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時間:2009-8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國家賠償索賠技巧和賠償計算標準》編委會 頁數:262
內容概要
本系列圖書完全以“解決問題”為中心,與讀者處理糾紛、維護權益的思路和想法徹底吻合。著眼于日’常生活中高頻出現的法律糾紛,主要包括工傷、醫(yī)療、交通、拆遷、勞動、社保、離婚、國家賠償等領域。圍繞著“索賠技巧”和“賠償計算”,一步到位、直截了當地解決讀者最關心的問題。 本系列圖書有以下特點: 權威性:由該領域的專家精心編纂。圖書質量有保證。 實用性:全部內容都是圍繞著讀者的困惑和問題展開。 真實性:選編的案例都是真實發(fā)生的、法院判決的案例?! ≠Y料性:匯編整理了該領域的統(tǒng)計數據和法律法規(guī)?! 」ぞ咝裕菏枪ぷ骱蜕畹某涫謨浴?呻S需隨查。
書籍目錄
第1章 你應當知道的國家賠償小知識一、什么是國家賠償二、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條件三、國家賠償的種類四、國家賠償的賠償方式五、國家賠償的時間限制六、申請國家賠償不需要繳費、納稅,且有國家經費專門保障七、國家賠償后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第2章 索賠技巧技巧一:把握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21種情形技巧二:知道哪些情形不能申請國家賠償技巧三:了解申請國家賠償的10種特殊情況技巧四:誰可以要求賠償技巧五:向誰要求賠償技巧六:清楚索賠的過程和環(huán)節(jié)技巧七:注意保全和使用各項證據技巧八:聘請律師、請求法律援助和信訪技巧九:國家賠償相關法律文書撰寫第3章 賠償計算一、國家賠償損害賠償金的種類和賠償原則二、人身損害賠償金賠償項目的計算(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金(二)醫(yī)療費(三)誤工費(四)殘疾賠償金(五)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六)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三、造成人身損害的四種情形,各可以申請的賠償項目四、財產損害賠償項目的計算(一)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賠償金(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造成損失的賠償金(三)財產已經拍賣的賠償金(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時的損害賠償(五)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的損害賠償(六)財產權其他損害賠償第4章 計算標準一、全國部分省市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差旅費標準二、全國部分省市職工年人均工資標準(1999-2007)三、城鎮(zhèn)居民、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費性支出(1999~2007)四、全國各地區(qū)喪葬費補助標準五、全國部分省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第5章 真實案例案例一:李天榮申請國家賠償案案例二:張萬有等與儋州市新州鎮(zhèn)人民政府房屋拆除及行政侵權賠償糾紛上訴案案例三:趙才亮申請國家賠償案案例四:王順天請求河南省上蔡縣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糾紛案案例五:大連中信印刷有限公司不服景德鎮(zhèn)市昌江區(qū)人民法院查封、執(zhí)行,要求賠償案第6章 法律依據一、綜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1994.5.1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節(jié)選)(1989.4.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節(jié)選)(1996.3.7)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節(jié)選)(1999.4.29)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1995.1.25)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貫徹實施《國家賠償法》有關問題的通知(1995.2.13)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賠償、刑事賠償辦法(1995.9.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1996.5.6)二、行政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賠償辦法(2003.3.24)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賠償實施辦法(1995.8.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對企業(yè)名稱相同的裁決是否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問題的答復(1995.9.27)公安部關于治安拘留所等行政監(jiān)管場所被監(jiān)管人員打死打傷其他被監(jiān)管人員是否給予國家賠償問題的批復(2001.6.8)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違法暫扣營業(yè)執(zhí)照賠償范圍問題的答復(2002.9.2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行政賠償案件是否收取訴訟費用的答復(1995.9.1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1997.4.2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教養(yǎng)管理所不履行法定職責是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2001.7.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是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2001.2.2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zhí)行職務致人傷亡構成犯罪的賠償訴訟程序問題的批復(2002.8.23)三、司法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設立賠償委員會的通知(1994.12.2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受案范圍問題的批復(1995.1.2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賠償案件程序的暫行規(guī)定(1996.5.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1997.6.27)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工作規(guī)則(1999.5.3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立案工作的暫行規(guī)定(試行)(2000.1.1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案由的暫行規(guī)定(試行)(2000.1.1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9.16)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guī)定(2000.12.2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適用《關于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問題的答復(2001.2.1)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撤銷案件承擔錯誤拘留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2001.7.23)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是對錯誤逮捕確認的批復(2003.1.28)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被錯誤逮捕宣告無罪后有關財產賠償義務機關認定問題的批復(2003.2.2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問題的批復(2002.7.1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2004.8.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刑事賠償義務機關確定問題的通知(2005.7.5)
章節(jié)摘錄
第1章 你應當知道的國家賠償小知識 一、什么是國家賠償 ?。ㄒ唬﹪屹r償的含義, 國家賠償,又稱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違法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賠償的制度?! 屹r償制度在我國建立的時間并不長,對我國大多數的普通公民來說,國家賠償制度是一項比較陌生的法律制度。國家賠償制度在我國正式建立于1995年。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國家賠償法》)是目前規(guī)定我國國家賠制度的基本法律,該法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 國家賠償制度是對憲法保護公民權利不受侵犯的具體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憲法》)第41條規(guī)定: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取得賠償的權利。《國家賠償法》第1條規(guī)定: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享有依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促進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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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技巧:解決該如何索賠的問題,賠償計算:解決該賠償多少的問題,計算標準:統(tǒng)計數據,隨時查看,真實案例:演繹技巧,展示方法,法律依據:常用法規(guī),方便翻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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