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稱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稱為遺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稱為繼承人。繼承權,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條文注解繼承法是調整因公民死亡而產生的法律關系的法律。我國繼承法第一條明確指出,是為了保護公民私有財產制定繼承法。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生活的不斷發(fā)展,公民私有財產的范圍也越來越廣,由此而產生的繼承法律糾紛也日益復雜,繼承法在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方面的作用也越來越突出。具體而言,繼承法對公民合法財產繼承權的保護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1)依我國法律規(guī)定,繼承人只能是自然人,繼承權也僅為自然人享有。
圖書封面
評論、評分、閱讀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