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10-01-06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美)列奧·施特勞斯,(美)約瑟夫·克羅波西 頁數(shù):934 譯者:李洪潤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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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書第二版問世于1972年,也就是列奧·施特勞斯逝世的前一年。從那時到現(xiàn)在,一代新人已經(jīng)或正在成長起來,為了使他們的作品有機會被收入本書,同時也為了有機會在重要之點上拓寬本書的范圍,我們決定出版這個新版本。新版本首次收入了有關(guān)修昔底德和色諾芬的篇章,對此沒有必要多加解釋。這一版還增加了有關(guān)胡塞爾和海德格爾的篇章,對此,適當加以解釋可能是必要的。在第一版序言中我們說過,將有關(guān)中世紀基督教及穆斯林思想家和有關(guān)笛卡爾的篇章收入本書是個有爭議的問題,這么說當然是指所涉及的這些思想家主要并不是政治哲學家。同樣的話也適用于胡塞爾和海德格爾,也就是說,現(xiàn)象學和存在主義并不是政治哲學。然而,只須考慮一下20世紀60年代及當代的“激進主義”,就不難記起無論何種形式的存在主義對公眾意識所產(chǎn)生的影響。也不要忘記,海德格爾的哲學思考允許或誘使——仍然是個有爭議的問題——他或長或短地參與了惡劣的政治。在一切時代,特別是在當代,政治科學總是以曲折不定的方式反映著人類對自身力量、眼界和目標所做的哲學思考,并遲早會通過政治制度而影響到人們的自發(fā)見解。
內(nèi)容概要
將有關(guān)中世紀基督教及穆斯林思想家和有關(guān)笛卡爾的篇章收入本書是個有爭議的問題,這么說當然是指所涉及的這些思想家主要并不是政治哲學家。同樣的話也適用于胡塞爾和海德格爾,也就是說,現(xiàn)象學和存在主義并不是政治哲學。
作者簡介
列奧·施特勞斯(Leo Strauss 1899~1973)一位相當有影響的政治思想家和古典政治哲學的闡釋者。他于1899年出生于德國,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中在德軍服役,在漢堡大學取得博士學位后,成為柏林猶太人研究學院的助理研究員。后以洛克菲勒基金會會員身份在英國和法國工作。1938年移居美國,嗣后入美國籍。先后在紐約市社會研究新學院、芝加哥大學、克萊爾蒙特人文學院任政治學教授。一生有大量著述,最著名的有《論暴政》、《自然權(quán)利與歷史》、《迫害與寫作藝術(shù)》、《什么是政治哲學?》。1963年與當時同為芝加哥大學著名政治學教授的約瑟夫·克羅波西(Joseph cropsey)合編了《政治哲學史》。施特勞斯的著作文筆明快,眼光犀利,富有挑戰(zhàn)性。他在美國學術(shù)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培養(yǎng)了幾代政治科學家。當古典政治政治哲學的研究被定量和行為學派的政治哲學家弄得黯然失色的時候,他為在大學中復興并堅持這種研究作出了貢獻。
書籍目錄
緒論/ 修昔底德/大衛(wèi)·鮑羅廷 不動聲色的政治教育家 伯羅奔尼撒戰(zhàn)爭的起因 雅典人的帝國主義論調(diào) 正義的無能 雅典人的高尚 雅典人的丑陋 雅典帝國主義的缺陷柏拉圖/列奧·施特勞斯 《理想國》 《政治家》 《法律篇》色諾芬/克里斯朵夫·布魯爾 《居魯士的教育》 《回憶錄》 《遠征記》亞里士多德/卡恩斯·勞德 理論與實踐 幸福、美德和紳士品格 正義和友誼 精明、治國才能和政治科學 人與城邦 公民與政體 政體種類 最好的政體 教育、培養(yǎng)及最好的生活方式馬爾庫斯·圖利烏斯·西塞羅/詹姆斯·E.霍爾頓 哲學與政治 最好的生活方式 最好的政治制度 正義的本性圣奧古斯丁/恩斯特·L福延 公民社會的本性:基督教道德與世俗道德的對立 一神論與公民宗教 兩種城邦及政教分離 基督教與愛國主義阿爾法拉比/馬伯森·馬迪 神學與政治學 道德政體 哲學家王者與先知立法者 法與活的智慧 戰(zhàn)爭與法的限度 民主政體與道德政體摩西·邁蒙尼德/拉爾夫·勒納 人、社會與法 先知及其作用 王者之才與救世主時代 關(guān)于自然法的問題托馬斯·阿奎那/恩斯特·L福廷 基督教與政治學:政治制度的本性 道德美德與自然法 《圣經(jīng)》的信仰與哲學帕多瓦的馬西利烏斯/列奧·施特勞斯 背離亞里士多德 人民主權(quán)論 貴族政治論 關(guān)于信仰統(tǒng)一 否認自然法尼科洛·馬基雅弗利/列奧·施特勞斯 現(xiàn)代政治哲學奠基人 《君主論》 《論李維》 評價馬丁·路德約翰·加爾文/鄧肯·B.福里斯特理查德·胡克/鄧肯·B.福里斯特弗蘭西斯·培根/霍華德·B.懷特雨果·格勞秀斯/理查德·H·考克斯托馬斯·霍布斯/勞倫斯.伯恩斯勒內(nèi)·笛卡爾/里查德·肯寧頓約翰·彌爾頓/沃爾特·伯恩斯別涅狄克·斯賓諾莎/斯坦利·羅森約翰·洛克/羅伯特·A.戈爾德溫孟德斯鳩/大衛(wèi)·洛溫塔爾大衛(wèi)·休謨/羅伯特·S.希爾讓-雅克·盧梭/阿倫·布魯姆伊曼奴爾·康德/皮埃爾·哈斯納威廉·布萊克斯通/霍伯特.J.斯托林亞當·斯密/約瑟夫·克羅波西聯(lián)邦黨人/馬丁·戴蒙德托馬斯·潘恩/S.J.弗蘭西斯·卡納萬埃德蒙·伯克/Jr.哈維·曼斯菲爾德。杰里米·邊沁詹姆斯·穆勒/蒂莫西·福勒喬治·威廉·弗里得里?!ず诟駹?皮埃爾·哈斯納亞里克西·德·托克維爾/馬溫·策特鮑姆約翰·斯圖亞特·米爾/亨利·M.麥吉德卡爾·馬克思/約瑟夫·克羅波西弗里德里希·尼采/沃納·丁·丹豪塞約翰·杜威/羅伯特·霍維茨埃德蒙·胡塞爾/理查德-維爾克雷馬丁·海德格爾/米歇爾·吉萊斯皮后記:列奧·施特勞斯與政治哲學史/內(nèi)森·塔科夫和托馬斯·L潘高
章節(jié)摘錄
通過明確地將對編織技藝分析的結(jié)果運用于王者的技藝,陌生人能夠闡明王者的技藝與所有其他技藝的關(guān)系,特別是與那些打著正義的幌子同王者技藝競爭城邦統(tǒng)治的技藝的關(guān)系。最成功、最聰明的競爭者是那些自稱具有王者技藝的杰出的智者,這些人是城邦的統(tǒng)治者,即缺乏王者技藝或治國才能的統(tǒng)治者,或者說,他們是實際上的全部政治統(tǒng)治者,過去是,現(xiàn)在是,將來也依然是。這種政治統(tǒng)治有三類:一個人的統(tǒng)治、少數(shù)人的統(tǒng)治和多數(shù)人的統(tǒng)治;而這三類中的每一類又都劃分為兩部分,這里的劃分所依據(jù)的是暴力與自愿或合法與非法之間的區(qū)別;因此君主制不同于僭主制,貴族制不同于寡頭制,而民主制之名則歸于多數(shù)人的統(tǒng)治,不管多數(shù)窮人對富入的統(tǒng)治是征得了富人的同意并且完全合法,還是訴諸暴力而且多少是非法的(陌生人所概括的這些政體的區(qū)別幾乎完全同于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第三卷中所做的區(qū)別;不過要考慮其中的差別)。所有這些政體無一將其要求奠定在統(tǒng)治者的知識或技藝之上,即奠定在唯一絕對合法的要求之上。因此說,基于國民的意愿(基于同意或自由)以及基于合法性的要求是可疑的。為這一判斷所做的辯護依據(jù)的是其他技藝特別是醫(yī)學的例子。醫(yī)生就是醫(yī)生,不管他給我們治病時我們是否愿意,不管他用刀割、用火燒還是讓我們承受其他痛苦,也不管他是否遵守成文法則;他是醫(yī)生,只要他的做法有益于我們的身體。與此相應(yīng),唯一正確的政體是具備王者技藝的人在其中進行統(tǒng)治的制度,不管他們的統(tǒng)治是否依據(jù)法律,也不管被統(tǒng)治者是否同意,只要他們的統(tǒng)治能增進國家的利益;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他們是殺一批人、放逐一批人,從而縮小城邦的規(guī)模,還是廣招移民從而擴大城邦的規(guī)模,都是無關(guān)緊要的。
后記
使用本書的學生可能會對這里所介紹的政治哲學教授方法感到奇怪,這是自然而又合情合理的。首創(chuàng)這一方法的是本書的資深主編列奧·施特勞斯。他1899年生于德國,在德國學習哲學、數(shù)學和自然科學,聽過胡塞爾和海德格爾的課程,曾于柏林一個猶太研究機構(gòu)任研究員,后于1932年離開德國定居美國。1938年至1949年他任教于新社會研究院,1949年至1967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學,1968年至1969年任教于克萊蒙男子學院,后任教于圣約翰學院直到他1973年去世。他是一位非常有影響的教師。本書的作者一部分是他的學生。更重要的是,他有15部著作(前三部是用他的母語德語寫的,其余的用英語),全面闡述了政治哲學方面的著作和對作者加以評述,并全面研究了政治哲學的基本問題。
編輯推薦
《政治哲學史(第3版)》編輯推薦:德裔美籍著名政治思想家列奧?施特勞斯等人編撰的這部《政治哲學史》,系統(tǒng)全面地介紹了自古希臘至現(xiàn)代主要政治哲學家的政治哲學思想和著作,廣泛深入地探討了人的本性或本質(zhì)、國家的起源和基礎(chǔ)、社會經(jīng)濟制度的原理、道德或價值取向的根據(jù)、公平或正義的實質(zhì),以及人類最好的政治制度和最好的生活方式等政治哲學的基本問題。隨著施特勞斯作為著名政治哲學家地位的確立,并由于《政治哲學史(第3版)》問世后產(chǎn)生的影響,《政治哲學史(第3版)》已被奉為政治哲學的經(jīng)典著作和權(quán)威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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